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4-08 08:23:29作者:
現在就是有天大的冤屈,你也不要去上訪,打掉血牙往肚裡吞吧,否則你就會被送進精神病院(上訪者被送進精神病院的報導已是很多,在百度上搜索「上訪者送進精神病院」卻有2.5萬條)。我這樣說,是那些踐踏上訪者人權的人,如今更有理由把上訪者送進精神病院,因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東東斬釘截鐵地說了:「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他還說,「把他(們)送到醫院就是(對他們人權的)最大的保障。」有了這位精神病學專家、北京大學司法鑑定室主任、國家衛生部專家委員的這番話,今後他們就可以毫無顧忌地把一個個上訪者送進精神病院。
權力驕橫,人人可得「精神病」!去年12月8日《新京報》報導了山東省新泰市泉溝鎮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時,被鎮政府抓回送進精神病院20餘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被放出。 84歲的時亨生老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秘密進行著自己的「任務」,迄今,他記錄了18名被關進精神病醫院的上訪者。看過新聞,我寫了一篇《把你送進精神病院 看還敢上訪不? 》,第二見報後我才注意到編輯把標題改為「將人強送精神病院是‘精神恐怖主義’」,編輯這樣改,我想是根據文中的內容而改的,我在文中說,這是一種惡劣的行徑,讓人感到畏懼。記得一位精神病專家曾說過,再好的人,一旦送入精神病院,整天和那些瘋瘋癲癲的人在一起,久而久之也就真的成了精神病人了。孫法武只要想起在精神病院的日子就頭痛,說「腦袋要炸」。腦袋怎能不炸?好好的人,送進了精神病院,就要按精神病來治。老孫衝著醫生大喊:「我沒病!我是上訪的!」醫生說,「我管你有沒有病,你們鎮政府送來的,我就按精神病來治。」之後,就有幾個人把老孫按倒在床上,「手腳全綁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腦袋上。」 灌藥、打針,直到「沒了意識」……要不是孫法武80歲的老母病逝,「知趣」地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他就得在精神病院繼續呆著。孫東東為何不說這些「政治強迫症患者」,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呢?其實鄢烈山先生的《孫東東也該問責》(3月31日《南方都市報》)和《官聘專家的職業倫理》(4月3日《長江商 報》,就回答了我上面提的問題。鄢先生稱孫東東是典型的為強者開脫的強盜邏輯,他的邏輯只有一條是一貫的:強勢一方總是有理的,現行制度沒有什麼要修正 的。
我從小對「精神恐怖主義」就有一種憎恨,也生怕有人說我有精神病,那種意識反映是十分強烈的,記得我12歲那年,和村裡的孩子們玩,一個比我大2 歲的男孩隨意說了一句「你精神病是不?」我從地上拿起一塊硪卵石向他砸去,砸得他滿頭是血。這種憎恨來自於我奶奶從小對我的灌輸,奶奶三番五次地給我講她小弟的事情,奶奶的小弟年輕有知識,在單位是個出類拔萃的人,由於太爽直,遭人嫉妒被人誣陷於反革命,送到監獄和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他說自己不是精神病人,那些人就拚命地揍他,給他注射鎮靜藥,之後他就成了一個真正有精神障礙的人。一個有理想、才華橫溢的年輕人就這樣被摧殘。當然這是那個不堪回首的文革年代,但時隔30多年了,卻沒有想到孫東東還會說出這樣可怕的雷言。
深圳女子鄒宜均因遺產繼承等糾紛被母親兄姐強送精神病院,鄒均宜為了逃離這種惡夢,在朋友幫助下逃出精神病院後出家為尼(3月18日《南方週末》)。多年前我還寫過《產生「刁民」洪有昌的土壤》,一輩子安分守己的堂叔卻成了一個老上訪戶,在老百姓眼裡他是個正直老實的農民,在鄉幹部眼裡他是個可惡的刁民。其實洪有昌並不是因自己個人的事上訪,而是他這個老實的農民渴望著正義,正義的衝動使他走上了漫漫的上訪之路。造高速公路征了村民的地,征了地的農民只是拿到補償的一小部分錢,於是征地的農民與村幹部打官司,村幹部用村裡的錢送禮,而被征地的村民卻是湊錢打官司。他從鄉政府上訪到北京,漫漫的上訪路只為「正義」這兩個字。 (2005年4月18日《中國經濟時報》)那時上級來檢查,幹部只是把他送去「旅遊」,如果是現在就可能把他送進精神病院了,因為送進精神病院既省錢省事,還能教訓這些上訪戶,今後看他們還敢上訪不?
這是網上流傳的一帖,已看好久了,大意是說秋菊的女兒菊香去河裡挑水,村長對菊香說,《物權法》頒布了,河裡的水也是集體的,必須交錢,看著美麗 的菊香,村長壞笑地說:「對於你這樣年輕漂亮的女子來說,只要跟我睡一夜就不收錢了。」後來,菊香被村長強姦了,菊香走上了當年母親的漫漫上訪路,但她卻沒有母親秋菊那樣幸運打贏了官司。記得當時我還寫了續文:由於菊香去北京上訪,上面批示要嚴查,村長聽後忙去找有關部門的領導通融,並說菊香有精神病,菊香不但沒有告倒村長,還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上訪,是法律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與自由,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能違法干預、阻攔;而且,在一個法治社會,上訪也是社情民意的反映通道,是發現問題、 解決問題的緩衝區。如果按照孫東東這個東東說的「把他(們)送到醫院就是(對他們人權的)最大的保障。」那麼,這種「精神病阻斷法」就會把維權路徑堵死 了,這是那些踐踏上訪者人權的人最希望看到的。今後還有誰敢去反映情況,提意見或者投訴?你去了,人家只要問你是不是精神病?你就會立馬逃之夭夭,誰不怕送進精神病院?
