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方起訴書,同庭受審的被告單位為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沸點投資)、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福禧投資),被告人為兩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榮坤及福禧投資出資人周衛明、投資總監張軍、董事兼運營總監王永德。
根據法院安排,12月27日的庭審從上午8時40分至11時40分,午間休息一個多小時;下午從13時許開始至15時許。
法庭在確定被告身份和宣讀起訴書後,便就起訴書所列第一款"涉嫌單位行賄罪"和第二款"涉嫌對企業人員行賄罪",進行了舉證和質詢階段。
庭審將持續四至五天,前幾天將對五項罪名進行舉證和質詢,法庭辯論將放在最後一天。
13人律師團
12月27日的松原市,陰天,白天最高氣溫為-4℃,四天前的一場大雪仍未消融。
松原市位處吉林、黑龍江、內蒙古三省區結合部,距離省城長春約200公里。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該市寧江區松江街725號。張榮坤案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上海分局偵查完畢,移交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後者指定松原市檢察院作為主訴機關。
《財經》記者獲知,此次庭審地址設於松原中院審判大樓二層的1號、2號法庭。主審法庭為2號法庭,非常小,由於四名被告的律師多達11名,另有兩名律師助理,除四名律師可坐在辯論席,其他律師只能坐在旁聽席。1號法庭則作為輔助法庭進行現場錄像轉播。
張榮坤個人涉嫌五項罪名,為其個人提供辯護的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許蘭亭;為其名下公司辯護的包括北京的律師錢列陽、徐平,以及來自上海的律師胡烔明、池永偉。此外,另外三名被告王永德、張軍、周衛明各聘請了兩名律師。
12月27日早晨8時許,由法院一樓立案庭通往二樓審判庭的入口處,有兩名武警把持,另有十餘名法警及工作人員協助。四名被告的十餘名家屬則圍在安檢處登記,每名被告的家屬各獲得三張旁聽證。
《財經》記者從名冊上看到,相繼登記入內的包括張榮坤的弟弟張榮昌,王永德的弟弟王永富,周衛明及張軍的親屬徐金富、徐紅琴、朱琴芳等。
張榮坤的妻子張櫻並未進入法庭旁聽。當日7時30分左右,張櫻與律師們在所住賓館用完早餐,直接趕往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隨後,經法院人員安排把一間接待室作為其"臨時辦公場所"。記者與其多次照面,見其神情輕鬆。
張櫻現年34歲,系江蘇蘇州人,身高約一米七,身材勻稱,面像溫和,穿著時尚。她與張榮坤是初中同學,兩人於四年前結婚。2006年7月18 日,張榮坤因涉嫌欺詐發行債券罪被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上海分局監視居住,張櫻亦被要求"協助調查"。同年12月,有關部門解除對張櫻的司法強制措施,由其主持處理福禧資產並清償債務。
首日主控兩項行賄罪名
庭審於上午8時40分開始,主審法官對四名被告人驗名正身,並耗時約40分鐘宣讀完起訴書。緊隨其後,法庭調查進行舉證和質詢階段,內容是檢方起訴書所列的第一款"涉嫌單位行賄罪"和第二款"涉嫌對企業人員行賄罪"。
《財經》獲知,在所控五項罪名中,這兩項所佔篇幅最重,涉及的證人超過40名。不過庭審當時,多數作為受賄方的證人已獲實刑,未能當庭作證。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沸點投資、福禧投資及其控制人張榮坤,"為謀取本單位的不正當利益,多次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2913.6113萬元,涉嫌單位行賄罪"。此項指控共羅列八個單元,行賄對象包括10個人。其中行賄數名官員的行賄細節引人注目:
--向原上海社保局局長祝均一、其妻黃華、女兒祝妮卡行賄約131.113萬元,其中含一塊500克的金磚,向黃華髮放獎金約59萬元,向祝妮卡提供鑽石項鏈、M6單反相機及出國留學和旅遊費用等。祝均一主政的上海社保局企業年金中心累計為張榮坤公司提供26.5億元委託貸款;
--向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秘書秦裕行賄39.92萬元,秦為張收購滬杭高速上海段經營權、嘉金高速BTO項目等提供幫助;
--向上海申能集團副總經理王維工行賄933萬餘元,由王維工出面,向時任上海市長陳良宇請託,為張收購滬杭高速上海段經營權爭取政策支持和融資渠道。
此外,張榮坤及兩家公司涉嫌向公司人員行賄一項,主要在2000年末至2006年7月,沸點投資勾結海欣股份(600851行情,股吧)總裁袁永林、董秘瀋岩聯合操縱股票。應袁、瀋要求,張榮坤給予兩人170萬元,其中袁得100萬元,瀋岩得70萬元。據悉,法庭上的舉證及質詢程序顯示,此項有對方索賄的性質。
上述兩項行賄金額累計總額高達3083萬餘元。
知情人士介紹,針對當日有關行賄細節的指控,張榮坤在庭審現場神情平淡,除對少數幾筆賄款略有異議,大多數都表示認可。
有關人士告訴《財經》記者,所涉張榮坤案的受賄人員除王維工,其他均已在一審獲刑,對應的事實基本塵埃已定,可辯護的空間不是太大。
中央與"兩高"派員旁聽
根據法院人士在安檢現場出示的一份列印件清單,中央專案組及各級司法機關近20人參加旁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人,最高人民檢察院二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六人,吉林省檢察院四人,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上海分局四人。
《財經》記者獲知,除了松原電視臺兩名專業攝影被安排進入法庭轉播,再無其他媒體獲得旁聽資格。
上述法院人士所持清單還顯示,此案庭審四至五天間,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專門預備了15桌飯席,預留給不同的人員,其中被告家屬和律師三桌,法警、武警及各級司法機關辦案和協助人員共12桌。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
12月27日11時50分,休庭後準備集體外出就餐的被告家屬,在法院門口遇上手執相機的記者,又集體轉身返回立案大庭,在接待室休息片刻後經法警指引進入法院三樓就餐。記者則無緣入內,而法院亦無人說明用餐將由誰付費。
"這是法院有史以來審理的最大案件,所以上上下下都非常關注。"一位法院人士告訴《財經》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