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靜墮亡案一審宣判四韓國被告擔責三成

發表:2009-11-25 19:44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2008年4月5日清晨,24歲女演員譚靜在廣州東風廣場離奇墜亡。事後,譚靜母親將韓國女子金潤慶以及韓國男子李尚明、金鉉澈、趙龍鉉四人告上法 庭,認為他們應為譚靜之死承擔一半過錯責任,索賠42萬餘元。昨日,廣州市越秀區法院昨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四名韓國被告被判承擔30%的賠償責任,共 12.6萬元。目前,原被告雙方均未表示是否上訴。

越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朋友聚會飲酒,相互之間應有善良的互相照顧、互相保護 義務。四被告與譚靜喝酒喝醉的先前行為,產生了照顧和負責譚靜安全的善良管理責任。當然,譚靜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具備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故譚 靜的墜樓死亡其本人應承擔主要責任,四被告承擔次要責任。



来源:牛網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