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仕華唆使女兒賣淫案 劉仕華在說起兩女兒,傷心流淚
就昆明警方16日聲稱抓著了陳艷的三個嫖客一事,我特意問了一下還在行裡的朋友,他沉吟了一下,說:"據說仇和說過,昆明(警方)主要的問題是警匪勾結。現在看來,主要還不是這個問題,而是昆明警界的朋友們的智商有問題--當初對欲加入公安隊伍者的把關審察太成問題了,讓一些白痴也混了進去。"他接著說:"當然,這是玩笑話,不過,昆明警界的確蠢的可以。通常抓賣淫嫖娼案,是警察最愛干的活,一是可以大量罰款,妓和嫖客兩邊罰,有時一晚上就可以把一個月的罰款指標完成。二是危險性小,比起那些打架鬥毆、偷竊、搶劫、殺人等,危險要小的多,效益卻高的多。三是,有時可以有意外之喜,逮住條大魚--如碰巧抓住個名人大款當官的什麼的,嘿嘿......。"他接著又說:"但有一條,辦這種案子的難點在於抓現行。若抓不住現行,用行話說,人家會‘脫了褲子就辦事,瞪上褲子就不認賬',所以人們在視頻或照片上看到被抓者通常穿的很少,還要抱著自已的衣服,就是這個原因。而昆明警界的朋友竟然能幾個月後抓著嫖客,這可說是創了中國警界的第一,太讓人驚訝了"。
我說,有網友說了:"這些嫖客是警方通過陳艷和劉士華張安芬的口供抓到的"。
他說:"那純潔是放屁!這種案子怎麼能僅憑口供抓人?舉個例子,假設你是個妓(舉例可能有些不恰當,你先忍著點),你說我是嫖客我就是嫖客?或者說,你說我是,我說我不是,警方該聽誰的?"。
"但假如有第三者看見了,可以做證呢?"我問他。"偶爾一次可能,但不可能三個嫖客都有第三者做證,你想想,幹這種事,都是見不得旁人的。嫖客對這種打擾最煩感,行內的規矩遇到這種情況甚至可以不付嫖資。所以一般不會遇到第三者"。他說。
"但要是有錄像攝像頭什麼的,像電視劇中的那樣,事先裝好的",我又問。"拜託,咱們說的是劉張那一家人,窮的釘當響,他們家能有條件安攝像頭錄像機?你警匪片看多了吧?""再說,如果真有攝像頭錄像機,那可就不是賣淫嫖娼的問題了,應當是涉嫌敲詐勒索了"。
"那......那......那,劉張一家說不定有個賬本,記下了嫖客名字;或者,有些個熟人常去什麼的,所以一下就認出來了"。"你怎麼了?聽說你前幾天感冒發燒,是不是把腦子燒傻了?"他圓睜著眼睛看著我,就像看一個白痴,"就那種小野雞窩,你交錢,她翹腚,辦完事就走人,有時候連長什麼模樣都沒看清楚,嫖客怎麼會留下姓名?‘熟人常去'又是個什麼概念?安照刑法規定,這類案子證據必須固定到"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誰和誰",而且僅憑口供是不行的,還得有物證(如炮床、精液、精班什麼的),所以必須要抓現行,證據才好固定,並且要趕著審,在最短時間內取得妓嫖雙方一致口供,那才是翻不了的鐵案。還是那句話,假設你是妓女,你哪天突然說我是常客,我就承認我是常客?我傻啊?"
"那萬一有人就是要承認自已是劉家"常客"呢?"
"嘿嘿嘿......",這一次,他啥也不說了,只是用一雙三角眼怪異的盯著我,盯的我心裏直發毛。但我想,昆明警方心裏是不會發毛的,他們正為自已造案造的天衣無縫而得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