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北京青年楊佳終於如上海當局所願,經最高法院核准被迅速執行了死刑。但民間、媒體等各界普遍同情楊佳、聲討司法不正的強大輿論,無疑令部分善良的人們天真地祈望、甚至相信:楊佳的死刑絕不會讓上海的執政官們就此如釋重負,起碼,「人民」警察們會在短時內整束公務、收斂一絲絲霸氣。
可事實卻化成重拳再次擊碎了人們的幻想,上海公民程志英等無辜訪民於2008年12月3日在市府門前被警察暴毆(詳情見附文)、原隸屬上海交運便捷的4個訪民2008年11月25日在北京火車站被上海駐京辦暴徒毒手(查維權網:上海駐京辦侍令暴虐,訪民被打眼底骨折)、馬亞蓮、奚國珍在市府信訪辦被8個保安群毆((查維權網:怎有如此比黑社會還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許正清被警察拖打、……、等等,一系列光天化日下嚴重侵犯人權的惡性事件表明:上海乃至首都上演的一出出要逼民於理性之外的暴虐,正仍愈行愈厲的大行其道。
「我們警察就打你們了,你們敢怎麼樣!」(打程志英時警察說)、「我今天打你們是政府叫我打的,我是代表共產黨打的,你們敢怎麼樣?……。你們告到任何地方都沒有用的」(市府「保安」嚴建國語)、……。儘管民眾憤怒指責,但在強大的專制惡政面前,手無寸鐵的弱民之呼叫卻顯得那樣的孱脆。一記記擊向無辜百姓的重拳時時警示著我們,舉世矚目的楊佳襲警案、翁州民變的血腥氣、……,非但未能砸醒當局某些手握重權者的良知、罕動他們根深蒂固的蠻橫執政理念,卻堅定了他們採取愈加酷烈、強硬鎮壓手段的管治思路。
2008年8月12日,上海市政府202號信訪接待員打電話給馬亞蓮,就馬控告7月30日在市信訪辦被打之事講: 「我們有什麼問題,會自我反省,但你們反映問題也要事實求是。」馬亞蓮問他:「你有什麼根據說我們沒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我們什麼地方沒有實事求是?打了人還抵賴並且反誣民眾,這種事只有無賴政府才做得出。黑道白道都有道,你們現在連起碼的道都不講,比黑社會還要黑!」「我們要求你們出示市府監控錄像。並且嚴懲凶手,不能說一句自我反省就了斷此事。」202接待員即挂斷了電話,之後再無任何答覆。而馬亞蓮、奚國珍向市長信箱、政府各部門、社會各界的控告也全都石沉大海。
就那天電話交談內容,馬亞蓮至今不知202號接待員是代表政府、還是僅以個人名義給馬亞蓮打的電話,但馬亞蓮強烈地感覺到,202接待員一句「會自我反省」的話,好像已是對被打冤民的極大恩賜了,孰料馬亞蓮竟如此地不識相、不領情,還對市府迴避、抵賴行為噴發出更加激烈的指責,諸多事實證明,奢望無任何制約、監督的當局的自我反省,無疑是望狼成仙。
只是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只要稍備常識、略具智慧的人們,都會明白一個道理,只有愚蠢之極的執政者、走向頹敗的政府才會頻繁使出逼民於理性之外的高壓手段,才會激化官民矛盾並致嚴重對立、直至社會動盪、政局垮臺。上海市政府的官員們,究竟是因以裙帶起家、不具備最起碼的執政常識?還是大智若愚,自知專制體制腐朽不堪,想以此法早日終結共產體制、顛覆現有政權?
而高壓手段也激發並時刻提醒著民眾,只有團結起來,不畏強權奮力抗爭,才能自我救助,才能終結蠻制與暴虐。一味的只求自保,一味的企盼領導賜恩、上天賜福,只會討得更加酷厲的人權侵害!
附:
一、程志英:上海警察又施惡性,市府門前暴毆訪民
二、程志英受傷照片與病歷
三、程志英:進京上訪訴冤案,返滬途中被毒打。依法申告無處理,冤假錯案何時了?
