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權的週三上午
小彭告知我:"馮老師,今天上午11:00之前你不能出門。"我問:"為什麼我不能出門?今天我有事,上午9:30已約在新網公司上海分公司談我們公司網站的事宜。在延安東路500號。你不放心,可以陪我一起去,我們一起回來。現在我可以讓你看我與新網公司談判的資料。"小彭說:"我不要看了,我知道,馮老師說的都是真的。但是,今天上午11:00之前,我們只好阻止你出門,這是領導交辦的任務。而且,領導還說,以後每週三上午都不讓你出門。"
我告知他們:"你們這個行為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你們有什麼法律依據,是否能出示什麼相關的執法文書及證件嗎?而且,你們今天如果是執行公務,還應該穿著警服、佩戴警號標誌、出示警察證。"他們也很尷尬地說:"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也沒有任何執法憑據,是領導要求我們這樣做的。"我問他:"是你們的所長要求你們這樣做的嗎?"小彭回答說:"就是所領導嘛。"我告知他們:"你們這樣無憑無據就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違法的。"他們也知道自己在違法,但又無奈。我說:"其實很簡單,你們派出所在我家門口貼一個告知書,不准我出門,我肯定不出門,也用不著你們三個人來違法阻擋了。"小彭說: "這個告知書,我們又不能簽個人名。"我說:"請派出所蓋一個章。"他說:"派出所不肯蓋章的。"我說:"那麼就請楊浦公安局蓋一章吧。"大家都笑了。現在的這些領導只會讓部下去做違法的事,犧牲別人,自己根本沒有想過要承擔責任。
我與小彭、小葉都相識,我知道他們過去是警察,但當時我已無法確認他們是否還是警察,或許他們前幾天已離職,他們即使被辭退也不需要通知我,就像我一樣,過去是大學教師,現在已改行了。他們不是警察,所以他們無法按中國公安部規定警察在執行公務時的要求去做。他們是在執行任務,但不是在執法,是在做某個領導的"私活"。他們既沒有穿著警服、佩戴警號,又不出示人民警察證,連執法任務的憑證都沒有,甚至連領導指示的憑證也沒有,居然就要行使警察的權力,這就是假警察。
二、假警察的委屈與良心
他們的跟班是一位年紀比較大的社保人員老李,經驗老道、注意分寸。當我問他,"你是誰?"他馬上出示社區保安人員的工作證,並告訴我:他是協警。也就是說,他是協助警察工作的。今天的責任全部在於警察,是真警察、假警察與他是無關的。我很樂意與這樣有社會閱歷的人交流。我請老李站到我的位置,我走到他的位置上,我對他說:"我們換位思考一下。今天你碰到這樣的情況,你會怎樣做?"他告訴我:"他們是警察,他們說在執行任務,我要配合他們工作,我就回家不出門。"我又問他:"如果他們是執行違法的任務,怎麼辦?"他又告訴我:"他們已說是領導交辦的任務,即使是違法的,他們也只好執行。我現在可以馬上向他們的領導部門反映,要求領導部門來解決這個問題。我立即會呼110。"我說:"老李,你講得對。我馬上就這樣操作。今天我不會為難他們兩人,不會出門了,讓警察的督察來解決這個問題吧。"
小彭、小葉也不願幹這些違法的垃圾活,有上一級領導部門來阻止這些違法行為,他們就可以不做這些違背警察職業道德與法律要求的工作,做一個正派的好警察。我上樓準備向督察部門打電話之前,再一次向他們確認剛才的事件:"今天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沒有任何執法的憑證,也不知什麼理由,是領導要求的。"小彭還補充一句:"馮老師,你在最後再加一句:講政治。"我真得要笑了。小彭太幼稚了,或許他也在搞笑。這是他的領導騙他、哄他做違法工作的託詞。如果明顯違法的事,沒有了這句託詞,誰敢去做?但是,公開的行政都是依法的,誰也不理會這句託詞。依法行政、遵守憲法法律就是最大的政治,因為中國的憲法法律是中國共產黨制定的,憲法和法律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就是遵從人民的意志,服從黨的領導。小彭不是黨員,只會聽領導的話,不知道黨的上述教導。
三、110警察的尷尬
