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簡稱RA)是一種慢性關節炎,病況輕微時局部關節僵硬疼痛,嚴重時則會引起全身的關節腫脹疼痛及損壞,盛行率約0.4%,在臺灣大約有10萬人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佔免疫風濕科門診大宗,可說是"關節炎之王"。
類風濕性關節炎起因於免疫系統發生問題,產生許多的自體抗體,如類風濕性因子(RF)及抗CCP抗體,這些免疫細胞及抗體最常侵犯的部位是四肢小關節,通常最早的症狀是晨起雙手關節僵硬。之後,關節因發炎而有紅、腫、熱、痛的現象;有時會有關節以外的症候,如血管炎、類風濕結節、乾眼症、肺纖維化、貧血等,是一種全身性的自體免疫疾病。
類風濕性關節炎治療可以分為疾病改變抗風濕藥物(免疫調節劑)及消炎藥。最重要的是及早使用疾病改變抗風濕藥物,如甲氨喋呤(MTX),以阻止進一步關節損害,越早治療越容易控制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發展。個人體質不同,服用各種藥物或有任何不適,應盡快與醫師聯絡,千萬不可擅做主張,自行停藥,以免加重病情。
近年來,針對自體免疫疾病的生物製劑相繼問世,這些新藥,可以有如定嚮導彈般精確地瞄準異常的免疫分子,而不會傷害正常細胞 ,這就是免疫標靶療法。已上市的免疫標靶療法新藥有:恩博(名Enbrel),復邁(Humira),莫須瘤(MabTheRa)。此外,Abatacept(商品名Orencia),已在歐美上市,目前正在全球及臺灣進行臨床試驗中。
生物製劑療效大於傳統藥物,副作用低於傳統藥物,但價格昂貴,目前健保只有條件給付於嚴重頑固型之類風濕性關節炎。有研究顯示,如果用長遠的角度,來看病人治療之後所獲得的生活及經濟上的助益,事實上是比傳統的抗風濕病藥物更有經濟效益的。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準:
1.關節晨間僵硬超過1小時。
2.全身3個或以上關節腫痛。
3.手部關節炎。
4.關節炎呈對稱性。
5.皮下結節。
6.血液檢查發現類風濕性因子。
7.X光檢查發現有骨頭侵蝕。
7項中至少合乎4個標準,至少持續6個星期以上,才能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
来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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