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4-21 21:16:00作者:
馬來西亞內政部長賽哈密考慮放寬報章出版准證的條例,馬國新聞協會對此表示歡迎。
賽哈密昨天在接受馬國報章專訪時宣布,一旦條例放寬,有意出版報章者只需申請准證一次,不必每年更新。他表示,將在短期內將這項建議提交內閣討論。
另外,賽哈密也透露,政府已批准公正黨出版報章的申請。他表示,當局將採取其他措施來管理媒體,確保媒體擁有新聞自由,以"監查和制衡"政府。
他說:"我們需要新聞自由,以便制衡政府。我們不是在試圖控制你,但我們要每個人都為國家建設的過程中做出貢獻......為什麼我們要讓自己(政府)因制定這樣的法令而變得不受歡迎?"
大多數主流媒體由執政聯盟政黨經營
目前,大多數主流媒體是由執政聯盟內一些政黨所經營,因此一般認為,馬來西亞並沒有新聞自由。
新聞協會信託理事會主席阿茲曼表示,主流媒體一向被認為受到政府的控制,或是屬於執政聯盟的一部分,因此放寬條例是加強這些主流媒體新聞自由的明智之舉。他說,政府此措施將為更多獨立媒體的成立鋪路,這將有助於促進國家的民主。
他也認為,作為一項長期措施,政府也應考慮取消報章出版准證,因為該國擁有足夠的法令和規章來約束報館。
在馬國,媒體除了必須遵守印刷機與出版法令之外,也受誹謗法、政府機密法、知識產權法、內安法、煽動法以及其他法令和規章的約束。此外,作為一個商業實體,報社還受馬國的公司法令約束。
阿茲曼說:"讓市場力量來決定一份報章是否能生存,而不是政府的許可證。有了新措施,政府在透明度和誠信方面的形象將得到改善。"
他也相信,政府在放寬條例後,主流媒體將得以享有和博客同樣的新聞自由,這將有助於提高主流媒體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