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4-14 08:38:20作者:
4月3日,金髮科技(8.18,0.05,0.62%) (600143.SH)發布公告稱: 4月2日,公司接到中國證會"調查通知書"公司董事夏世勇,董事李建軍,原高級管理人員黃險波因涉嫌違規買賣金髮科技公司股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據初步瞭解,除夏世勇違規不詳外,李建軍,黃險波或都涉及信息披露不實而違規.
此外,本報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公司其他高管亦是輪番減持,其勢頭直比長江後浪推前浪延綿不絕.
對於高管為何集體拋售上市公司的股份,金髮科技的證券代表羅小兵對"證券日報"表示: "高管拋售是否與業績下滑有關,在證監會作出結論之前我們是不方便評論的."
年報為何與實際減持數目不合?
而在4月8日公司發布的年報顯示,今年的業績是公司上市以來的首次下滑,其淨利潤下降了1.7億元,下滑幅度達42.67%.
因而股吧裡有人認為,是高管們不看好上市公司前途,因此紛紛套現儲糧過冬.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變動情況記錄可知,由李建軍,黃險波自行申報的交易記錄為:李建軍分別於去年12月 26日, 29日, 30日在二級市場上減持,三日共減持357.3萬股;黃險波也是於去年12月26日, 29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減持,數目為160.26萬股.
但事實上,由金髮科技2008年報可知,李建軍,黃險波在年初時分別持股股7225221, 2052760股;年末時分別持股股14001442, 4873120股.
而在去年間,公司實行了10送10的利潤分配方案,同時作為公司高管,李建軍,黃險波各自分2次對其所持股票期權進行行權,股份數分別為: 3024000股, 2452800股.
因此,由年初數× 2 +行權數-年末數=當年減持數可知,李建軍,黃險波在2008年的減持數目應該分別為347.3萬股, 168.52萬股.
那麼,李建軍申報的數目為何多出10萬股,而黃險波卻少公告了8.26萬股?是公司的年報出現錯誤?還是高管們申報錯誤?
黃險波單年減持已超過25%上限?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一位老師認為,如果年報沒有錯誤,則極有可能的是,李建軍在此期間曾在二級市場買入了10萬股.由此則違反了證監會規定的不得短線交易的規定,即"證券法"第47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對於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這位老師的分析,金髮科技方面相關人員拒絕進行評論.
除此項可能涉及的違規,另一高管黃險波也涉嫌違反證監會對高管減持方面的股權比例限制管理條例.
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第5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而如果黃險波所上述所說在2008年的減持數目如果真為168.52萬股,則黃險波當年減持的股份數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5.7%.
復旦大學一位法學教授認為,如果這個數據成立,那麼黃險波的減持就涉嫌違法,相關監管部門應該介入處理,如果調查中發現進一步證明知情不報的證據,可以移交司法機關.
創始股東為何自己要對自己激勵?
除了上述三名高管有過大幅減持,其他幾名高管似乎也"不甘示弱.董事梁榮朗,譚頭文,監事聶德林,蔡立志,張俊,蔡彤旻,原董秘吳誠也在12月 29日開始,輪番進行了大幅減持,上述十人趕在12月31日前這3個交易日,通過二級市場共減持約萬股1165.63, 5602.25萬元合計套現,平均減持價位為4.8元/股.
其中,夏世勇,張俊,蔡立志減持的股權全部來自於公司於2006年實施的股權激勵方案,其餘7人減持的股份來源於解禁存量股和股權激勵的股份.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減持的十人中,夏世勇,梁榮朗,譚頭文,李建軍,蔡彤旻在金髮科技上市之時就是公司的十大股東,分別是位列第4,7,8, 10.11位.年財報顯示08,夏世勇,李建軍依然是公司的第大股東4.9;而梁榮朗,譚頭文,蔡彤旻是公司5,9,10的第大流通股東.
根據公司上市公告書可知,此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夏世勇,李建軍,黃險波同時也是公司2004年上市之時的25名發起人中之一,而公司在2006年的股權激勵方案中,金髮科技共有102名激勵對象.但有42.73%的股份是授予給上述25名持有該公司股份的發起人.
而高管夏世勇因減持股權激勵股份獲淨利潤約77萬元;張俊約12萬元;蔡立志約49萬元,其餘人由於減持的股份可能為解禁存量股無法計算.
4月13日,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宋曉燕教授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 "現在上市公司的所做的股權激勵一般都是針對非股東的高管,沒有必要對已經是股東的高管進行激勵.
4月13日,金髮科技的證券代表羅小兵卻並不認同"公司上下有200多名員工都是股東,如果這些股東都不實行股權激勵的話,難道去給那些文員,司機做股權激勵嗎? "
雖然2008年由於未達行權條件而終止剩下40%的期權,但上市公司金髮科技仍然為股權激勵付出了1477億的成本.
專家認為應該立法管理高管減持
4月9日,深圳一證券公司的投行人士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 "金髮科技這種股權激勵方案肯定是不違規的,但是肯定是不合理的.股權激勵的本意是讓公司的高管們能以公司股東的身份來參與公司治理,分享利潤,承擔風險.而金髮科技的高管本身就是股東,沒有這個必要性.
對於金髮科技的高管一邊享受自己制定的股權激勵政策,一邊在二級市場瘋狂套現.一位參與"證券法"制定和修改的專家就此氣憤說道,這種行為簡直違背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本意.
