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所長涉貪730萬
據京華時報5月14日報導,13日上午9點半,現年52歲的張吉春被帶進法庭。隨後,已被取保候審的本案第二被告李勁松,也從旁聽席走到了被告人席位上。據悉,張吉春、李勁松年齡相彷,曾一同在西城職工大學進修。
張吉春以借款和支付公房款的名義,先後三次從單位取出700餘萬元。此外,2005年到2007年,利用自己負責管理甚剎海管理所開發組的職務便利,張吉春還收受開發組組長劉某以獎金為名給予的29.9萬元賄賂。
本案第二被告李勁松,則是張貪污罪的同案犯,曾幫助張虛開了200萬元發票平賬。
自稱幫人還賭債
但張吉春在受審時否認貪污罪的指控。張說,自己到澳門只是正常的外出遊玩,從未用公款進行過賭博。李勁松的公司承攬了甚剎海房管所的大部分工程,這些費用多是工程款。
他還稱,非典時,很多農民工離開北京,是李勁松率領的裝修隊完成了領導佈置給房管所的一系列具有風險的任務,比如處理下水道和廁所改造等。因此,在奧運期間,當房管所工作量激增時,前來尋找工程的李勁松順理成章地從張吉春處獲得不少項目。
其中那些打入李勁松母親賬戶的拆遷補償款,實際上是他幫李勁松還債的工程款--"當時,李勁松賭博欠下了高利貸,我想通過提前結算工程款的方式,幫助他還了這筆錢。"
一次輸掉180萬
此前,張吉春交代,2006年,他通過領導結識了做房地產開發生意的"桂總"。"桂總"請客帶他到澳門賭博。當張玩百家樂輸掉180萬元後,承諾"輸了算我的"的"桂總"翻臉不認賬。危急時刻,他想到好友李勁松,並表示可折算在日後的工程款中。後來,為方便資金往來,他索性帶著李勁松一同去澳門賭博。
上午11點,第二被告李勁松被傳喚進法庭接受詢問。他的說法,很快揭穿了張吉春的謊言。李勁松說,是張吉春在澳門欠下300萬元巨額賭債,要求他幫助償還。據李勁松回憶,他先後陪張吉春去澳門賭博五六十次。
張吉春是北京人,1976年中學畢業後,19歲進入新街口房管所任普通瓦工。1979年,張吉春在西城職工大學進修取得大專學歷,1983年被調往西城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工作;84年,擔任西城房屋土地管理局工程處修建一隊隊長;89年,成為西城房屋土地管理局經營開發公司總工程師;97年,晉升為廠橋房管所工程所長。2005年到案發,他一直擔任甚剎海房管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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