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這一事件,就像經歷了漫漫長夜;又像做了一個噩夢。同時,也說明我們的食品安全問題任重而道遠,想揭露事件的真相是很困難的,除非出現象安徽阜陽那種大事件,而所能揭露真相的比例佔總數也是極少的。
事 情是這樣的。我全家(包括岳父岳母)都有吃奶粉的習慣。自2007年11月份開始,我在縣城某超市陸續購得一批"三鹿"牌子的奶粉。經食用,首先發現生產 日期及批號為2007/12/19 D 01 08的兒童高鈣配方奶粉有如下現象:女兒晚睡前食用,次日晨起第一注小便排出,粘稠、呈淡黃色米湯狀,還有細小顆粒瀋澱,並偶有腹瀉;停用即清,再食用又 濁。再聞衝開之後的奶粉氣味,似香不香;入口感覺淡澀、且有粉渣感。
開始,我以為買到假貨了。出於公民義務,我將情況電話告知廠家服務熱線。廠家叫我寄2包原封奶粉,送實驗室檢驗。
我於2008年2 月25日,向河北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寄出兒童高鈣配方奶粉(生產日期及批號:2007/12/19 D 01 08)、中老年高鈣配方奶粉(生產日期及批號:2007/12/29 D 02 37)各一包。
過了多天,我致電廠家,詢問是否收到寄檢奶粉?有無問題?請把檢驗結果傳真給我。廠家承認收到,並證實是他們生產的產品,但沒有跟我說有無質量問題,只是說地區代理商會跟我聯繫。
過 了幾天,地區代理商代表廠家果然和我聯繫,叫我把沒吃完的退還或換貨;還說次日來人回收或換貨。我不同意。我首先要的是檢驗結果。如果沒問題,孩子吃了為 何有上述情形?如果有問題,是甚麼問題?為甚麼不讓我知道結果?如果不能讓我知道結果,你為甚麼要叫我寄檢?我又何必寄檢?我孩子吃了,出現一些反常現 像,可以退還或換貨,那其它人的孩子呢?
我只好向消協投訴。消協於3月27日下午聯繫了賣家(超市),買賣雙方在縣工商局直屬工商所所四樓由消協工作人員主持調解。賣方確認是他們所銷售商品,說廠家不出具檢驗結果他們也覺得莫名其妙,最多只能按原價回收我們所食剩餘的奶粉。我不同意。覺得此舉意義不大,廠家既然叫我寄檢了,我也寄檢了,我一定要先知道奶粉有無質量問題!談話間,他們還透露:他們倉庫裡還有大批這樣的奶粉;泰順縣最大的連鎖幼兒園--育才幼兒園也用這種奶粉。聽到這些,我更想知道這批奶粉有無質量問題了,而想知道有無質量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由公正的第三方(即工商部門)通過合法的程序抽樣送檢。但檢驗費用得由我先墊付,說全檢要上萬,等於我要花幾十倍的錢去證實它。我猶豫了,說回去好好想想。雙方沒有談攏,調解沒有成功。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又找廠家。想通過廠家解決問題。我給廠家發了電子郵件,內容如下。
"前段時間,我把奶粉寄你處檢驗的事。經與地區代理商和零售商多次協商,無果。現直接向你提出我的處理意見。
一、 要求寄我檢驗報告單。如果說涉及商業秘密,寄我檢驗結果,並加蓋公章。也可。
二、 如合格。要求對所剩餘的我認為有問題的奶粉進行退換,畢竟這一批次的產品在食用後出現了一些不正常現象。
三、 如果出於某種不可告人的原因,不能辦到。我們即默認它為不合格。並按《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四、 無論那種情況,如換貨,為確保所換奶粉質量。我要求你部直接與我接洽,或由我指定商店退換。
五、 最後,雙方簽定調解協議,並通知消協。
上述五點妥否?請商榷。並盡快予以回覆。"
但是廠家一直不做答覆。後經思考,我覺得把奶粉寄送生產產家、讓他們自己說有無問題,這一做法不妥。真理始於懷疑,而終於信仰。我就是把房子賣了,也要查明事情的原委、破解心中的疑惑。我於3月31日正式向縣工商局直屬工商所提出申請:為了天真的孩童,為了風燭殘年的老者,為了更多的消費者,應該對這一批次有爭議奶粉進行取樣、並送權威部門檢驗。無論結果如何,對大家都是一件好事。
縣工商局直屬工商所的同志,在接到我的申請,並請示上級領導後,組織人員來到超市。結果發現慢了一步:前兩天貨架上滿滿噹噹的上述批次的奶粉(包括其它老包裝的)一包也沒了,全部變成了新包裝的奶粉,倉庫裡也沒有,全部不知所終!問超市的管理人員,說是不清楚。這次行動失敗的原因主要是廠家確定是其生產,工商方面有些遲疑,在之前增加了調解程序;也是這個原因,沒想到去超市會取不到樣。
現在我手裡的那堆奶粉就成孤證了。我看到那堆奶粉心裏就鬱悶:吃又不敢吃,扔掉又可惜、也不敢,換吧?又怕他們把類似原來那種質量的換給我。唉,身為人父、為人子的我該咋辦呢?現在我只有尋求媒體的幫助了。
来源: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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