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為什麼要閱兵呢?或者更直接地問,閱兵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兵者,凶器也。在一片人工製造的歡欣氣氛之中,把一隊隊坦克和可以運載核彈頭的導彈送進張燈結綵的大街,難道大家就不覺得詭異甚至荒謬嗎?當然,我知道標準的答案一定是閱兵能夠展示國防的力量,而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正是國家存在的基本目的。
可是這個國家根本就建立在一連串的戰爭之上;它不只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而和平誕生的機構,它還是一具透過無數殺伐才得以穩定執政的戰爭機器。為了達成保護人民的目的(比方說保護人民不受外國侵略),它得先屠戮人民;如此弔詭,如此難解。
所以怎樣定位 1949那一年所發生的事,便成了一個很緊要的問題了。如果把它看成"革命",那麼戰爭就是不可避免的罪惡了。儘管是罪惡,但你還是有辦法解釋,因為它到底是場革命嘛。例如,你可以描述一個革命前的黑暗狀態,把它形容為水深火熱的地獄,然後陳說革命之必要與戰爭的不可迴避。你還可以挖掘出一條和平路線曾經有機會實現的證據,然後控訴國民黨拒絕和議,堅持用兵的殘酷及愚蠢。雖然並非全無可議,但這樣一套革命論述大體上還是能夠勉強地解說那種弔詭的情境。沒錯,國共戰爭那三年是死了數以百萬計的人。可那是革命呀,為了建立一個美好的新國家,不得已,總得有人犧牲。於是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能以龍應臺所說的"勝利者"形象,心安理得地站在天安門城樓上面,檢閱它勝利的原因了。在這個意義上,快樂地閱兵不只不荒謬,反而很正當;因為當年的戰爭是正義的,眼前的武力也是正義的。我們正義,並且凱旋,你就算興奮得跪倒在裝甲車前,也沒有人會怪你變態。
不過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因為1949那一年還可以有別的說法,比如"內戰"。我覺得大陸這幾年越來越流行"內戰"這套論述是很不可思議的,因為"內戰"和"革命"不好並容。內戰是一國之內不同武裝力量的交戰,雙方搶奪政權,彼此敵對仇殺;然而,這畢竟是同一個國家裡頭自己人的事。革命就不同了,它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全新的國家,它要徹底推翻過去一切的邪惡與腐朽;革命者和老政權完全是不可與共的兩端,判然分明。
如今用"內戰"代替"革命",目的自是為了兩岸統一。大家打了半天,可到底是自己人起鬨,正所謂"渡盡劫波兄弟在",兄弟倆千萬別以為打完一場架,就連血緣關係也斷了。所以南北戰爭打完,美國還是原來那一個美國。
有些論者喜歡用南北戰爭比較我們的內戰,覺得人家到最後大團圓結局很好,雙方彼此尊重,敗軍之將李將軍至今還是人民心目中的英雄,粉絲遍及北方。怎麼我們就不行呢?
因為我們的內戰在某程度上還沒有結束,也沒有人投降,它延續變形為一種不動聲色的敵對狀態。就說是革命,它也還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的長期革命。而且我們始終繞不過那個問題;它究竟是內戰還是革命?只有"內戰"才能支持雙方和解,並且必將統一的道理。只有"革命"才能說明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新中國,而今年是它建國的六十週年。它們的矛盾在於如果你接受革命論述,你就必須承認對手不是兄弟,你和他沒有關係,他是和你全然不同的老怪物。你還得考慮是不是要繼續"解放"對岸的大業;如果不,你要說明對方已經不腐朽了,而你自己原來也不革命了。
以"內戰"代替"革命",你該如何解釋自己的新穎?失去了"革命"那種看似天然的道德光環,你在內戰中殺了那麼多人又還有什麼道理可講?死者不再是讓政治理想大放光明的燃料,而是"兄弟倆"奪取大位過程中的無辜寃魂。
