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發人深思,一個公民的正常舉報權利為什麼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光天化日之下,犯罪嫌疑人憑何不受查處反倒逍遙法外?更豈有此理的是,犯罪嫌疑人憑何能讓公檢法辦案人員一起構陷從而對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好端端的舉報者被弄進牢房裡去,法律森嚴何在?
若不是紐西蘭政府這麼強硬一定要將真相公告天下,若不是紐西蘭政的努力作為,三聚氰胺事件還是被蒙在鼓裡,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的眾多媒體還在為犯罪者唱讚歌。我們完全可以想像,高松林還要在牢裡呆下去,直至四年刑期結束。
這個案件再次表明,中國離以法治國差得遠,差得遠哪。法律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利益集團的私器,成為某些權貴犯罪者對好人進行打擊陷害的工具。你敢講真話,你敢主持公道正義,你想依法辦事,可沒那麼容易--類似高松林這樣的案子實在太多了,高松林得以無罪獲釋實在是托了紐西蘭政府的福,也賴於眾多國外媒體及人權組織的積極關注。相對於高松林案,因言獲罪案件更是離譜得出奇,無數貪官腐敗可以,你反對腐敗訴求民主法治不行,當局動輒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弄你進去,反對腐敗成為顛覆國家政權的代名詞。哈哈,僅僅是思想,且是反對腐敗的思想竟然也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的案犯,古今奇聞,空前絕後、空前絕後也。
對一個地方的不公正就是對所有地方公正的威脅,一個人的苦難就是全民族的苦難,對一個人的犯罪就是對所有人的犯罪。今天沒有輪到你,明天,後天呢?
為維護憲法森嚴,保障公民權利,促進社會和諧,在此,讓我們一起為高松林呼籲吶喊,呼請中央政府對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等執法犯法、蓄意構陷者查清事實、繩之以法、按律究辦!以使橫惡知戒、刁狡知儆而良善確保。
網友熱議:
令人笑掉大牙的"法制國家"。
抓就抓了,放就放了,橫豎不過是一個-- P !
社會上所有的邪惡,暴行,都不能用西方自由國家的辦法去抵制,去對抗,去推動社會進步,有點良心的人只能被陷害,或者被壓制
先上國家賠償
我們是不是由此可以推論,現在牢裡的仍然有不該被關進去的人?
王松林的遭遇說明中國大陸是個無法無天,暗無天日的人間地獄!
呼請中央政府????????哈哈~~~
找閻王告黑白無常的想法都想得出???
法律就是利益集團的私器
所謂天朝的法律是當權者對老百姓的桎梏。對權貴者而言,法律是他們的保護傘和遮羞布。以法治國,連傻子都不會相信。
抓與放都有理,不問責,問天吧
如此法制?換一個名字吧。法制都是家養的了。
把法律玩弄於鼓掌之上的人才是真正的罪犯。
判一個沒有犯罪的人有罪,那個合議庭的法官就是集體犯罪,對此應依法懲處。
有中國特色的法制國家。
三聚氰胺們高呼:好5倍
你再舉報最高的公檢法領導試試看!下場--死無葬身之地
政府站在人民的這一邊還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通過這個案子可以看得很清楚。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
我想知道,那些陷害他入獄的人 判刑了嗎?
抓是"法制",放還是"法制"!
又要感謝黨感謝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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