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劣≠有毒 誰偷換了罪名?

發表:2009-01-02 21:2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不等於"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誰偷換了罪名?

二00八年最後一天,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三鹿集團及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副總經理王玉良、副總經理杭志奇、奶部總經理吳聚生等四名高管被以犯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嫌疑罪被石家莊人民檢察院公訴,至此田文華的所謂生死焦點徹底畫上句號,因為該罪的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這意味著田文華終於逃過生死之劫,如果按其辯護律師的意見,田文華甚至是無罪的。

三鹿毒奶粉案發當初,人神共憤、舉世震驚,當時毒奶粉的後果僅是導致腎結石的患兒數千、死亡四人,當時田文華是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拘和逮捕,但開庭審判時卻改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前罪最高刑期為死刑,後罪最高刑期為無期,而此時受害嬰兒已波及三十萬。

一罪之差終結了田文華死刑謎團也給了國人一個說法,但隨之而來的是另一個更大的謎團:是誰偷換了罪名?為什麼???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21CN 社區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