權力驕橫,人人可得「精神病」!去年12月8日《新京報》報導了山東省新泰市泉溝鎮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時,被鎮政府抓回送進精神病院20餘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被放出。 84歲的時亨生老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秘密進行著自己的「任務」,迄今,他記錄了18名被關進精神病醫院的上訪者。看過新聞,我寫了一篇《把你送進精神病院 看還敢上訪不? 》,第二見報後我才注意到編輯把標題改為「將人強送精神病院是‘精神恐怖主義’」,編輯這樣改,我想是根據文中的內容而改的,我在文中說,這是一種惡劣的行徑,讓人感到畏懼。記得一位精神病專家曾說過,再好的人,一旦送入精神病院,整天和那些瘋瘋癲癲的人在一起,久而久之也就真的成了精神病人了。孫法武只要想起在精神病院的日子就頭痛,說「腦袋要炸」。腦袋怎能不炸?好好的人,送進了精神病院,就要按精神病來治。老孫衝著醫生大喊:「我沒病!我是上訪的!」醫生說,「我管你有沒有病,你們鎮政府送來的,我就按精神病來治。」之後,就有幾個人把老孫按倒在床上,「手腳全綁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腦袋上。」 灌藥、打針,直到「沒了意識」……要不是孫法武80歲的老母病逝,「知趣」地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他就得在精神病院繼續呆著。孫東東為何不說這些「政治強迫症患者」,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呢?其實鄢烈山先生的《孫東東也該問責》(3月31日《南方都市報》)和《官聘專家的職業倫理》(4月3日《長江商 報》,就回答了我上面提的問題。鄢先生稱孫東東是典型的為強者開脫的強盜邏輯,他的邏輯只有一條是一貫的:強勢一方總是有理的,現行制度沒有什麼要修正 的。
我從小對「精神恐怖主義」就有一種憎恨,也生怕有人說我有精神病,那種意識反映是十分強烈的,記得我12歲那年,和村裡的孩子們玩,一個比我大2 歲的男孩隨意說了一句「你精神病是不?」我從地上拿起一塊硪卵石向他砸去,砸得他滿頭是血。這種憎恨來自於我奶奶從小對我的灌輸,奶奶三番五次地給我講她小弟的事情,奶奶的小弟年輕有知識,在單位是個出類拔萃的人,由於太爽直,遭人嫉妒被人誣陷於反革命,送到監獄和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他說自己不是精神病人,那些人就拚命地揍他,給他注射鎮靜藥,之後他就成了一個真正有精神障礙的人。一個有理想、才華橫溢的年輕人就這樣被摧殘。當然這是那個不堪回首的文革年代,但時隔30多年了,卻沒有想到孫東東還會說出這樣可怕的雷言。
深圳女子鄒宜均因遺產繼承等糾紛被母親兄姐強送精神病院,鄒均宜為了逃離這種惡夢,在朋友幫助下逃出精神病院後出家為尼(3月18日《南方週末》)。多年前我還寫過《產生「刁民」洪有昌的土壤》,一輩子安分守己的堂叔卻成了一個老上訪戶,在老百姓眼裡他是個正直老實的農民,在鄉幹部眼裡他是個可惡的刁民。其實洪有昌並不是因自己個人的事上訪,而是他這個老實的農民渴望著正義,正義的衝動使他走上了漫漫的上訪之路。造高速公路征了村民的地,征了地的農民只是拿到補償的一小部分錢,於是征地的農民與村幹部打官司,村幹部用村裡的錢送禮,而被征地的村民卻是湊錢打官司。他從鄉政府上訪到北京,漫漫的上訪路只為「正義」這兩個字。 (2005年4月18日《中國經濟時報》)那時上級來檢查,幹部只是把他送去「旅遊」,如果是現在就可能把他送進精神病院了,因為送進精神病院既省錢省事,還能教訓這些上訪戶,今後看他們還敢上訪不?
這是網上流傳的一帖,已看好久了,大意是說秋菊的女兒菊香去河裡挑水,村長對菊香說,《物權法》頒布了,河裡的水也是集體的,必須交錢,看著美麗 的菊香,村長壞笑地說:「對於你這樣年輕漂亮的女子來說,只要跟我睡一夜就不收錢了。」後來,菊香被村長強姦了,菊香走上了當年母親的漫漫上訪路,但她卻沒有母親秋菊那樣幸運打贏了官司。記得當時我還寫了續文:由於菊香去北京上訪,上面批示要嚴查,村長聽後忙去找有關部門的領導通融,並說菊香有精神病,菊香不但沒有告倒村長,還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上訪,是法律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與自由,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能違法干預、阻攔;而且,在一個法治社會,上訪也是社情民意的反映通道,是發現問題、 解決問題的緩衝區。如果按照孫東東這個東東說的「把他(們)送到醫院就是(對他們人權的)最大的保障。」那麼,這種「精神病阻斷法」就會把維權路徑堵死 了,這是那些踐踏上訪者人權的人最希望看到的。今後還有誰敢去反映情況,提意見或者投訴?你去了,人家只要問你是不是精神病?你就會立馬逃之夭夭,誰不怕送進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