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豪置業公司刊登的半版廣告被網民評為全國最牛廣告(網路)
11月21日雲南著名批發市場螺螄灣的數千名商戶因為不滿政府對該批發市場的搬遷、改造、升級工程,而採取堵路抗爭,一度引發大規模衝突,至少24名商戶被抓。該群體事件的爆發令螺螄灣市場異地改造安置項目不僅僅是雲南政府關注的重點工程,也迅速躍升網路全方位關注焦點。
所謂異地改造安置就是將原先擁有近2萬商戶的螺螄灣批發市場完整搬遷到遠離螺螄灣的一個叫官渡區宏仁片區的地方,開發一個與義烏相當的新市場,並被命名為「 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而這項工程開發是雲南省政府靠招商引資來進行的,2008年5月浙江芬莉集團董事長義烏商人劉衛高聯合25位浙商出資5億元組建雲南中豪置業公司,並以7.99億元的底價購得建新螺螄灣的7塊地塊,打算投資320億。
但這場拆遷升級工程遭到螺螄灣大部分業主和商戶的極力反對,當地媒體今年5月報導還曾披露,螺螄灣商戶目前真正搬到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的只有1200商戶。隨著螺螄灣商戶們不滿、抗爭的升級,人們開始注意到一些不同尋常的現象和背後的故事。
中豪置業公司被曝在昆明市各電視臺及所有報刊為自己推出的商業樓盤大做廣告達到鋪天蓋地、不惜血本狀態,並且其中去年12月2日刊登的半版廣告,將雲南省市政府一把手領導們的講話作為廣告詞,其中包括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雲南省省長秦光榮、昆明市委書記仇和、昆明市長張祖林、昆明市政府副秘書長李勇毅。該廣告被認為是牛到極點,可以評為全國最牛廣告。
此消息在論壇上也激起陣陣漣漪,遭來人們很大的質疑,更是被曝違反了中國的現有的法律——1994年頒布的廣告法條約。
有人跟貼質疑該廣告說:「開發商這樣做有沒有違反《廣告法》呀?省市領導講過這樣的話麼?好像行政管理條例裡規定政府官員不可以做廣告啊。這樣的廣告也敢做,實在是牛」
也有人調侃說:「不知道開發商付了多少的廣告代言費給地方長官,有沒有報稅啊?」
有網民查證1994年10月27日由人大通過的「廣告法」,其中第二章的廣告準則,第七條中指出廣告內容應當有利於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告和職業首先,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因此當地市民表示,這種廣告也敢做?已經違反《廣告法》。市委、省委宣傳部到哪裡去了?收開發商錢了?不可能呀!這份報紙我看了,替政府擔心、尷尬啊!
還有網民發表打油詩道:「創造世界奇蹟,人大法律不要,世間怪事昆明,經濟界螺螄灣,案件是躲貓貓!」
甚至有網民表示說,雲南早有十八怪,見慣也就不覺怪!雲南十九怪:地方領導和廣告一起賣。雲南二十怪:藐視法律政府支持真奇怪。
有網民指出說,冒用國家機關的名義大做炒作,這樣的廣告攪亂公眾視聽,鼓惑人心,也不知道國家工商局的去哪裡喝茶了?
還有當地民眾指出說,我為我們的省市領導擔憂了,特別是父母官仇書記了,一個商業地產項目(就算是所謂的招商引資項目,也不至於非要刊出領導的大名吧),若是一個理智的領導,應該要警覺了。
也有網民表示不同意見說,能借用政府官員一把手領導的講話作廣告詞也是人家的本事啊 一般的商業項目想借都沒這個能耐啊!
透過中豪置業公司的廣告,人們已經能夠開始聞到螺螄灣市場和昆明領導推崇的「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之間硝煙的味道了,擁有20年歷史的著名品牌的雲南螺螄灣批發市場事實上已經面臨突如其來三大戰役,其中包括螺螄灣名號之爭(昆明螺螄灣註冊商標涉嫌被侵權)、陣地之戰(螺螄灣改造升級的未來規劃)及商戶爭戰。
螺螄灣日用商品批發市場位於雲南省昆明市環城南路雙龍橋畔,於1989年9月建成,並相繼進行了三次大的擴建和改造。規模屬於中國十大商業市場之一,包括著名的雲紡商業區、雙龍、明通幾個大型的市場,將近2萬商戶,曾被有關機構評估無形資產在755億元。
来源:據大紀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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