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人民法院為一個已婚女人送離婚傳票被掀翻三兩警車的事件。
離婚雙方:
男方-鄧**
女方-胡凱 雙方戶籍所在地均為婁底
強行介入方:婁底某法院
引發事件:由當事人雙方離婚引起的民眾憤激行為!
事件內幕:當事人男方長期在外工作,女方由於不堪寂寞於數年前與一法院系統人員勾搭成姦。當事人雙方同意離婚,但是由於在財產分配上沒有達成一致的協商,於2009年6月1日引發的一系列事件!
事發地點:湖南省婁底市關家腦華達機械廠內
事件經過:2009年6月1日上午11點左右,婁底市法院系統駕一牌照為湘K0405警的警車車在女方的帶領下送離婚傳票至男方父母家中。離婚傳票送到男方手中時,男方要求法院工作人員出示工作證件,法院工作人員沒有出示相關證件,就出示了一張駕駛證。男方由此不在傳票上簽字,女方胡凱馬上就把男方父母家裡的所有的東西砸爛,並且打電話給法院裡面的姦夫。不到10分鐘就來了兩輛警車,並且來了5,6個法院工作人員。來了後對男方採取暴力手段,把男方和男方的一在場朋友當場踢倒在地,致使雙方手上多處流血,當事男方腰折,腿部多處淤青。還把男方強行拖進法院警車,想強行駛走抓到法院去辦理離婚手續。被廠內圍觀的實在看不下去的老人拚命攔阻,才致以男方沒被帶走。由此引起廠內幾千人圍觀,群眾清楚事實之後,強力阻止法院人員非法執法。法院人員沒有相關解釋還揚言要抓人。由此廠內群眾非常激奮,把三輛警車當場掀翻,非法執法和打人的法院工作人員立刻偷偷溜走了................
引思:
1.法院工作人員可以隨便抓人打人嗎?法院是屬公還是屬私呢?
2.當事女方有何背景,可以指揮三輛警車來送傳票,來強行抓人?
3.公理何在?法理何在?
4.做為一個有血肉的中國人你碰到這樣的事情你會和大家一起掀翻警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