我上樓回家後,就打上海市局警務督察的電話(021-22021453),我向市警務督察舉報了上述違法情況,他確認我所住的地址在楊浦區,就告知我打65431000轉督察,向他們具體舉報。我打通了楊浦區公安局督察部門的電話,接待的警官認真聽我的反映,並問我這些警察的警號,我告訴他:"他們沒有穿警服、沒有佩戴警號,又沒有出示警察證。我不知道他們的警號,但我認識他們。"她解釋道:"他們是否在執行偵察任務?"我明確告訴她: "不是的。他們是公開的活動,明確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又沒有任何法律憑證。現在他們還非法擋在我的門口,不讓我外出。"這位接待的警官告訴我:"你現在就報110,讓110警察來解決。"接著,我就打110電話,110的接待警官讓我等著,110的警車馬上會趕到現場。
我下樓不久,110警車也趕到了。警車號:楊浦0361。車牌號:滬E2815警。兩位110警察從警車裡出來,我對小彭、小葉說:"你們看看現在正宗的警察到了,他們穿著警服、配戴警號,有所有的執法憑證。你們什麼也沒有,今天只好做假警察。現在是真警察來管假警察了。"其中一位110警察問我有什麼事,我告訴他:"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阻擋我出門?你可以當場問問他們,是否有執法憑證?為什麼要怎樣做?他們自己也說不清。"110警察也認識小彭他們。我對110警察說:"你們也認識,或許都是同事。今天是公事公辦了。他們說不清道不明,沒有執法憑證就非法限制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應當把這些人押回派出所。"110警察也很尷尬,不停地打手機匯報,小彭也在打手機匯報。真假警察開始較量了。
我也告訴這些真假警察:"今天的事不是我個人的事。如果今天就這樣隨便地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明天這個做法就會發生在小彭、小葉的身上,哪一天領導對你們這兩位110警察不滿意的話,也可以派兩個人去限制你們的人身自由。老李年紀大一點,知道文化大革命時期的這段悲慘歷史,就是與今天發生的情況一樣,無法無天,紅衛兵小將就是聽領導的指示可以隨意限制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每個人都沒有安全感,連國家主席劉少奇也死得多麼淒慘。"老李他們都很認同我的說法,我在闡述公民遵守憲法法律的思想與事實。小彭、小葉也向我提出問題,我均一一回答。雖然今天我們雙方的位置是對立的,但我們沒有個人之間的怨恨。我不放棄原則立場,絕不默認違法的行為,但我可以與他們友好地交談。
四、真警察與假警察打了一個平手
我們在談話中,110警車啟動了。我問小彭他們:"110警察還沒有處理好,怎麼就走了。"小彭告訴我,"他們去停車了,要找一個專門的停車位。他們停車後,準備來慢慢協調處理。"我也笑著說:"110警察是否要來協調到中午11:00。"我也無意去追問110警察,今天我要看看真假警察是如何較量的,這是一場法與權的較量。我繼續坐在樓下與這些假警察談論。一個小時過去了,110警察還沒有回來。我說:"這兩位110警察停車的時間也太久了吧。"他們也說:"大概車位很難找吧。"大家都會意地笑了。我仍坐在樓下,等110警察回來處理。我估計,他們不會回來了,除非我又上樓不停地打110 的報警電話,但我沒有這樣做,我現在僅需要一個司法認可的事實而已。
小葉的領導又給他打來一個電話,今天要延長到12:00。小葉又一次向我表示歉意。我說:"現在11:00或12:00對我已無所謂,重要的是今天上午你們的一個違法事實。"老李說:"馮老師這麼定心地聊天,也沒有非要去那裡做什麼事的意思。"我說:"是的。今天原來就沒有去人民大道200 號市委、市府信訪辦公室的計畫,我要辦自己公司的事。但是,我現在對這裡發生的事很感興趣。一個研究法律的維權人士在哪裡都可以維權,發現違法的事都應該去糾正。"眾所周知,每週三上午已成上海市民申訴上訪的節日,上海各區的市民都會不約而同地聚集在人民大道200號市委、市府信訪辦公室的門前,人越聚越多,民眾的抗議也越來越強烈,此處已是上海的一道風景線。或許上海的某些領導不喜歡我這位對上海民眾有影響力的人物出現在那裡,但是企圖用非法的手段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是行不通的,國法不容許。其實,我去也是信訪,最多與一些認識或不認識的市民握一下手、聊幾句話、提供一些法律諮詢而已,有什麼值得某些領導懼怕呢?
