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的城鄉,大殼帽、紅袖章、身著執法象徵制服公務員、准公務員四處晃動,保安、協管、聯防隨處可見。
老百姓的吃、穿、住、行、通訊、娛樂,企業的生產、銷售、財務、人員、設備等方方面面,面對的具有執法權力的機構、部門越來越多。
如果你有自己的房產,那麼要恭喜你,你將成為被搶的對象。如果你的房產地處黃金地段,又被奸商和貪官釘上了,你要做好家破人亡的準備。而且如果因此自殺,也仍然會觸犯刑律、被判入獄。
中國的許多地區,甚至在首都北京,在征地、拆遷現場,經常可以看到公、檢、法的身影。警察本應代表正義、公平與秩序來行使公權力,可是在如今的中國大陸,警察卻時常現場參與對個人財產的破壞與掠奪---強制拆遷,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翻閱幾千年的中國歷史,歷朝歷代也沒有出現過皇帝命令軍隊為富豪強拆子民房產的記錄。
如果你有一輛車,那恭喜你,你已經成為多個具有執法權力政府行政部門"關注"的對象,當然"關注"的是如何從你身上搶得財富。這其中包括養路費征稽部門、強制保險機構、汽車檢驗機構、一年一度的車般使用稅、以及道路行駛管理部門、公路過路費......。這些部門的背後站立的又是"可愛的"人民警察。
被公眾指責為違法的養路費,由於部門利益,十年來一直在準備"適時推出"取消,可年復一年,遙遙無期。儘管養路費使用時常在媒體上曝出醜聞,可公路管理部門仍在力爭上路扣車的執法權力。
交強險保險本可視為商業險,可在大陸又成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所有的有車族必須購買,而且由警察來實時監管,未購買者重罰。既然是強制購買,何不稱之為強制車輛稅更貼切,因為稅收需要暴力機關保駕。2007年年終結算,民間演算法有400億的盈餘,可是保監會卻說虧損39億,想必其中對執法部門需要支付相當的辛苦費。
不僅如此,車船使用稅本來是一個簡單的稅種,這次也要與交強險同步執行,實際上是由交警監督繳納。
其它如過路費(全球2/3的收費公路都集中在中國)、交通違規處罰.........名目繁多。2007年僅交通警一個部門對全國車輛的罰款就達12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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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江澤民與時俱進的號召,今天大陸的搶錢方式出現如下新的特點
手段先進
多部門協同化、電子化,讓你無處可逃。企業的增值稅、種種年檢、認證等都已經電子化。目的是要在多個環節、由多個部門對企業和個人進行全方位的管制。有報導說北京養路費征稽已經與銀行聯鎖,成為個人徵信的依據。使這項違法收費公開加入個人的信用評價體系中。
由於電子化北京的交通警察大概是全世界創收效率最高的。2005年在環路採用電子眼監控,當年就取得開門紅,警方士氣大振,在物質犒賞戰鬥在罰款一線眾將士的同時,乘勝追擊,擴大戰果,在北京的環路和主要道路上設置的電子眼達到無縫的水平,在任何地段、任何時間都可以監測到違章,讓你無處要逃。隨之而來的是停車場的管理員、交通協管員群起效仿。
態度無賴
由於背靠專政機關,搶錢機構完全擺出不講理的態度。已經搶的不會歸還,已有的收費能延長就延長。當年5000元一部的電話初裝費,取消之後對以前繳的人沒有任何交待。如今的機場建設、養路費、公路收費,手機雙向收費等,都是依靠權力機關的強勢和與民眾的信息不對稱,能騙就騙,能搶就搶。當騙局被戳穿無法迴避時,就由政府權力機關出面,將過去的欠帳一筆抹過。如京石高速,首都機場高速已經收回全部投資,也超過規定的收費期,卻由有關部門出面規定費用徵收延期,不做任何理由的說明。無賴的嘴臉暴露無遺。
目標明確
現今社會普通就業者、中小企業被視為唐僧肉。佔有行政資源的權貴,常以檢查、考試、審批、考核、培訓、認證、考級、換證等形式對中小企業、個體商戶、求職者敲榨。而這些沒有行政級別的中小企業、個體商戶與眾多的求職者,,由於希望能夠正當經營或者有一份好一點的工作,只能任人宰割,接受各種考評、認證、審批、檢查、考試。
