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法輪功學員再被判刑 妻子申冤


 
王孝民

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孝民堅持信仰,在法輪功被中共鎮壓後遭到警察八次抓捕、關押,其中兩次被勞教。王孝民於2007年8月20日再次被小嶺子派出所警察強行抓捕、關押在錦州市第一看守所。12月11日,太和法院對王孝民進行審判,未公布審判結果。2008年1月3日,家屬詢問後得知,太和法院對王孝民判刑四年。下面是王孝民妻子為他寫的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你們好!我是王小平,是上訴人王孝民的妻子。受上訴人的委託,作如下論述:一審法庭對我丈夫王孝民的審理違背事實及法律程序,定罪不能成立。請審判長、審判員核實。

一、被非法抓捕的經過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半夜零點零五分,我們一家正在睡覺,被驚醒。一夥人破窗而入,闖入我家,說要我丈夫去派出所做個筆錄,完事就回來,然後就要抓我丈夫走。我們一家三口本能的抵制,撕扯中來人撞碎了我家的門玻璃。小嶺子派出所的警察葛博拿著槍對著我兒子說:「你別動!」我兒子才十一歲,幼小的心靈受到了急劇的恐嚇,至今不敢回家來睡覺。

那天我家周圍先後圍了有四、五十的警察,圍困了將近六個小時。我婆婆聽到了響動,過來看看,見一警察手拿大棒子把住後門,不讓過。婆婆質問來人,為啥大半夜的到家裡來抓人?其中一個是太和分局的警察,狠狠的給了我婆婆一個耳光,六、七十歲的老人,臉都給打腫了。周圍的村民都說,咋打人呢?孝民可是個好人那,為啥抓人家?這平時抓壞人,沒見你們這麼多警察,這抓好人咋來這麼多人呢?上午六點多鐘,警察騙我老舅,說要和我丈夫嘮嘮,我丈夫剛出屋,幾個警察跳牆過來扑了上去,把他抱住,扭送走了。


王孝民六十多歲的老母親臉頰被打腫


我們家屬追到太和分局要人,沒人管。二十一日,我們又到市公安局找,信訪辦的警察先給小嶺子派出所的警察通過電話,然後對我們說:「中央有新指示,讓嚴打法輪功,沒把你們全家抓起來就不錯了。」我們舉證警察打人,那個人拍桌子喊道:「誰打的,有證人嗎。」故意抵賴的表現分明是官官相護,互相包庇。就這樣,我丈夫被關進了錦州市第一看守所,一關就是四個多月。我們一家投訴無門,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親人無辜的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對我丈夫進行了非法審判,不許他辯護,我丈夫告訴法庭:法輪功學員是被迫害的,根本就沒有罪。在整個過程中,法庭也沒能舉證我丈夫有罪。當天沒宣判結果。二零零八年一月,我們家五次找到太和區法院的審判長李立輝問訊情況,才被告知,我丈夫被秘密的判了四年刑。一月三日我丈夫已經上訴,我們家人也全然不知。

審判長、審判員,到目前為止我丈夫被剝奪人身自由已有四個月二十二天了,除了零七年八月二十幾號我們追問小嶺子派出所為啥抓人時,派出所所長劉旭草草的給補開了一張拘留證,還拒不簽署辦案人姓名。之後對我丈夫所謂的「一審」過程中,既沒通知家屬,又沒給判決書之類的任何憑據。請問:

(一)王孝民在家睡覺犯的是啥罪?

(二)警察抓人、判刑要有必要的手續,可是逮捕證、判決書等一概沒有,是否合法,合乎法律程序?

(三)警方誣蔑我丈夫是在逃犯,擾亂了社會秩序,事實是我丈夫是村裡公認的好人,而且被抓當天是深夜子時,能擾亂到誰呢?

二、我丈夫是好人 為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一審對我丈夫的控罪是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危害法律實施」。我雖不懂那麼多法律條文,據瞭解,直到目前也沒有一條中國法律明確規定「法輪功是×教」。倒是《憲法》三十五、三十六條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結社、信仰等自由。顯見是政府在剝奪了我們的這些自由。這裡說明一點,法輪功是正?是邪?不應是哪個人或哪個組織能夠判定的,得看他的主旨和社會效應,是否使人心歸正,道德高尚等。

