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給鄧玉嬌扣上個"精神病"的帽子,似乎就是在 "給政府一個出路"了。圖為鄧玉嬌(網路圖片)
5月10日,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招商辦主任鄧貴大及兩名工作人員在賓館消費時要求修腳女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遭拒後欲圖強暴鄧玉嬌。在反抗中,鄧玉嬌用修腳刀刺死了鄧貴大,也刺傷了另外一名協同者。之後,鄧玉嬌打電話報警,卻被警察拘留。最新情況則是中共聲稱鄧玉嬌有精神病,並將其關押在湖北恩施的憂撫醫院,綁住四肢固定在床上。中共不但毆打她,甚至還逼她"自認"有"憂鬱症",說這樣可"免一死",也"給政府一個出路"。
應該指出,很多人將鄧玉嬌比作"女楊佳",這種說法並不恰當。因為鄧玉嬌是正在被侵害時"正當防衛",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即使反抗過程中造成強姦犯死亡,也不屬於"防衛過當",完全不必負刑事責任。而楊佳的案例並不屬於正當防衛,只能說是事後復仇(當然包括大陸新浪網調查都有87%的民眾認為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讓許多人費解的是,對於事實經過如此清楚的"鄧玉嬌事件",中共竟然不能判鄧玉嬌"正當防衛",反而想方設法證明她是"精神病",更不可思議的是,這竟然算是"給政府一個出路"。
其中的理由說穿了很簡單,總結起來大概有兩條。
第一、被刺身亡的鄧貴大並不是一個個人,他是中共貪腐官僚的代表。今天的中共十官九貪,包二奶、養小蜜、肆意凌辱壓榨民眾。民眾在他們眼中的地位,正如深圳海事局黨組書記林嘉祥在猥褻女童後所說"你們算個屁呀!"這些官僚之所以敢胡作非為,仰仗的就是中共的制度保護。對於中共來說,由於已喪盡民心,所能依靠的也就是貪腐官僚的支持。如果中共不保護這些官僚,它就失去了最後一群和它一條心的人。
因此中共保護鄧貴大,就是做個樣子給大大小小的官僚看--只要你們和中共一條心,吃喝嫖賭、殺人放火,中共都會給你們撐腰的。既然爭取不到"民心",就爭取一下"官心"。
第二、中共最怕的就是在民意壓力下讓步--因為民間就此會得出一個結論,只要他們聚集起來捍衛自己的權益,最終在與中共的博弈中就會獲勝。這個口子一開,民間就會在征地、拆遷、下崗、環境保護乃至憲法權利等遭到侵害時延續抗爭模式,這會將中國引向憲政和民主,即中共最終失去權力。以中共罪孽之深重,一旦失去權力,下一步就是各級官僚遭到清算的問題。這正是中共需要極力避免的。
誠如高智晟律師所說:"中國和法制國家不一樣,每一個小小的案件,最終都能反映出深深的制度問題。"出於以上兩點考量,中共知道把這些邪惡的基層官僚繩之以法,無論從人力成本還是經濟成本,都遠比鎮壓抗議要小得多,但由此帶來的政治成本卻讓中共無法承擔。
民間同樣陷入兩難的境地。如果不起而抗爭,中共就會用"俯臥撐"、"躲貓貓"、"彈腦門"、"做噩夢"、"70碼"以及"興奮過度而死"等荒謬的理由掩蓋其罪惡,讓被害人和家屬得不到任何公正的賠償,犯罪份子也不會得到懲處。但起而抗爭的結果,又迫使中共更加不敢對民意壓力讓步,從而更可能採取連抗議者一起鎮壓的做法。
中共在"鄧玉嬌"事件上也進退兩難,既要應付民意,又不能不保護淫官。此時,或許受到孫東東的"啟發",給"鄧玉嬌"扣上個"精神病"的帽子,似乎就是在 "給政府一個出路"了。
此時中共與民間的較量中,雙方似乎都到了無路可走的絕境。民眾需要意識到的是--僅僅抗議中共是沒有用的,退出中共才是有用的。告訴更多的人中共將滅的道理,讓他們加入"退黨、退團、退隊"的大潮,這既在削弱中共的力量,也警告那些貪官不要以搖搖欲墜的中共還能一直給他們遮風擋雨。
中共讓鄧玉嬌自認"精神病",是在給中共"一個出路";我們退出中共,是在給自己"一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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