一個企業、商戶要正當的生存,要在公開的場所正當經營,要付出非常大的代價,除了公開的各種稅費之外,存在大量隱性的費用。如果商家不付出代價,隨之而來的是大量的執法查檢,面臨的可能是更多的罰款。為此,中小企業、個體商戶常常在合法與不合法的成本計算之間,進行著痛苦的兩難選擇。從江朱上臺到目前,民營企業、小商戶的數量已經大大縮水,可能就是選擇之後的結果。
有時搶錢已經發展到非常荒唐的地步。河南某市因為饅頭賣得好,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就成立了饅頭辦,統轄市內的饅頭事宜。新年伊始,國家有關部門頒布實施饅頭生產的國家標準,北京將實行早餐的行業標準。以後饅頭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早餐經營不符合標準,面臨的是罰款。如今中國經濟活動中這種關卡已經深入到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每項規則、規定、標準的背後都隱藏著不斷膨脹的部門利益。
部門增多
目前,中國的行政部門與壟斷寡頭的搶錢機制已經完全被激活,已經由原來單一行政系統照章執行,發展到目前所有擁有行政資源的機構都在創造條件、製造規則搶錢。呈現群魔亂舞,百家爭鳴的景象,而且搭車搶錢的機構、部門有增無減。
企業的年檢最典型。企業每年面臨稅務年檢、工商年檢、法人代碼年檢、行業年檢、統計年檢,以及不定期的檢查,如勞動法檢查、衛生檢查、安全、消防........。稍有問題,即要停產、封存、罰款。為此企業疲於應付,付出了國外企業無法想像的精力與隱性支出,而且加入搶錢行列的機構越來越多。甚至出版社、殘疾部門也加入其中。
如果企業不購買稅務局、工商局指定的書刊,如果企業不吸納殘疾人或者繳納相關費用,就要面臨年檢不合格,隨之而來的是工商(大殼帽)查、稅務查,如果抗爭,警察介入....。
具有行政色彩的壟斷寡頭企業,石油、能源、礦產、通訊、媒體、銀行等官辦企業,改革了多年非但沒有實現企業化,反而與權力部門沆瀣一氣加入搶錢行列。中石油、中石化壟斷的的燃油價格與國外相差無幾,可國外的價格包括了燃油稅,很少的收費公路;中國移動、聯通壟斷的話費比國外要高,並創造出漫遊等實際成本基本為零的收費;銀行跨行收費比國外名目還多。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本應救死扶傷的醫療行業、傳道授業、為人師表的教育部門在江澤民、朱鎔基執政期慫恿下,也加入了搶錢的行業。
過程暴力
執法部門暴力執法已經不是新聞。公檢法系統中曝出的在押期間非正常死亡、執法過當的報導時有發生。即使對人類的朋友小狗,了採用暴力執法的方式。因為對養狗的管理可以為警方帶來不蜚的收益。以北京為例,每年對養狗的收費可以達到十幾億以上。為了保障狗戶口的收益,北京警方有專人負責,並定期組織警力掃蕩。對收繳的無戶口狗及流浪狗處理卻看不出有資金的支持與人道精神。而對養狗人稍有組織的反對,立刻堅決鎮壓。
各部門爭取執法權、擴大執法權的目的是可以用強制力實現部門的意志。稅務稽查大隊、養路費稽查部門、工商執法大隊、消防稽查部門、安全執法部門、勞動執法、城管執法、環境執法、衛生執法、藥品食品監督執法部門......各色執法機構.越來越多。它們都不同程度擁有對企業、個人財產的置權、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一旦出現抗拒的情況,可以直接強制執行,甚至暴力相向。
最近剛剛發生的湖北天門市城管人員打人事件,二十幾個城管執法人員僅用幾分鐘就將用手機拍攝其暴行的路人暴打至死,是一起典型的濫用權力、傷害他人生命、財產的事件。
現實中,大陸的民眾生活在一個無處可躲的警察和准警察世界裡。大殼帽、穿制服的越多,需要供養的人也就越多,老百姓的負擔也就越來越大。具備暴力執法、侵犯私人財產的部門數量,與公民、企業的財產的安全性成反比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未來,官民對立、暴力相向的事件只會有增無減,而且走進反抗搶錢的隊伍日漸龐大,大殼帽亦越多的怪圈之中。