二、
革命是一場開端,所以暴力是必然的。正如漢納•鄂蘭( Hannah Arendt)在《論革命》裡所說的:"如聖經和典故所說的:該隱殺埃布爾,羅慕路斯殺雷穆斯。暴力是開端,如果不運用暴力,如果沒有忤逆之舉,開端就無法締造了"。從這個角度來看,龍應臺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就是那場開端暴力的拾遺了。
雖然多年前的《雪白血紅》已經詳細描述過四八年長春圍城的慘烈,但是在龍應臺的筆下重看一次那半年的經歷,你仍然會抑止不住自己的情緒。"圍城開始時,長春市的市民人口說是有五十萬,但是城裡頭有無數外地湧進來的難民鄉親,總人數也可能是八十到一百二十萬。圍城結束時,共軍的統計說,剩下十七萬人"。當時共軍的策略就是嚴防死守,不許糧食和燃料進城,也不許百姓出城,他們的口號是"不給敵人一粒糧食一根草,把長春蔣匪困死在城裡"。只不過被困死在城裡的,主要是那上百萬的市民。
他們吃掉了貓狗老鼠,吃掉了馬,然後吃樹皮、吃草、吃酒糟,最後吃人。一個倖存者記得自己在草地上看見一個正在移動的東西,"那是被丟棄的赤裸裸的嬰兒,因為飢餓,嬰兒的直腸從肛門拖拉在體外一大塊;還沒死,嬰兒像蟲一樣在地上微弱地蠕動,已經不會哭了"。連圍城的林彪都忍不住給毛澤東發電報說:"不讓飢民出城,已經出來者要堵回去,這對飢民對部隊戰士,都是很費解的。飢民們對我會表不滿,怨言特多說,‘八路見死不救。'他們成群跪在我哨兵面前央求放行,有的將嬰兒小孩丟了就跑,有的持繩在我崗哨前上吊"。
龍應臺在長春考察,發現連很多當地人都不知道這件往事。"在這場戰役‘偉大勝利'的敘述中,長春圍城的慘烈死難,完全不被提及。‘勝利'走進中國的歷史教科書,代代傳授,被稱為‘兵不血刃'的光榮解放"。
被遺忘的死者當然要被喚回,被湮沒的歷史當然要被記起,所以龍應臺才會花了一年多的功夫,幾乎是嘔心瀝血地寫出了這本書。但是循著智性的推理,我們仍然可以追問,她為什麼要寫這些東西?是想命名那些只剩下數字的死者?是想藉著填補事件來重述一段不同的歷史?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出版之後,很快就被大陸當局當成了禁書,它還禁止媒體與網站發表任何評介文章。為什麼?它怕什麼?難道這本書動搖了六十年國史的基礎,動搖了那套革命的敘述?我們知道這場革命的合法性建立在它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在共產黨終結了國民政府的獨裁統治。再反共的作家和學者也不得不承認當年的國民政府實在爛得可以,否則共產黨就不可能在短短三年之間以摧枯拉朽之勢終結掉國民黨的政權了。難道龍應臺正面駁斥了這一整個論述,從根本上否定了它的理據?
沒有,龍應臺的寫作在這個意義上其實是"非政治"的,因為她甚至沒去觸碰那個很根本的問題:這到底是革命還是內戰?漢納•鄂蘭認為傳統戰爭從不以自由為論據,只有到了現代,才有以自由正名的革命戰爭,這就是一般戰爭和革命的分別了。傳統的戰爭只是"征服、擴張、維護既得利益,鑒於咄咄逼人的新權力崛起而拚命維持自己的權力"。只有革命宣稱自己是"以自由對付暴政",只有革命才會以自由的名義去正名那場開端的暴力。那麼,龍應臺是不是要用長春圍城這樣的例子去告訴大家那根本不是革命呢?不,她不討論這個範疇的問題。
如果重寫這段歷史要有政治殺傷力的話,你要不就繼續支持它是革命,要不就說它只是爭權奪利的歷史循環的又一幕罷了。說它是革命,說它犧牲了那麼多的人命,然後你就可以質問現政權"你的革命承諾實現了嗎?你所預許的自由在哪裡?你對得起被犧牲的人嗎?"這是有殺傷力的。說它只是奪權的內戰,把它一切口號當成純粹的矯辭,你則從根本否定掉了現政權的合法性;這也是有殺傷力的。但假如重寫這段歷史的最終預期就只是要現政權為死者道歉,要當局紀念國慶時不要那麼興高采烈呢?假如當局不那麼小器,它大可以簡單答覆:"好,我道歉。我甚至可以為死者立碑,在長春建一座紀念館"。然後呢?
