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一男子因吃"國鳥"獲刑12年

發表:2008-07-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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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一農民因捕殺並吃掉一隻珍稀的老鷹而面臨12年刑罰和2.2萬美元罰款。這種鷹在菲律賓被視作國鳥。

菲律賓環境和自然資源部22日發表聲明說,現年22歲的布萊恩·巴拉恩本月10日射殺並吃掉一隻菲律賓鷹。他的行為嚴重違犯菲律賓野生動物保護法,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巴拉恩吃掉的菲律賓鷹年幼時曾被人捉住囚在籠中當寵物。它2006年9月被野生動物保護官員救出,當時脖子上還有傷痕。野生動物保護者治好它的傷,為它裝上衛星和無線信號發射裝置後把它放歸自然。此次,野生動物保護官員就是通過追蹤埋在巴拉恩家農場的無線信號發射器找到那裡的。

巴拉恩說,他看到這隻鷹停在自家農場的樹上,就把它殺死並吃掉,當時並不知道它屬於珍稀鳥類。

菲律賓鷹被稱為世界上最高貴的飛翔者,但由於人類肆意捕殺、森林急劇減少,這種鷹如今已經瀕臨滅絕。棉蘭老島是這種鷹的主要棲息地,但現階段的數量也只有大約25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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