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臥海口市海府路交通要道的八旬老人
三位年過八旬的老人齊齊橫臥海府路交通要道,引發車流堵塞
這位86歲的老人眼中一片茫然,兩隻手臂上的瘀斑據其稱是與警察拉扯所致。
滾燙的車道,讓圍觀群眾擔心老人身體是否能承受
7月3日下午5點多,三位年過八旬的老人突然橫臥在車輛川流不息的海府路交通要道上,引得幾千人圍觀,繁忙的交通一時堵塞。
據知情的圍觀群眾介紹,三位年過八旬的老人之所以採取如此過激行為實屬無奈,其根源在於一起與海口市公安局博愛派出所因土地使用權所引起的糾紛。
據自稱為該土地使用權人之一的林樹芬親屬林鴻祺介紹,他們全家幾代已在海口市博愛南橫路12號居住了60多年。該宅地為祖上林天就於1948年8月置下並具有當時合法的土地所有權證。解放後該宅地從未被政府沒收或徵用,土地使用權一直由其家所擁有。1957年3月 26、27和28日,林家曾連續3天在《新海南日報》刊登海口市民政局公告,重新確定了土地使用權。1974年8月16日海口市公安局博愛派出所(原為海口市紅坎坡派出所)在未與林家及其他擁有該地土地合法使用權人辦理任何手續、也未作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強行拆除該土地上的草房和基礎庭院,建起了派出所辦公用房(即海口市公安局博愛派出所所在地)。多年來,林樹芬等人多次以口頭和書面的形式向省市有關部門反映申訴土地使用權的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2008年2月28日,海口市公安局博愛派出所發出公告,內容為因危房改造,派出所遷移。林鴻祺說,博愛派出所臨時搬遷後,派出所將在原址上蓋七層高的新辦公樓。為此,他們就土地使用權問題曾多次提出異議並向有關部門申訴反映。
2008年6月6日,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在"市土環資籍字(2008)123號"的文件回覆中稱,林樹芬等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土地權屬主張無效。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林鴻祺說,自家土地自1974年被派出所佔用至今幾十年來,派出所根本就沒有辦理該土地使用證,同時,海口市國土局至今也未給我們辦理該土地使用證。
林鴻祺說,令人不解和蹊蹺的是,就在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2008年6月6日下發的通知書中,60天申請復議或起訴時間尚未到期的情況下,2008年6月26日,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居然得到了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頒發的尚有爭議的該土地的土地使用證。博愛派出所隨後分別在7月1日、2日、3日連續三天在存有爭議的土地上派人勘探準備施工。林鴻祺說,我們家裡三位已經年過八旬的老人實在沒有辦法,在多年申訴反映無果的情況下,才採取這樣不得已的行為,期望能引起有關領導和部門的重視,對該土地存有爭議的使用權予以妥善的解決。
来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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