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9時左右,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東江鎮30多名拆遷戶集體到市委上訪,反映隴南市行政中心搬遷問題。隴南市委和相關部門及時進行了接訪,上訪人員不聽勸阻,聚集和圍觀群眾陸續增加,最多時約2000人。18日零時左右,部分上訪人員衝擊市委機關,砸壞部分車輛和辦公設施。截至凌晨2時,大部分群眾已經離去(新華網甘肅頻道11月18日消息)。
另據人民網消息,隴南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情況說明函,稱:17日武都城區部分群眾上訪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煽動利用,信訪幹部公安干警出面勸導遭一些不法份子毆打致傷。又是一起群體性惡性事件,聯想起不久前發生在貴州的瓮安事件,還有陝西府谷警民衝突惡性事件,我們不禁心存疑問:群體性惡性事件連發究竟說明瞭什麼?
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瓮安事件處置會上指出,瓮安事件的起因表面看是一件事情,但背後深層次原因是當地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
石書記的這篇話可謂一語中的,抓住了事件的根本。其實說到底,近年來群體性事件的增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平時不注重社情民意,時時想著的都是政績、升遷,不但不將百姓利益放在心頭,反而盡幹些侵害群眾利益的事。俗語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群體性事件的爆發正反映了某些地方干群關係、警民關係的緊張,正暴露了地方政府平時不是消解矛盾而是製造矛盾。
就像甘肅隴南的這起群體事件,目前我們還沒有得到該事件的全面真相,在此我期待著上級機關一定要派出調查組給人民一個交待。僅就現有的報導來看,起因是30多名拆遷戶集體到市委上訪。30多人,按說也不是算多,如果當地政府機關認真接待,認真傾聽,依法維護他們的切身利益,那麼還會發生後來的群體性事件嗎?再往前說,如果當地政府在處理關涉群體利益的拆遷問題時急群體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將他們的利益放在心頭,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那麼他們還會上訪嗎?而沒有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當上訪者上訪時,又沒有再一次抓住機會去主動化解矛盾,而最終導致矛盾激化,這又該由誰負責呢?
說什麼「及時做群眾思想疏導工作。上訪人員不聽勸阻,上訪人數陸續增加。」完全是假話,怎麼樣才算及時呢?光說一些簡單的勸解話肯定不行的,必須使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這樣才行。而上訪人員不聽勸阻的根本原因還是由於這些「勸阻」根本就是官面文章,根本無助於解決百姓的切實問題。面對矛盾不能正確處之,應該是當地政府的一種無能。
至於說「市委主要領導得知情況後,立即作出安排,讓上訪群眾選出代表,由他親自出面進行接訪,傾聽群眾訴求,妥善解決問題,但遭到上訪群眾的拒絕,」就更說不過去了,上訪戶本來就30多名,有必要選出什麼代表嗎?這樣做難怪群體會拒絕,或許是擔心槍打出頭鳥吧。也難怪會讓我們猜測當地政府這是想抓住肇事頭目進行懲處。這樣的行政智慧確實不怎麼樣。從這看當地政府也沒有將群眾利益放在心上。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事態才進一步惡化,聚集者才越來越多,才發生了打砸事件。最終更由於警察的加入而引起更大的衝突。
《國語·周語上》云: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古代的不少執政者都從中吸取了教訓,通過疏導的方法來化解矛盾。而我們當今的有些官員為什麼就不能做到這點呢?我想,只要能做到心為民所想、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時時處處將百姓利益放於心頭,尊從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來處理事關群眾利益的事件,就一定不會製造矛盾,有了矛盾也寫會化解在萌芽狀態,也絕不會出現象甘肅隴南這樣的惡性事件。
因此我說,甘肅隴南上訪打砸事件透露出了一些地方政府對群眾利益的漠視,透露出了對矛盾化解的輕視。我們願意看到,隴南事件在上級機關的關注下能夠得到妥善解決,那些上訪戶的切身利益能夠得到維護,而更重要的是,當地政府在此次事件中的責任也一定要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