八十年代以前,中國政府總是企圖把持有異議思想的人劫回到國內制裁。但是九十年代以後,由於對自己的統治沒有了以前的信心,因此對於異議人士採取了吊銷護照不讓其回國的方式。最近二十年,越來越多的人為此而無法回國,流落到海外。最近,來自上海的作家小喬女士,在瑞典進行客座訪問後,也面臨這樣的問題。十二月四號,星期五上午,在她到中國駐瑞典大使館進行抗議,並且尋求解決方法的時候,記者採訪了小喬女士。"我現在還在中國駐瑞大使館門口。今天上午我到他們這裡,就我的回國權,和換發護照事情做一個交涉。因為我的護照上個月,十月二十四號已經到期,而且上個月中旬我曾經經過香港打算回國。但是,十月十五號和十七號兩次在深圳關口被他們拒絕入境。所以迫不得已我只能先回到瑞典尋求幫助。現在在瑞典我已經成為了一個流民。而這種結果是中國政府一手造成的。"
關於她在使館中的情況,小喬女士介紹說,"他們前臺的接待人員說,不瞭解我的具體情況,需要請示領導,讓我等候。剛才出來一位王進先生,當然他沒有跟我介紹他的身份,跟我交流了大約十多分鐘。他說,他看了我交過來的申訴函,他是以個人身份給我出出主意。他說你的申訴函這樣寫是達不到你的目的的。因為我提出,要求給我辦有效的中國護照,另外我要求深圳入境處,就上個月兩次拒絕我回國給我公開道歉,賠償我的經濟損失。他建議我說,‘你以前的事情我不瞭解,但是你自己應該清楚,你可以就自己的行為做一個反思、檢討、誠懇道歉、悔過。就講我現在個人有具體困難,比如說家裡老人有病,需要照顧等。希望你們考慮我個人的具體困難,給予照顧,解決問題,就這意思吧'。"
對此小喬女士說,"我說我已經表態了。第一,無論我違反了國法的那一條,我犯了多大的錯,我願意回國,接受法律追究。第二,哪怕我犯了天大的錯,中國政府把本國公民扔到外面,尤其是如果我是個罪犯的話,你把一個罪犯扔到國外,那更是不對的,這在國際上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另外我在瑞典的一個朋友,張裕先生,他長期在瑞典生活、工作,但是他一直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他從二零零六年以來也遭遇不能夠回國問題,使館也是拒絕頒發給他新的護照。本來今天他是要和我一起來做這個交涉的,由於突然生病了,所以不方便來。"
關於她為什麼選擇四號到使館去,小喬女士特別解釋說,"我選擇今天到使館做這個交涉,第一是為了對在日本機場的馮正虎先生的勇氣表達敬意,表示聲援。他就是因為短期出訪日本之後,不能夠回上海的家。他已經連續八次,契而不舍地嘗試回國。最後一次,十一月三號,他被強行遣送回東京以後,為了抗議中國政府這種非法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他就一直堅守在日本成田機場入境處的大廳內,不肯入境日本。到今天為止整整是一個月。第二,今天在國內,是中國的一個法制宣傳日,普法日,是他們一九九二年憲法頒布的紀念日。我認為這兩個日子疊加在一起,出現一種非常荒誕的效果,有一種內在的諷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