我丈夫從前身體不好,患有乙肝、胃病和腎結石。乙肝治了三年,花了近三萬元,也未治癒。由於疾病纏身,他不愛干家務。九八年底修煉後,他處處按「真善忍」 要求自己,自覺做好人。所有疾病不翼而飛,鄰里誰家有棘手的活,他都主動幫忙。九九年十二月,下了一場大雪,村上的一段坡路被封住了,他一個人主動去掃雪,後來一個做買賣的過來幫忙,足足干了半天。零六年春,孝民在村裡拾到一百元錢,他先將錢送到附近的舅舅家,讓舅舅家的人等著看誰來找錢。四十多歲的女失主王某接過錢時,感慨地說:「這真是煉法輪功的,才能給錢,別人不會還我的。」在永昌飼料廠打工時,他以廠為家,見到玉米粒都拾起來,老闆對他很滿意。在錦州打工時,他工作任勞任怨,經常幫助工友洗衣服。村裡人都說,孝民可是個好人哪!

九九年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他覺著自己有責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進京上訪被抓回,送到了拘留所。十月再次上訪,在北京,他的外衣、兜裡的錢全被警察搶去。回來後又被小嶺子派出所勒索一千元。十一月,他被太和區政法委綁架進了「轉化」班,被罰款二千元。看到媒體整天誣陷法輪功,人們都被欺騙了,他決定還得去上訪。那時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上訪,火車站限售進京的車票,他只好騎自行車進京,騎了三天三夜。回來後被小嶺子派出所拘留,家裡又花了六百元。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他被騙到小嶺子派出所,後送進市看守所,十八天後被送教養一年。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因訪友,被女兒河派出所劫持,小嶺子、女兒河派出所到家中抄家。送去錦州教養院時,因體檢不合格,回到家中。十天後,去一學員家時,被太和派出所綁架,被勞教二年。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太和分局及小嶺子派出所抄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立濤,同時也抄了我們家,當時孝民不在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在家中被抓。八年來,王孝民因為堅信「真、善、忍」做好人,被拘留、勞教、抄家、罰款,幾進幾出,沒在家過幾天安生日子。

三、我的心裏話

1、
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從沒有講過法律。

九九年當時的國家主席江澤民是因為學法輪功的人多,以「會對國家構成威脅」為藉口發動了鎮壓。中國的法律實際已淪為他打擊合法信仰的硬性工具。回顧歷史,中共的法律從產生之日起就被鑄上了「中共」的私家烙印,為統治階級服務。幾十年來,經常變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都多次修改、增刪,但根本上,為「維護統治階級意志服務」的宗旨從來沒變。對法輪功的處理過程中也是先內定為「×教」,後出臺相關法律規章,保障鎮壓。從這一點上講,審判長、審判員,你們作為中共體制內的黨員、官員,如果不能超越「中共法律」這個先天的侷限,在執法中,是不可能對法輪功或者我丈夫的冤案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判的。

2、
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麼「假惡鬥」才是正的嗎?

我丈夫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村裡公認的好人,八年中,「九進九出」遭盡了迫害。我們一家已被拆的支離破碎。現在孩子被嚇得不敢回家,家裡只剩下我一個女人,為了生活,還要供孩子上學,去打工。沒有休息日,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以上,很晚回到家,還要自己燒炕、做飯。累極了常常是倒頭便睡。記得有一年,孝民被抓走了,我一個人在家。我的髖骨寸勁兒閃了,白天還好好的,到了晚上,整個就不能動了,一翻身疼痛無比,那時我多麼希望,他能在我的身邊,幫我一下。這樣挨到了天亮,能動彈了,爬起來去上班,從更衣室到工作間,很短的路走了近半個小時。這樣的日子我已經熬過了八年。

審判長、審判員,你也有自己的家庭,父母,子女,相信您能體會到我的苦衷。一個國家、一個政黨,反對「真、善、忍」,反對做好人。那麼它的價值取向能是什麼呢?只有「假、惡、鬥」。這樣的政黨又能給百姓、給社會帶來什麼呢?是恐怖與災難。時下人們都在退出中共,選擇自救,不能不說是明智之舉。常言道,「善惡有報」、「人心向背關乎社稷」。中共搞獨裁專制,從不管百姓的死活,早已失盡了人心。這樣不人道的邪黨,怎能不被社會規律所淘汰呢!

我丈夫已被迫害八年了,我始終相信他會回來,因為他是好人,他沒有罪。這些年,我也看到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支持法輪功,同情我們一家的遭遇,對此我感到很欣慰,不僅僅是為我一家的苦難得到了理解。同時,我也看到了,人們都在逐漸地明白真相,人性在覺醒,這也正是我們民族道德回歸的希望。

我樂觀的相信,善良的人心都能夠衝破紅色恐怖的桎梏,自由自在的舒展自己的良知。

辯護人 王小平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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