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日前,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雲浮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伍星葵,肇慶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黃平方等六起黨員幹部參與境外賭博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件的查處情況。據統計,2003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赴澳門參與賭博案件52件53人,其中廳級幹部3人,縣處級幹部6人。
這些貪官式賭徒和賭徒式貪官,貪贓之貪婪和賭博之瘋狂,可謂觸目驚心,更令人難以容忍。
2004年1月1日,雲浮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伍星葵與肇慶市委原副書記黃平方等人在香港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陪同下,乘遊船在香港附近公海上豪賭一夜,輸贏多達數十萬元。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伍星葵利用網際網路參與賭球,先後下注150多萬元,共輸掉52萬元。1997年至 2006年,肇慶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黃平方多次與他人前往香港和澳門賭博,每次輸贏數額在10萬至30萬元不等。2003年至2004年間,黃平方還利用到縣(市)檢查工作之機,與相關人員打麻將賭博,涉及金額上萬元。另經查證,黃平方收受賄賂人民幣近300萬元、港幣50萬元,有的就被用於賭博。
大陸近年來既貪財又嗜賭的腐敗官員時有出現,比如原重慶市常委兼宣傳部長張宗海在澳門豪賭輸掉一個多億,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原瀋陽市常委、常務副市長馬向東,與同夥在境外豪賭3天輸掉上千萬元,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伍星葵、黃平方、張宗海、馬向東這類人物有著共同的特點,既是貪官又是賭徒,他們是貪官式賭徒,也是賭徒式貪官。他們或受賄,或貪污,或挪用公款,或有大量不明來源的財產,沒有一個人是憑正當收入去豪賭的。因為公務員,月薪不過幾千塊錢,如果沒有巨額贓款,誰捨得拿薪金去賭?那點錢又怎麼賭得起?
文章認為:公務員都是嚴禁賭博的,出過境的人們應該知道,即便在一些號稱賭城的地方,即便在一些法律允許開設賭場的國家,公務員也是不准進賭場的。可是,在嚴禁賭博的中國,在紀律嚴肅的黨和政府裡直至在負責禁賭的政法隊伍裡,竟然出了膽大妄為、嗜賭成性的政法委書記伍星葵、黃平方!
輿論普遍認為,大陸腐敗加賭徒式官員的大面積出現,除了反映了法制秩序的崩壞,也反映了官員倫理底線的突破。而後者更是一個國家吏治敗壞的隱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