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5到12歲的兒童幾乎都可以從父母那裡得到一定數量的零用錢。許多兒童就是從這些零用錢開始瞭解到金錢的重要性,學會怎樣支配自己的"小金庫",這也正是許多家長給孩子零用錢的目的。家長希望子女盡早學到理財知識,日後可以少一點失誤,避免在管理錢財方面犯下代價慘重的錯誤。
由於每個家庭的經濟狀況有差別,小孩子從家長那裡得到零花錢的數額也各有不同。不過,家長給子女零花錢的途徑大致相同,一般都是在小孩子完成一項家務活之後從家長那裡得到一點零用錢作為報酬。
有人說,孩子是家庭中的一員,做家務事是他們的份內事,因此家長不應當因為孩子做家務而給他們報酬。
*勞動賺錢*
住在馬里蘭州的3個孩子母親香奈爾.帕爾默認為,未成年子女通過做家務得到零用錢是個好主意。她說:"這樣一方面可以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另一方面,孩子也可以通過做家務有不錯的感覺,讓他們知道是因為做了家務事才得到的零用錢。從長遠看,可以讓他們明白勞動賺錢的道理。"
帕爾默深有感觸地說,孩子用做家務事換來的零用錢買他們喜歡的東西時,常常有一種成就感。另外,小孩子對他們自己的勞動所得都存在一種珍惜的潛意識。
通常,小孩子得到零用錢之後總是會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痛痛快快的把錢都花掉。家長的責任是指導自己的孩子怎樣儲蓄、管理和使用零花錢,而不是隨意揮霍。帕爾默說,家長應該向子女傳授理財知識。她說:"我認為,家長有責任教子女如何管理自己的零用錢,因為小孩子花錢總是大手大腳,看見什麼買什麼。以後一旦遇上他們確實非常喜歡的物品,才發現零用錢已經花光了。因此,家長要教子女學會把錢省下來,在需要的時候用。"
*更加珍惜*
家住維吉尼亞州的9年級學生叢楠3年前從中國移民到美國。在中國時他的零用錢都是長輩給的,花起來沒有那麼多顧慮。到美國之後他的零用錢主要靠做家務事"掙",花起來比較開心,因為畢竟是自己的勞動所得。叢楠談到從家長得到零用錢後的感受時說:"會比較開心,因為畢竟是自己勞動得到的。以前在中國的時候,爺爺奶奶會給我很多錢,雖然花起來也有珍惜的感覺,只不過通過自己勞動以後得到的東西會更加珍惜。"
叢楠說:"我拿到錢以後會存著,然後買一些比較大的東西,比如給我的電腦升級。我還會給我的朋友和家長買一些禮物,是一種娛樂。"
叢楠說,通過做家務事不但可以掙到零用錢,還可以從中體會家長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