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維高
惹禍 請客吃飯被捲進官場漩渦
1996年2月16日 晚,河北省石家莊市亞太大酒店一個雅緻的包間內,一場答謝宴會正在歡樂的氣氛中進行。此宴的主人名叫石堅(真名史建強),時任香港《中國發展》雜誌社社長 兼總編,同時還是北京皇家麗人廣告公司董事長。為答謝多年來河北故鄉省市領導和朋友們對他的關愛和支持,臨近春節,他特意從北京趕到石家莊,舉辦了這場答 謝宴會。應邀前來參加聚會的大多是省市一些部門領導。
大家都知道石堅平時交 往甚廣,和時任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及其兒子程慕陽都相識,並和程慕陽有過合作。於是,有的來賓出於好奇,問石堅:「你在北京聽說過程書記工作調動的事兒 嗎?」石堅隨即答道:「具體情況我不清楚,聽程慕陽說過,程書記可能要高升,去北京當市長,也可能到國家三峽建設委員會當主任。」
程 慕陽作為高幹子弟,當時在河北也是令人關注的對象。此時,有人又問:「石堅,你和程慕陽熟,聽說他能量很大,這人究竟怎麼樣?」石堅藉著酒勁兒隨口說:「 這人不咋樣!整天打著他老子的旗號拉廣告,拉贊助,招搖撞騙,對人封官許願,將來程書記若要出了事兒,有可能毀在他兒子手裡。」
宴 會結束,石堅贈送每人一份剛剛出版的《中國發展》雜誌,這期雜誌上一篇採寫某市市長的專稿裡,配發了一幅市長和市委書記陪同外國政要考察開發區的照片,而 作為省委書記的程維高在照片中只顯示了半個側面。堂堂的一方封疆大吏,在雜誌上只顯示了半邊形象,這讓程維高見了甚是不悅。由此,埋下了石堅後來被誣陷的 隱患。
被抓 「專案組」逼問誰講程書記壞話
晚 宴第二天,時任河北省委書記的程維高便接到了原任秘書、時任河北省國稅局局長李真和時任河北省某機關負責人的密報:昨天晚上,石堅和省裡十幾個領導幹部在 亞太大酒店大吃大喝,背後談論您,說您的壞話。並說:石堅這個人很壞,以前省裡有人告您黑狀的材料,有可能是通過他遞上去的。
雖然當時程維高在河北權勢蓋天,但他為所欲為的霸道行徑許多幹部群眾看不慣,寄往北京的告狀信甚多。一想到這些,程維高就急火攻心,認為是省委原主要領導指使人在背後整他。這次聽說石堅和十幾個省市機關的領導幹部竟然「秘密」相聚,並對他「說三道四」,不由得滿腹狐疑。
1996年4月中旬,石堅帶著助手到福州去採訪在改革開放大潮中做出突出業績的福建省委和福州市委主要領導。4月17日,採訪順利結束。由於連續數日的奔波,身心疲憊的石堅和助手在用過晚餐後,便匆忙回到下榻的西湖大酒店早早休息。
凌 晨4時許,石堅在熟睡中聽到一陣敲門聲,他披衣下床,一開門,五六個身著便裝的人破門而入。「河北有些事還需要你幫忙,這裡不安全,咱們換個地方好好談 談,請你配合一下。」石堅看來者不善,但還是穿好衣服很配合地跟他們上了車。沒想到,等待他的是莫須有的罪名和長達近十年的牢獄之災。當天下午,石堅被投 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來人是楊益銘帶領的所謂「石堅專案組」的成員。楊益銘 是重慶涪陵人,原是中央某機關的一個處長,在機關很不得志,工作中結識了程維高後,經常利用工作之便向程維高通報一些程想知道的內部事宜,因而得到了程維 高的賞識。1994年,程維高先是將楊益銘平調到河北任省委督查室主任,後來又將督查室升格為副廳級,楊益銘自然也就由正處級晉升為副廳級領導幹部。
4月18日下午,石堅被楊益銘等人押回石家莊,關在了鹿泉市(歸石家莊轄)看守所。從福州被抓,到押回石家莊,石堅沒有收到過司法機關對他採取強制措施的任何法律文書。直到數天後的一次意外被提審時,才知道他是4月20日以非法出版活動為名被收審關押的。
「審訊」中,楊益銘問:「你就講2月16日在石家莊亞太大酒店請領導吃飯的事兒。那頓飯有人議論過程書記什麼事兒沒有?」
石 堅答道:「都是說程書記好話的,沒聽別人講過他什麼事兒,只是我本人說過程書記可能要高升當北京市市長或國家三峽建設委員會主任,可這些話都是程慕陽告訴 我的,也不是我編造的。我說的這些話都是捧程書記的,並不是貶低程書記的。古人背後還敢議論皇上呢,可皇上都不在乎。你們這樣干連古人都不如,心胸是不是 太狹窄了?」
楊益銘看石堅不認賬,便誘導道:「我們都調查了,你雖然沒有說過程書記壞話,但別人有議論的。你說實話吧!沒有必要為別人背著(黑鍋),連累自己,何苦啊?」
然而,石堅生性耿直,講究大義正道,最看不起那些無恥小人,雖然自己身陷囹圄,但不會為自己解危而陷害他人。於是,對楊益銘的發問他堅辭拒絕。
楊益銘見點撥石堅無用,便公開赤裸裸地問:「你認識前任河北省委主要領導嗎?」石堅說:「認識,我曾採訪過他,都是在工作上建立起來的感情。」楊益銘急口趕上:「這位領導有經濟問題嗎?有男女生活作風問題嗎?」「省裡有人通過你往上(指中央)送過程書記的黑材料嗎?」
在得到石堅連續的否認後,楊益銘便命人給石堅戴上手銬,氣急敗壞地說:「你牽著不走打著倒退,敬酒不吃吃罰酒。」他見戴上手銬後的石堅仍面無懼色,竟黔驢技窮地說:「雖然不知道具體的,道聽途說的也行。」