這位專家講述道,任何國家的股權激勵實施本身目的都是用來留住人才並讓高管和骨幹有歸屬感,但像金髮科技高管這種解禁便減持並且存在違規行為的減持,確實與股權激勵的初衷相違背.
據初步瞭解,除夏世勇違規不詳外,李建軍,黃險波或都涉及信息披露不實而違規.
此外,本報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公司其他高管亦是輪番減持,其勢頭直比長江後浪推前浪延綿不絕.
對於高管為何集體拋售上市公司的股份,金髮科技的證券代表羅小兵對"證券日報"表示: "高管拋售是否與業績下滑有關,在證監會作出結論之前我們是不方便評論的."
年報為何與實際減持數目不合?
而在4月8日公司發布的年報顯示,今年的業績是公司上市以來的首次下滑,其淨利潤下降了1.7億元,下滑幅度達42.67%.
因而股吧裡有人認為,是高管們不看好上市公司前途,因此紛紛套現儲糧過冬.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變動情況記錄可知,由李建軍,黃險波自行申報的交易記錄為:李建軍分別於去年12月 26日, 29日, 30日在二級市場上減持,三日共減持357.3萬股;黃險波也是於去年12月26日, 29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減持,數目為160.26萬股.
但事實上,由金髮科技2008年報可知,李建軍,黃險波在年初時分別持股股7225221, 2052760股;年末時分別持股股14001442, 4873120股.
而在去年間,公司實行了10送10的利潤分配方案,同時作為公司高管,李建軍,黃險波各自分2次對其所持股票期權進行行權,股份數分別為: 3024000股, 2452800股.
因此,由年初數× 2 +行權數-年末數=當年減持數可知,李建軍,黃險波在2008年的減持數目應該分別為347.3萬股, 168.52萬股.
那麼,李建軍申報的數目為何多出10萬股,而黃險波卻少公告了8.26萬股?是公司的年報出現錯誤?還是高管們申報錯誤?
黃險波單年減持已超過25%上限?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一位老師認為,如果年報沒有錯誤,則極有可能的是,李建軍在此期間曾在二級市場買入了10萬股.由此則違反了證監會規定的不得短線交易的規定,即"證券法"第47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
對於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這位老師的分析,金髮科技方面相關人員拒絕進行評論.
除此項可能涉及的違規,另一高管黃險波也涉嫌違反證監會對高管減持方面的股權比例限制管理條例.
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第5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而如果黃險波所上述所說在2008年的減持數目如果真為168.52萬股,則黃險波當年減持的股份數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5.7%.
復旦大學一位法學教授認為,如果這個數據成立,那麼黃險波的減持就涉嫌違法,相關監管部門應該介入處理,如果調查中發現進一步證明知情不報的證據,可以移交司法機關.
創始股東為何自己要對自己激勵?
除了上述三名高管有過大幅減持,其他幾名高管似乎也"不甘示弱.董事梁榮朗,譚頭文,監事聶德林,蔡立志,張俊,蔡彤旻,原董秘吳誠也在12月 29日開始,輪番進行了大幅減持,上述十人趕在12月31日前這3個交易日,通過二級市場共減持約萬股1165.63, 5602.25萬元合計套現,平均減持價位為4.8元/股.
其中,夏世勇,張俊,蔡立志減持的股權全部來自於公司於2006年實施的股權激勵方案,其餘7人減持的股份來源於解禁存量股和股權激勵的股份.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減持的十人中,夏世勇,梁榮朗,譚頭文,李建軍,蔡彤旻在金髮科技上市之時就是公司的十大股東,分別是位列第4,7,8, 10.11位.年財報顯示08,夏世勇,李建軍依然是公司的第大股東4.9;而梁榮朗,譚頭文,蔡彤旻是公司5,9,10的第大流通股東.
根據公司上市公告書可知,此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夏世勇,李建軍,黃險波同時也是公司2004年上市之時的25名發起人中之一,而公司在2006年的股權激勵方案中,金髮科技共有102名激勵對象.但有42.73%的股份是授予給上述25名持有該公司股份的發起人.
而高管夏世勇因減持股權激勵股份獲淨利潤約77萬元;張俊約12萬元;蔡立志約49萬元,其餘人由於減持的股份可能為解禁存量股無法計算.
4月13日,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宋曉燕教授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 "現在上市公司的所做的股權激勵一般都是針對非股東的高管,沒有必要對已經是股東的高管進行激勵.
4月13日,金髮科技的證券代表羅小兵卻並不認同"公司上下有200多名員工都是股東,如果這些股東都不實行股權激勵的話,難道去給那些文員,司機做股權激勵嗎? "
雖然2008年由於未達行權條件而終止剩下40%的期權,但上市公司金髮科技仍然為股權激勵付出了1477億的成本.
專家認為應該立法管理高管減持
4月9日,深圳一證券公司的投行人士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 "金髮科技這種股權激勵方案肯定是不違規的,但是肯定是不合理的.股權激勵的本意是讓公司的高管們能以公司股東的身份來參與公司治理,分享利潤,承擔風險.而金髮科技的高管本身就是股東,沒有這個必要性.
對於金髮科技的高管一邊享受自己制定的股權激勵政策,一邊在二級市場瘋狂套現.一位參與"證券法"制定和修改的專家就此氣憤說道,這種行為簡直違背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本意.
這位專家講述道,任何國家的股權激勵實施本身目的都是用來留住人才並讓高管和骨幹有歸屬感,但像金髮科技高管這種解禁便減持並且存在違規行為的減持,確實與股權激勵的初衷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