程志英:上海警察又施惡性,市府門前暴毆訪民。
2008年12月3日(星期三)10時左右,我到人民大道200號市政府信訪辦上訪後,正欲離開,在大門口馬路邊,看到訪民朱良才在馬路上階沿被十幾個身著制服的警察公然群毆,周圍群眾雖指責但沒人敢上前阻止,我實在看不過,即上前指出:「人家是老人,你們這樣打是不對的,有什麼事可以好好講的。」立即有3至5個警察凶狠地斥罵道:「你非要硬出頭啊」,一個警察衝上來就朝我的生殖部位踢,被我避開,另幾個警察也衝上來對我拳腳相加,我當即被打得聲音都發不出。
當時,周圍民眾見狀全都圍上來憤怒指責並呼喊「警察又打人了!」,這幫毫無人性的惡警凶狠地講「我們警察就打你們了,你們敢怎麼樣!」
他們強行將我惡拖到依維珂警車上,上來一個警察,將我壓在車凳上,卡住我的喉嚨口,用拳頭猛擊臉和頭,我當即眼冒金星,疼痛難忍。
這時,一個約四十歲左右的男訪民被另一批警察扛頭扛腳扔到車門口,躺在車地上,打我的警察才停下手轉過身去幫那批警察的忙。車下的警察用拳打、車上的警察用腳踢那個男訪民,稍緩過來的我見狀高聲呼喊:「警察行凶,救命啊!」那幫警察就又全部轟過來毆打我。然後又將一個女訪民揪頭髮、扛頭扛腳扔進車上。我後來知道這個女訪民是那個被打男訪民的姐姐。朱良才最後也被他們強行拖到警車上,然後由6、7個警察將我們直接押送到人民廣場派出所。途中坐在我邊上的警察(警號最後三位數是179號),在已被打得渾身疼痛、無力的我沒有任何反抗和發聲情況下,再次用手肘朝我的太陽穴、鼻樑處猛戳,頓時我臉部血流滿面,衣服都被浸染。
到達人民廣場派出所後,警察拿紙令我擦去血跡,卻斷然拒絕我驗傷的要求,我為此拒絕擦試,後因鼻孔處鮮血不斷湧出,頭暈得坐不住,只好由著他們拿紙塞住鼻孔,然而,鮮血仍不斷地湧出,根本止不住。
12時左右,我所屬的老西門街道派出所警察接令後,來將我強行接走,到派出所後,仍不肯開具驗傷單,說在市裡被打,他們也沒辦法。我只好自己去醫院就診,經用藥鼻血仍不斷的噴湧而出,晚上再次去醫院急診,8小時後方止住鮮血,那天我頭暈眼花,血壓升高、渾身疼痛,根本坐不住。
而這已經是我第二次被毆打了。
2006年4月29日,我被駐京辦從北京截訪,返滬列車上我叫截訪保安「有話好好講,不要罵人」而招之群毆,大吐血送醫院搶救。我到處控告,卻無任何部門受理,石沉大海。
我實在想不通,堂堂「人民政府」、武功備身的「人民警察」,不將才能用在改善民生、打擊犯罪上,卻大材小用對付我、我們這些只想討還公道的冤民。如此大動干戈的背後,究竟隱藏著怎樣不可告人的虛報政績、謊說事實、掩蓋貪腐之目的啊!
納稅人的錢,難道是被用來豢養治民、毆民的暴徒的嗎?
我們狀無處告,理無處訴!上海政府的狠心官員們,難道你們非要將我們逼離上海,逃駐北京嗎?
程志英 2008年12月6日
聯繫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大吉路310弄2號電話:021-63451929
進京上訪訴冤案,返滬途中被毒打
依法申告無處理,冤假錯案何時了
公道何在?
