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的動怒,一方面突出了中共中央政令效度無法落實,出了中南海就變了調,即使上頭三令五申,地方幹部充耳不聞或另闢蹊徑以對,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村騙鄉,鄉騙縣,一路騙到國務院」,莫此為甚。另一方面,則突出了因為這種認知的斷裂,讓地方幹部想方設法勻挪出逃避上級檢查的空間,致使貪贓枉法、魚肉鄉民的事例層出不窮,甚至出現廣東省陽江市被黑社會控制長達十年,令人匪夷所思的情況。因此,胡錦濤所謂的管治危機,不僅發生在干群關係、官民議題上,更發生在中共內部的紀律檢查、思想武裝上。無怪乎「十七大」的歡慶與躊躇滿志言猶在耳,胡錦濤此刻必須說重話,正視中共面臨的執政壓力。
更讓人關注的是,在這個讓最高當局都不滿意的施政體制裡,身處其間的中國人民們,是要隱藏心中的怨懟,去迎合執政者刻意塑造的形象?還是要挺身而出,訴求對現實生活環境的壓抑與不滿?當中國內部的群眾抗爭事件頻率升高,維權人士動輒被公檢法系統以泄密或其他莫須有罪名羈押,信訪制度形同虛設,整個中國大陸社會好似一個壓力鍋,不斷出現對體制衝撞、向外擴充的力量,卻被各級黨政機關蠻橫地制止。這樣的惡性循環,怎能期待一個小康社會、和諧社會的降臨?當然,為了鞏固執政合法性,中共編織了一幅和諧景象,要人民以大局為重,給執政者一個時間與機會;但是這個時間與機會的成本,是以人民的生活品質、身家性命當籌碼,做一次幻想的投資,而投資獲利所得,卻不均衡地偏向於官僚體制內。中國共產黨以「共產」為名,即使現在罕有人信奉共產教條,但只要這個名稱存在一天,中共就應該懷著近乎政治潔癖的規律,不與民爭權,不向民奪產,利,要還諸於民。只不過,眼前的景況恰恰相左,黨政幹部坐享國家資源,普羅大眾卻要承受不公平的待遇;這種和諧,可為真?中國人民可想要?
因此,胡錦濤的動怒,顯示這個坐穩執政大位的中國領導人面對中共執政績效不彰的憂慮,已經提升至「危機」的層次。當他要求全黨必須以執政能力為主軸、要有危機意識的同時,也就意味著中國大陸目前依舊欠缺營造和諧社會的條件。令人莞爾的是,破壞這個條件者,是提出和諧社會的中共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