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移民部長︰禁止加拿大人擁有雙重國籍並不實際

發表:2007-11-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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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任聯邦移民部長芬妮(Diane Finley)近日表示,移民部正在研討加拿大是否應該繼續允許加國公民保留雙重國籍。同時她也在收集資料,研究其它國家如澳大利亞等國硬性規定本國公民 必須投票的政策。不過她表明,她不會探討是否要向雙重國籍人士徵稅的問題。她同時表示,禁止加拿大人擁有雙重國籍並不實際。

芬妮自今年1月出任移民部長後首次表示,由前移民部長索伯格(Monte Solberg)展開的雙重國籍研討會將會繼續進行。現階段正在收集資料以決定下一步的研討計畫。她向研討會提出了更多問題,並計畫做更多背景研究,例如 參考其它國家如何處理雙重國籍,探討當前國際趨勢,及若把一些國際慣例應用在本國,會有怎樣的結果等。

芬妮表示,從加拿大國民聽到的普遍意見是,他們並不抗拒雙重國籍。國際大趨勢也容許雙重國籍的存在。當然,若有關安排及政策被濫用,則會令部分人感到不 滿,導致現在出現的有關國民權利和責任的討論。她說︰「在加拿大,投票是一個公民的權利,但我們不強迫公民投票。在澳大利亞,投票是一個公民的義務,法律 規定公民一定要投票。那是他們如何看待公民價值的一部分。這也是我們要問我們自己的問題。」

芬妮也沒有完全排除考慮禁止雙重國籍的可能性。但她補充說,若其它國家容許雙重國籍,加拿大怎麼防止國民擁有多一個國籍?事實上,政府也未必會知道國民擁 有雙重國籍。但芬妮表明不會探討是否要向海外定居的雙重國籍國民徵稅,並說那是財政部長費海提(Jim Flaherty)的管轄範圍。

聯邦新民主黨移民事務評論員苗錫誠認為,有需要時,他也樂於探討本國是否應當效法澳大利亞的例子。他形容澳大利亞規定國民投票的做法是個「有趣的例子」。 但他表示,他寧願本國公民自覺自願地去參與民主制度,而不是被法律強迫去投票。但若政府要制定新公民法,他也樂於探討澳大利亞的作法是否適用於本國。他 說,這也顯示出,加拿大需要有一個新的公民法。現在的公民法已有三十年歷史,部分內容已經過時。

也有加拿大的移民權益組織表示,澳大利亞的做法不適用於加拿大,並認為其違反人權憲章的精神。人權憲章賦予國民表達和言論的自由,容許公民出聲或不出聲。公民應可選擇不在選舉中投票,去拒絕表達意見。他認為,政府不能強迫公民去投票,只能鼓勵他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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