面對這種小人行徑,石堅說:「你所問的內容我不知道,我不能編造害人。」第一次審訊,楊益銘一無所獲,空手而歸。從此,石堅便邁上了人生旅途的冰點。
罪名 莫須有的「三宗罪」
此後,楊益銘多次到看守所提審石堅,恐嚇利誘,恩威並施,逼迫他揭發省委前主要領導和省檢察院主要領導等人的有關問題。石堅在工作上雖然認識這些領導,有的日常交往還比較密切,但是讓他無中生有地栽贓陷害,他不能做也不會這麼做。
據瞭解,楊益銘操持的專案組,為查出石堅案的所謂政治背景,找出向中央告程維高狀的人,先後調查、傳喚了上百人,遍及香港、福州、廈門、上海、北京、大連、咸陽以及河北保定、唐山等地:
——原任唐山市某縣縣委書記王某,大膽改革,經濟建設在全省名列前茅,該縣成為全國百強縣後,王某曾被石堅聘為《中華兒女》理事會理事。當楊益銘等人得知這一情況後,王某被以貪污罪和受賄罪立案偵查,王在看守所被無端關押了兩年零八個月,直到程倒臺後才被平反釋放。
——《中國發展》雜誌有兩位副總編關某、程某,他們都是著名作家。為從石堅的這兩位助手身上挖出他們所需要的東西,楊益銘頻頻傳喚這兩位無關人士,採取恫嚇利誘的方式,企圖得到石堅的所謂「罪證」,但最後還是無果而終。
——時任某省作協主席的著名詩人堯某曾和石堅過從甚密,楊益銘便想從堯某身上找到石堅的所謂不法罪證。他們憑藉特殊的政治地位,竟然對堯某採取隔離審查的方式硬摳死挖。但一身正氣的堯某堅定拒絕。
雖然楊益銘專案組等人煞費苦心,到處折騰,但最終也沒得到程維高想要的東西。
1996 年7月19日,即石堅被收容審查期滿的前一天,楊益銘懷著最後一絲希望來到看守所和石堅談話。他口氣友好地說:「石堅,程書記對你特別關心,要你劃清界 限,不要再和原省委的一些領導摻合在一起,只要寫一份悔過書,就放你出去。」這一無理要求,又一次遭到了石堅的拒絕。
此 時,楊益銘等人已是騎虎難下,他們挖空心思、牽強附會地給其羅織了三大罪狀:一是貪污罪。 1992年夏天,石堅的弟弟在老家做生意資金週轉不開,向石堅借5萬元。石堅一時拿不出,便向朋友高峰借了4.8萬元。高峰以「宣傳費」的名義把錢打在了 《中華兒女》理事會的賬戶上。石堅收到這筆錢後,自己又加上2000元湊齊5萬元,經請示雜誌社領導同意後,通過理事會的賬戶給其弟匯過去。一個月後石堅 將借高峰的錢用現金如數兌還。這本是一筆正常的個人之間借貸關係,但楊益銘等人抓住此事大做文章,一口咬定石堅的這種行為構成貪污罪。
二是偽造印章罪。1992年7月,石堅在被聘為《中華兒女》雜誌社理事會秘書長不久,為便於對外開展工作,拿著《中華兒女》雜誌社開具的介紹信,通過石家莊的朋友高某刻制了「中華兒女理事會」等工作印章,1993年在其不擔任秘書長職務之後,便將印章交給了雜誌社負責人。
三 是投機倒把罪。1995年,時任《中國發展》雜誌社社長兼總編的石堅在河北外貿包裝印刷廠印刷了《中國發展》雜誌一萬餘本,其中寄給福建伊人集團董事長李 某1000冊;向有關部門贈閱近8000冊,剩餘1182冊被楊益銘的專案組扣押。這一出版刊物行為被楊益銘的專案組定性為投機倒把罪。
審判 一審意外獲刑10年
1996年7月20日,石堅被轉移到了邢臺市看守所。三天後,楊益銘拿著一張逮捕證,在審訊室裡幸災樂禍地說:「石堅,告訴你,你已經被正式逮捕了,簽個字吧!」石堅不服,拒絕簽字。
為逼迫石堅認罪,楊益銘、李真等人以讓其寫交代材料等藉口,對石堅實行車輪戰,進行精神上的折磨;同時,他們還唆使和石堅關在同監號的在押人員,幾乎天天製造摩擦打擊石堅。在長時間的精神和肉體遭受非人的折磨下,導致石堅雙耳失聰、嚴重便血。
1996 年12月上旬,石堅從邢臺看守所又被轉到石家莊市看守所。第三天,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一位法官來到看守所向石堅送達了起訴書,並告訴他:六天後開庭, 你有權利聯繫家人為你聘請律師辯護,石堅當即把家裡電話告訴法官。在石堅的堅持下,這位法官同意盡快和他家人聯繫。家裡人很快從北京中聯律師事務所請到了 張星水律師。由於開庭在即,時間緊迫,張星水律師連夜趕到唐山,迅速和石堅的家人辦理了律師執業所要的相關手續。
1996 年12月27日上午,長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石堅貪污案。但在離開庭還有十多分鐘的時候,石堅在候審室裡突然被司法警察帶到了該院某負責人的辦公室。這個 負責人示意法警出去後,很客氣地讓石堅坐下,親切地說:「省領導很關心你,今天開庭只是走一個過場,庭審完時間不長就會放你回家,希望你開庭時配合一下, 涉及到領導的事兒,法庭上別亂講。你在法庭上就事兒說事兒,別扯別的。」
既然該領導說的這麼明白,再加上堅信自己無罪,石堅相信了這個素未謀面領導的話。本來,事前準備好在法庭上揭露楊益銘、李真專案組等人醜惡行徑的話,在開庭時他咽在肚子裡隻字未提,除了申辯自己無罪受冤外,他順從地按照這個領導的囑咐配合法庭走完了審理程序。