三、
雖然龍應臺沒有正面質疑中國政府的合法性,但後者對她的恐懼卻是有道理的,只不過它可能也說不清楚那到底是什麼道理,因為龍應臺所描述的那些死者是它無法命名的。那些餓死在長春城裡的人,那些跪在圍城解放軍面前哭求的飢民,那些被遺棄在野地上如爬行動物般蠕動的嬰兒;你該叫他們做什麼才好呢?他們肯定不是革命的敵人,但他們更不是為了革命而獻出生命的戰士。他們甚至連"犧牲者"這個稱號都配不上,對於這些只是想吃飯只是想活下去的來說,"犧牲"是個太過沈重太過堂皇的一個字眼。我們似乎只能用最簡單最赤裸但也很可能最真實的名字來描述他們:"死者"。
由於它面對的是單純的"死者",所以中國政府才會尷尬,因為它無法把他們穩妥地納進革命論述;它既不能說他們是革命的對手,也不能輕易地形容他們怎樣為革命犧牲了生命。它只能沉默地回過頭去,把龍應臺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揮出門外,假裝書裡的死者從來不曾存在。
要尷尬的,又何止於中共呢?你看那隨著國民黨飄洋過海的兩百萬人,裡頭有些人根本不能說是"隨著"國民黨去臺灣的。例如當年十二歲的桑品載,說得好聽點,他是"被帶過去"的,成了一個離鄉背井的少年兵。而那時被潰敗的國民黨"抓壯丁"抓到臺灣去的少年兵裡,竟還有六歲的郭天喜。"一九五一年,有一次孫立人來校閱部隊,發現怎麼行列中有這麼多矮咚咚的娃娃,真不像話,怎麼操課啊?於是下令普查,一查嚇一跳,像天喜和品載這樣命運的娃娃竟然有一千多個!只好成立‘幼年兵總隊',直屬陸軍總部。六歲的郭天喜和十二歲的桑品載,一樣穿軍服、拿槍、上操,一樣挨打、關禁閉"。幾十年後,這些娃娃兵是否就是在臺灣被人喝罵,要他們滾回去的"老芋仔"呢?
除了抓人,國民黨當然也要殺人。"一九四七年七月,國軍整編六十四師在山東沂蒙地區與陳毅的華東野戰軍激烈爭奪領土的時候,曾經接到‘上峰'的電令:‘以東裡店為中心,將縱橫二十五公里內,造成絕地,限五日完成任務,飭將該地區內所有農作物與建築物, 一律焚燬,所有居民,無論男女老幼,一律格殺'。"
雖然說主題是一九四九,但為了說明那一年的複雜局面,尤其是彼時臺灣的情勢,龍應臺還花了不少篇幅去談二次大戰時的台籍日本兵柯景星和蔡新宗,他們戰後成了新幾內亞戰俘營裡的戰犯。對著這些從小到大被教育成"日本皇民"的臺灣人,你又該說什麼才好?同樣令人無法言語的,還有卓還來。他是中華民國駐英屬婆羅洲山打根的總領事,成為日軍俘虜之後堅決不降,於是在一九四四年七月六日的凌晨被人押進叢林,再也回不來了。四七年七月七日,他的骸骨被運回南京菊花臺的烈士陵園。不過兩年之後,他的妻子就不敢去上墳了,他的子女也從來不敢提起這位烈士,因為"烈士還是叛徒,榮耀還是恥辱,往往看城裡頭最高的那棟建築頂上插的是甚麼旗子"。
更使人迷惑的是龍應臺竟然還訪問了澳洲退伍老兵比爾,甚至大段引述了日本軍人田村吉勝的日記,裡面記錄了他對一個女孩的思慕:"從不曾給你寫過信,也不敢對你有所表露。孤獨時,我心傷痛,想家"。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龍應臺到底要寫什麼?這難道不是一本反思一九四九的書嗎?為什麼除了離鄉的臺灣外省人和戰死的解放軍之外,她要加入這麼多的雜音和這麼多的外國人呢?
如果要用最簡單的一句話去總結這本書,那大概就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了。如果說這本書有什麼主導精神,那麼它肯定是一種最素樸的人道主義。龍應臺反戰嗎?她沒有直接說過,正如她沒有直接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革命論述,也沒有正面挑戰臺灣今天的主流意識型態一樣。但是她寫出了一本最政治的書,因為她在一切枱面上的政治論述之外,提出了它們全都吸納不了的政治。
茱迪思•巴特勒在《暴力•悲悼•政治》( Violence, Mourning, Politics)這篇文章裡提到悲傷的政治時說:"很多人以為悲傷是私人的,使我們回到孤獨的處境,所以是非政治的。但我以為它提供了一種複雜的政治社群的想法,因為它把關係的人際紐帶鋪陳出來了,那種紐帶可以理論化成(人之為人的)基本依賴與倫理責任"。我失去了一個人,然後痛苦不堪,因為他從我身上帶走了我的一部分;這恰恰說明瞭我永遠不只是我,我永遠不是自足自存的主體,我們永遠都是彼此構成的社群。
對於所有那些"被時代踐踏、污辱、傷害的人",龍應臺給了他們"失敗者"的名字,並且說他們都是"我的兄弟、我的姐妹"。
来源:天涯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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