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的民營公司有官員參股,這種事早就聽很多人說過。不僅房地產業,其它的行業,只要某個民營公司做的比較好,在某地比較有規模,人們都會傳其中有當地官員的股份。據說,這些股份,有的屬於官員投了錢的,還有些官員根本就沒投一分錢,拿的是干股,而且份額不小。一個熟識的商人告訴我,凡是到一個地方投資,如果沒有特別硬的背景,第一件事是要送當地官員股份,這樣的話,才能站得住腳。他還說,這樣做帶來的好處很多,人家自動就會幫你把公司辦火。
民營公司能否因官員參股而火我不知道,但這樣的公司一旦出事違規,看在官員的面上,多半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非像上海閔行的這個樓盤那樣,轟隆一聲倒了,想捂也摀不住了。
倒塌樓盤的開發商梅都公司,僅僅是個具有三級資質的小公司。即使這樣一個小公司,也會有這麼多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參股。儘管在當地,此事早已盡人皆知,但這樣違規之事,還是明目張膽地做了,連起碼的掩飾都沒有,股東名單真名實姓地用自己的名字。試想,如果這些政府官員用自己的孩子或者親戚的名字登記,像北京商業銀行某些股東那樣,三歲就成股東了,要想查明白背後到底是哪個,還真就有些難度。
我真的希望,所有關於我們國家政商之間的傳言,都只是傳言而已。但是這樣的事情,卻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披露出來。有的地方,民營公司延攬官員參股,或者給官員干股,最後居然整個公司被人吞掉。還有的地方,官員甚至主動要求參股,或者拿干股,不給還不行。事情正在起變化,變得越來越駭人聽聞。
從歷史上看,中國的商人跟帝王一樣的歷史悠久,商人傍權,也是古已有之的舊事。在晚清和民國,官員經商,居然成了風尚。民營公司讓官員參股,為的是謀求保護和換取利益。上海閔行梅隴鎮的梅都公司,開發梅隴鎮的樓盤,參股的官員都是負責房地產事宜的官員,道理就在這裡。幹哪一行業,就把主管某一行業的官員拉進來,好處自不消說。官員的參股,無論投資與否,本質上都是權力參股。把民眾賦予的公共權力,當成了牟取個人私利的槓桿。更嚴重的問題是,官員參股的公司,往往會做一些特別出格的事,比如建築不顧質量,建廠不管環保。由於官員的保護傘作用,相關的檢查檢驗,都會安然過關。試想,如果這棟倒塌的樓在業主入住之後倒塌,那麼情況會是怎樣?
問題是,這種事情,中央三令五申,為什麼就是剎不住呢?一個小小的鎮政府官員,居然敢明目張膽地幹。我們這麼多紀檢部門,在當地民眾對此十分清楚的情況下,居然一點覺察都沒有。如果不是樓倒了,什麼事情都不會有的。當地的民眾知情,買了樓盤的業主也可能知情,但沒有人會因為政府官員的參股而舉報他們。舉報了,也許根本沒有用處。但從根上說,民眾可能並不把這種貓膩看成很嚴重的事情。事情見得多了,也就習慣了。
事情真正可怕之處,也許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