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6-23 22:17:04作者:田明霞
核心提示:四川人林某聽說用人頭做「藥引子」能治好女兒的瘋病,便與丈夫羅天虎叫顏桂宣找人頭做藥引。顏桂宣在綿陽市涪城區,將76歲老翁胡某殺害分屍。22日下午,顏桂宣被判死刑。
四川人林宗秀聽說用人頭做「藥引子」能治好女兒的瘋病,便與丈夫羅天虎一道叫顏桂宣找人頭做藥引。顏桂宣決定殺人取人頭,在綿陽市涪城區犯下了『12·4殺人分屍案』。
昨日下午,四川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顏桂宣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林宗秀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昨天下午2時,被告人顏桂宣,林宗秀、羅天虎,被押解到了四川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宣判。
2008年12月4日晚7時許,顏桂宣回到綿陽市涪城區楊家鎮老家後,攜帶菜刀、塑料口袋等工具,在楊家場鎮上尋找目標。恰遇被害人(胡某某,男,時年76歲,涪城區楊家鎮孤寡五保戶)醉酒躺倒在街上。
顏桂宣便守候並尾隨醉酒的被害人,在途經楊家鎮二村二社紅星橋處時,趁其不備用路邊的磚塊從身後,猛擊被害人的頭部致其昏迷。然後用隨身攜帶的菜刀,切割了老人的頭顱,用塑料口袋包裝好後,連夜徒步送到林宗秀家中。
12月5日,羅天虎、林宗秀夫婦,將顏桂宣殺人沾血的衣褲洗乾淨、將沾血的鞋子燒掉。當晚9時,羅天虎買來鴨子等藥材,煮「藥」之後讓25歲的女兒羅某喝下,以為已患瘋病達7年之久的羅某,喝了這「新鮮人頭湯」就能病癒。
同月7日,公安機關將顏桂宣、林宗秀和羅天虎抓獲歸案。法院認為,顏桂宣的行為已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林宗秀、羅天虎犯『幫助毀滅證據罪』,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