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建瑞、王小毛之後,還站著另一個超級高官情婦----李薇。她更因"公共情婦"這一別稱招致全國矚目。
李薇,不僅是繼王建瑞、王小毛之後又一個承攬了奧運工程的高官情婦,還因為她週旋於數個高官之間,並編織了一張迄今為止最為龐大、複雜的腐敗網路。
圖:中共十多位省部級高幹的"公共情婦"李薇檔案照片。(福克斯)
李薇,1963年9月24日生,年齡比王建瑞、王小毛小。她祖籍雲南省昆明市。記者接觸過她的早年鄰居,對方稱李薇為人開朗,長相周正,"是個賢惠顧家的好姑娘"。不過,這些粗淺的印象只停留在昆明市青年路12號,在經歷一番城市拆遷後,那裡已被一排嘈雜的商鋪代替。
李早年在深圳讀書,並獲得那裡的戶口。她與王建瑞類似,有過一段並不如意的婚姻。前夫曾是雲南某知名捲煙廠廠長,職權亦是顯赫一時,李依靠這層關係接觸到她的家門、原雲南省長李嘉廷。此後,李嘉廷案發,昆明捲煙廠廠長陳傳柏外逃,玉溪捲煙廠廠長褚時健和雲南省菸草公司副總經理魏劍相繼獲刑。
期間,李薇找到早年相識的一名財經大員在京避難。此後,又經此人介紹,認識了原中國石化董事長陳同海,又經陳引見與山東省委原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相識。這個異鄉女子,由此週旋於各個省部級高官之間,並一直與各方保持曖昧的關係。
李薇別稱"李姐",這僅限於一個相對封閉的小圈子流傳。《財經》雜誌引述知情人士的話稱,"(李薇)給人印象頗好:長臉,大眼睛,中等個頭,身材勻稱。"
依其相貌來看,李薇並非絕色女子,但"在眾人中,她還是比較顯的"。更為關鍵的是,李薇"談吐舉止有度,話語和緩",這具備一個溫柔女性的所有品質;但若遇大事決策,亦可"拍案定調,雷厲風行"。
相識者稱,難能可貴的是,李薇為人極其低調,不主動惹事,且從不過分依賴於某個高官,對後者所作所為言聽計從。如此性格及言行,確為"高官情婦"中罕見。
跟王建瑞、王小毛不同,李薇身上已具備了"影子地產寡頭"的雛形。她在境外註冊離岸公司NC國際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另派表妹李雲梅作為NC國際有限公司的財務經理,負責其在內地的項目運作;又以其妹妹李嫻作為臺麵人物在深圳註冊公司,並最終與李雲梅共同控股境內的公司及財務,以此達成雙保險。
2008年2月5日,原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案在廈門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宣判,杜因受賄罪獲刑無期。他被認定的626萬餘元賄款,大多牽涉兩個女人:幫其收錢者梁巧雲和行賄者李薇。
此時李薇的身份頗為微妙,因為以行賄者而非情婦的身份認定李薇的涉案性質,實際直接影響到杜世成的量刑輕重。但辦案人員稱,李薇對杜世成案發後供出原中國石化董事長陳同海頗有微詞,她在案發後亦拒絕承認其與杜世成的特殊關係。
但不能迴避的事實是,在青島地產市場游刃自如的李薇,若無杜世成援手,恐難輕易染指大煉油項目生活基地、奧運帆船賽事基地等重點工程的商業開發。
根據已查證的事實,李薇的NC國際有限公司進退泰山地產公司,即通過陳同海低賣、杜世成高收,淨賺1億余元。其後,李薇又獲得了杜世成提供的青島奧帆基地的壟斷性商業開發權力。
杜世成送給李薇的第二份大禮,是為2008奧帆賽重點配套項目----李村河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這個青島"十一五"重點工程總投資1.83億元,股權幾經轉讓,最後落入李薇之手。
不過,李薇的生存空間遠比王建瑞、王小毛之流更殘酷,她不僅要迎合高官們的意向,還要仔細平衡他們其他情婦的私慾。跟李薇判若兩人,杜世成的另一情婦梁巧雲卻私毫沒有經商之念。她代杜世成收受來自黃島電廠的250萬元現金賄款,以及青島永盛集團董事長張永贈送的一套價值198萬元的高檔住宅。
比李薇小5歲的梁巧雲是福建廈門人,她自稱《人民日報》華南記者站記者,實際僅為受聘的編外經營人員。2002年她以記者身份專訪過時任青島市委書記的杜,從此形影不離。
一位知情者說,李薇與梁巧雲曾多次照面,相對於後者的跋扈專行,李薇則顯得內秀許多。如今,梁巧雲並未被追究,李薇則因行賄罪、受賄罪和偷稅漏稅罪,等待著山東檢方的起訴。
来源:南方人物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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