GDP與搶錢
2007年中國大陸稅收較上一年增加33%,GDP增長11.3%。為什麼GDP不斷增加,稅收屢創新高,搶錢卻愈演愈烈,而且是暴力搶錢呢?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官僚體系人數增加
江朱執政時,一直在喊精簡機構,可是實際直接、間接吃財政飯的並沒有減少,編外人員、附屬機構反而增加。有數字顯示,中國目前公務員和准公務員達到7000 萬人。供養他們需要大量費用。如果按照平均年收入三萬元,就佔到國內稅收收入的一半。再加上公費旅遊、公車、公款招待每年的費用達到萬億以上。即使朱鎔基讓再多的國企職工下崗,也不夠這些人員的吃喝,無奈之下,只能採取給政策不給錢,讓他們去搶錢的餵養方式。
上行下效
江朱執政期,是中國官僚體系迅速蛻變的時期。黨政系統自上而下全面腐爛,道德底線全部喪失。江的兒子與奸商周正毅合夥操縱上海東八塊的圈地搶錢,傳聞江澤民本身也在海外有大量存款。被視為清官的朱鎔基,公子朱雲來所在的中金公司,直接壟斷當時大陸企業在海外的上市業務。是把持中國最大的會計事務所的重量級人物。試想,有這樣的總書記與總理,下面的官員會如何。中國過去的封建王朝,皇上至少還要為國庫著想,可目前的體制皇帝缺位,所有的官僚全都在搶。
當官的成本增加
江朱後期,跑官、買官愈演愈烈,謀得一個官位的價格水漲船高,級別不同幾萬到幾百萬不等。賠本的生意貪官決不會做,他們花多少,就要變本加利的撈回來,搶錢自然是下一步的動作,整個官場生態環境如此。
動用國庫不如搶錢
國庫錢財的動用要經過程序,各派勢力都虎視眈眈。光天化日之下從國庫挪用會成為眾矢之的,如效忠江澤民的前財政部長項懷成從財政部、社保基金為江派挪用資金,險遭殺身之禍。而江的公子從網通、上海房地產搶的錢以數百億計,傳曾慶紅、王樂泉的公子搶掠山東魯能的數量也是以數百億計算,則可以逍遙法外,可見搶錢反而更加保險。如此,搶錢成為上下權貴熱中的事情。
圈錢平臺老化
房地產、銀行等圈錢平臺,過江朱執政期的長期運行以及眾多權貴加入,稅收、壟斷企業,教育、醫療、媒體等行業,都成為從中小企業、老百姓手中搶錢的機器。民間的錢已經流失的差不多了,企業、商戶死的死、倒的倒,當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無錢可圈時,當遇到民眾對圈錢的抵制時,暴力搶錢就開始粉墨登場。
一般理解,只有強盜才搶,因為強盜以掠奪他人財產來滿足自己的需要。可現體制下,許多政府執法部門、管理部門行為也同樣符合強盜掠奪的特點。首先他們對財產所有人的索取具有強制性,是以暴力為後盾,其次,其掠奪的目的是滿足小團夥、部門的利益。當然由於以政府的面目出現,搶錢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
中國有系統的搶錢是以民眾為一方,以官僚系統為一方,官僚系統用公開的武裝介入與間接的手段強制從民眾、企業手中將其收入掠奪走。
在中國能夠實現搶錢,是因為許多權力部門具備這樣的條件:即不受約束的魚肉民眾的權力。雖然許多搶錢行為以立法的形式出現,但由於權力的來源缺乏民眾基礎,主權不在民,搶錢本身也就具有非法的強盜特徵。而決不是什麼裁量權大小的問題。
如果政府的權力真正產生於民眾,政府必須以服務於選民為前提,經濟活動參與者的權力受到法律的保護,產品、勞務的生產、流通、分配產生於獨立的所有權主體之間,即使政府參與其中,也是以平等交換的一方。任何規則的制定要反映民意。這樣的政體不可能出現運用法律工具、暴力工具搶錢的現象。可是在一個具有很強貪慾、權力來自上級的官僚體系,出現就不足為怪。
實際上,中國的搶錢過程,是一個稅收之後的另一次以武力為後盾的財富分配;是在壟斷企業與弱勢群體,包括中小企業之間的一次再分配;是官僚系統與民間的一次再分配,是一次國家統計局無法統計的財富再分配。它的數量可以達到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面對這樣的搶錢環境,可以被稱之為廣義的稅收,百姓的納稅痛苦指數能不高嗎?GDP再高有什麼用?稅收再多與百姓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