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間諜案的兩名被告,一位姓名譯音李嵐,一位姓名譯音葛躍飛。兩人被控於2002到2003年期間,涉嫌竊取公司的超快電腦晶片資料,然後辭職,向中國政府的863計畫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申請資金,利用竊取的資料,自行開設由中國相關方面資助的公司。
20日,案件的12位陪審員遴選完畢,主審法官特意挑選幾位華人成為陪審團成員,並剔除已看過有關案件新聞報導的人,指他們可能受傳媒影響,妨礙公正判案。
第一天的庭審,主要是控辯雙方陳詞。當庭審結束,辯方律師走出法庭,便被等候在庭外的記者包圍。但這位律師拒絕對案件作任何置評。
李嵐和葛躍飛涉嫌竊取商業機密案,聯邦檢察官是引用13年前國會通過的旨在防止美國技術被竊取到外國的商業間諜法,提出檢控。
在美國高科技產業區矽谷,多年來,因竊取高科技商業機密遭起訴和判刑的,幾乎都是華人。上一宗案件,案犯鐘東蕃竊取公司的太空梭和三角洲重型運載火箭等機密資料提供給中國政府,罪名成立。
美國聯邦調查局曾在當地中文報紙上刊登廣告,呼籲民眾舉報華人竊取高科技公司商業機密的行為。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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