第二天,張星水律師再次會見石堅,告訴他一個好消息:「經和法院溝通,有可能判緩刑,你再耐心等幾天,很快就會作出判決。」雖然說判緩刑也是有罪,但律師的話,對於渴望早日恢復自由的石堅來說,仍然是一個很大的喜訊和安慰。
就在石堅滿懷期望等待著從獄中出來的時候,1997年1月23日,長安區法院的法官向他宣布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以偽造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以投機倒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
干預 多名法學家認定無罪
張星水律師接到判決書後,極為震驚。他感到僅憑自己孤單之勢難以支撐全案。於是登門求助大學時的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夏家駿。
夏家駿認真聽完學生的講述和詳細看完石堅案的有關材料後,認為這的確是一件人為炮製的冤案。1997年 3月20日,夏家駿教授、張星水律師以及石堅親屬,聯合致信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和全國人大秘書長曹志,反映石堅案的疑點和冤情,對石家莊市長安 區法院有失公正的判決提出了質疑,希望人大領導能過問此案。石家莊市中院於1997年5月15日對石堅上訴案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997年6月1日,張星水律師再次致信全國人大。1997年6月4 日,全國人大信訪局函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張星水律師提出的意見應當引起司法機關的重視。但全國人大信訪局的這一建議仍未被石家莊市中院採納。
為 搞清石堅一案的性質,國內知名刑法學專家也對此案進行了反覆論證,結論是:石堅「不是國家公職人員,主體不合格,客體不存在,因而貪污罪不成立」;石堅「 刻《中華兒女》理事會印章是經《中華兒女》雜誌社負責人授權同意的,偽造印章罪不能成立 」;石堅主辦的「《中國發展》雜誌社是在香港合法註冊登記的刊物,所刊全部文章都是愛國健康的」,且該雜誌「沒有出售過一本,沒有任何盈利行為,投機倒把 罪不能成立」。
無罪 無辜者終獲清白
由於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信訪部門的過問和刑法專家的意見均未產生效果,石堅很快被投進監獄。
2000 年2月,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河北幹部群眾多年來對程維高的秘書李真經濟犯罪的情況舉報,組成「2·23專案組」,開始徹查李真的問題。由此揭開 了程維高主持河北政界時李真等人的腐敗內幕。3月31日,李真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根據李真的交待,原任程維高的秘書、省政府辦公廳副 主任吳慶五、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楊益銘等一批官員相繼落入法網。2002 年8月30日,楊益銘因受賄罪被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1月13日,李真因受賄罪在唐山市被執行死刑。在此之前,程維高也撤銷正省職級待遇。
2003年11月,石堅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走出了監獄的大門。夏家駿教授再次署名給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寫信,反映石堅的情況,呼籲盡快糾正這一冤案。溫家寶總理和王兆國副委員長很快相繼作出批示。石堅冤案開始進入了糾正程序。
2005 年9月15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05)冀刑監字第22號再審決定,以「 原判認定石堅行為構成貪污罪、偽造印章罪有的事實尚不清楚,認定石堅犯投機倒把罪適用法律不當」為由,「指令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 2007年6月25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再審程序審理,最終決定:撤銷原一、二審對石堅的有罪判決,宣告石堅無罪,沒收財產予以返還。
(原文有刪減)
来源:民主與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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