我繼續坐在樓下的門口談論,同時還在傻等110警察回來處理,等是我的責任,110警察不回來是他們的責任。小彭覺得很累,我說:"你去睡覺休息吧。今天我肯定不會走的,你們放心。"的確,做假警察的滋味也不好受,心裏更累。其實,小彭、小葉、老李與我的願望都是一樣的,希望國家法治化,依法行政,他們可以理直氣壯地做一回好警察,實在不願做假警察。我對中國、尤其上海充滿信心,我對他們說:"其實,在整個公務員隊伍中真正執行違法任務的是絕小一部人。現在工商、稅務等大部分行政部門做事已越來越講法,每個行政部門都只想管好自己的事,公務員也越來越中立,依法行政,不問政治。就是公安部門中,交警、社區民警以及一些刑警也都在依法行政,他們是一些最辛苦的公務員,只有極少數量的一些警察被極個別有權勢的領導人利用著做違法的事,並借講政治的名義做壞事,再加上一大批為了1千2百元生活費什麼事都願做的社區保安人員,這些社會底層的窮苦人被極少數執行違法任務的警察控制著,當然老李是有素質的人,是不會跟著瞎胡鬧。這個社會就是被這一群極少數人搞得亂七八糟、暗無天日。雖然大多數老百姓、絕大部分公務員是不會滿意無法無天、人人自危的現狀,但又無奈,極個別的人卻控制著巨大的權力。但是,這個社會還是很有希望的,人心所向法治,只要幾個領導人換一換,社會馬上就會變好。"
我在樓下坐到中午11:00過後。陰天已轉小雨,我如果坐在雨中,小葉、老李他們也要陪著的。我就結束談論,上樓回家了。一回家,就給 110打電話,向接待警官匯報:110警察來過,但他們說去停車,結果一去不復返。我沒有要求110再派警察來處理。我要先燒飯,吃了午飯,中午12: 00就可以出門去辦事了。今天真警察與假警察的較量打了一個平手。110警察今天的執法難度很高,違法的人是他們的同事,是有領導旨意的假警察,沒有法,但有權力。一場權力與法律的對抗賽。110警察必須依法行政,他們必須站在法律的一邊,不可以屈服於違法的權力,違法者無論是誰都必須繩之以法。雖然今天的110警察以停車為理由脫離了現場,沒有當場制止違法行為,但是他們也沒有支持違法行為、助紂為虐。最起碼,他們仍然保持著對法律的敬畏,良知未泯,是以不作為的方式來抗議違法的權力。最基層的警察一般是不敢得罪領導的權力,他們需要更高一層的正義權力來支持他們的執法工作。權力制約權力才是有效的。如果更高層的警務督察、或檢察官、紀委幹部、人大官員到達現場,他們就能制止派出所領導的違法權力。有高層權力的支持,真警察也就不需要去花幾個小時的時間找停車位,當場就可以拘押假警察,解救我的人身自由。
五、期盼法大於權
五角場街道派出所的領導糟蹋了人民警察,讓小彭、小葉成了假警察,讓110警察失去了執法者應有的尊嚴與權威,個別領導只顧自己聽話陞官的小政治,而根本不顧保衛公民人身自由權與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憲法法律的大政治。小彭一開始就告知我,他們派出所領導的指示:以後每週三上午不讓我出門,而且不知道禁令到何時。他又補充說一句:領導的話是沒有錄音的。也就是領導以後可以賴賬的。但是,我對小彭的告知是有錄音記錄的。我非常歡迎小彭、小葉或其他人下週三(11月12日)上午再來扮演假警察,讓真警察有機會與假警察再較量一次,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我一定邀請警察的督察、人大、政法委、紀委、檢察部門等法律監督部門的公務員來助威。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紀委、政法委等中央機關不需要聽我匯報,可以直接派人來暗訪,親眼目睹,感受更深。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先生前幾天公開上網,是希望瞭解民情,想知道上海存在哪些問題。現在這麼好一個機會,他可以微服暗訪,親身體察一下,這些警察領導是如何違法亂紀。
根據小彭傳達的領導指示,下一場法制教育的現場表演定於2008年11月12日週三上午8:30-9:30。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 號樓門口。(乘139、133、55、910、854等所有抵達五角場、復旦大學的公共汽車都可以,本住所位於五角場最熱鬧的萬達商業廣場旁邊。)表演場地位於仁和苑私宅小區內,3號樓門口的空地可以容納數百人。國內外媒體記者可以自由參觀並採訪。本小區居民及國內法律專家、復旦大學師生、維權人士及申訴上訪的市民也可以前來觀摩。觀看內容:假警察如何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五角場街道派出所領導講的是什麼政治?馮正虎怎樣護憲維權?110的真警察如何制止假警察的違法行為?最後,請出席現場的有關領導及觀摩者發言。這場表演暫定名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糾正警察的違法行政行為。不明之處,可以來函來電詢問。
聯繫人:馮正虎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021-55225958 13524687100。
2008年11月7日上海仁和苑
来源:六四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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