我叫程志英,原是上海的三輪車工,99年9月響應市府「整治三車」號召,進入上海交運便捷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在學習交通法規時,校方沒給我們上過一堂課、翻過一頁書,僅召集我們散坐不足二個半天,就讓我們這些文盲加法盲、「二勞人員」都參加「考試」並全部及格過關了。為此,我和部分員工呼籲、罷考,虹口公安分局和交運便捷貨運股份有限公司竟聯手羅織罪名、罪狀、虛擬假材料,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將我勞動教養一年。
解教後,我上訪申訴至今,問題非但未得解決,還遭到愈加嚴重的人身侵害,我被駐京辦截訪暴徒無辜毆打致重傷。之後,我依據信訪條例和中共中央政法委關於《涉法涉訴信訪責任追究規定》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多次上訪市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卻均不理睬,我狀無處告。
2006年4月我到北京上訪,29日被駐京辦截訪。當晚7時許,我和其他訪民在大批駐京截訪人員的嚴密看管下,進入開往上海的Z5列車。我和另一名訪民拿著行李聽從安排往18節1號車廂走,當經過3號車廂時,站在6號車廂的看管人員朝著我們大喊:「戇X,往前頭走做啥?」我回答:「上來時講是1號車廂」,他罵道:「戇X,聽我的還是聽你的。」我回答:「你不要罵人。」他即凶狠地斥罵:「罵你又有什麼。」接著緊趕幾步,衝到我的面前,對我拳打腳踢,同時邊上另二個截訪人員也衝上來一起參與毆打,他們邊打邊說:「跟阿拉特警過不去」(他們穿的都是便衣),且專揀身體的軟肋處下手,我原開過大刀的胸控肺部縫針處頓時疼痛難忍。身旁訪民見狀急喊:「他身上開過大刀,這樣打下去要出人性命的。」他們仍不停手,說:「身上開過大刀有啥了不起」,繼續毒打持續三分多鐘。絕望中,支撐不住的我緊緊抓住第一行凶人的前衣領,他們二人硬掰開我的手指,差點沒把我的手指掰斷,隨後把我強行推進5號車廂。
過了約一。二分鐘,十幾個氣勢洶洶的人在一個身體非常魁梧的平頂頭的率領下又朝我衝來,當時我正在門口撿散落一地的行李,他們一擁而上,把我硬推進車廂,其中六個人將我一齊擁入車廂後把門反鎖,叫另一位靜安區的上訪人員走開,他們同時衝上來,把我強按在坐椅上,又一次暴打,這一過程又持續了幾分鐘,見我被打的無法動彈才罷手,揚長而去時說:「墊刀頭,缺打」。當火車啟動時,那些行凶暴徒在站台上朝我大做手勢,我身心遭受極大的侮辱和傷害。
見我吐血不止、傷勢嚴重,他們怕出事,同意我在徐州車站緊急下車,上醫院搶救治療。但因看管人員不允許我有陪同者,為防止再次發生我以前被中途毒打後棄而不管的慘狀和人身安全考慮,我強忍巨痛,堅持回上海治療。到達上海後,他們叫來120救護車把我送到第一人民醫院救治。救治過程中,醫生檢查後告訴我,打你的這些人都是「專業」打手。這段時間裏,陪同人員只有一名,電話不斷聯繫,最後竟只落實由虹口區提籃橋警署在我看病後將我送到家裡,再也無部門負責處理。
上述事實,在29日晚20時左右,有訪民在列車上打電話到上海市政府總機、反映我被毒打之事、要求向市府領導匯報立案為證;還有同車訪民簽名為證。
然迄今為止,無任何部門給予我任何說法,此事如同我上訪申告的其它冤案一樣,完全被置之不理。為之,我再次深深理解楊佳的憤起暴力反擊,「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難道各級政府非要將我、我們都逼成楊佳嗎?非要上海成為第二個貴州嗎?
今強壓憤怒,竭盡理性向你們提出請求,要求你們依法辦事,對行凶人員依法嚴懲、追究法律責任、賠理道歉並對我的傷害予以賠償;對我在99年勞動教養一年之冤案重新複審,予以平反,對作偽證隱匿事實的執行人追究責任,以瀆職罪加以嚴懲,還我一個公道!
請不要逼民於理性之外!
程志英 2008年10月15日
聯繫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大吉路310弄2號電話:021-63451929
程志英受傷照片與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