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成黑社會 公然欺壓守法公民

作者:陶文森 發表:2007-10-1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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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吏不畏刑,貪官不避髒。蕭山區公安分局 樂華局長居然在十七大期間恐嚇騷擾裘金友130次,嫌犯樂華、童繼偉、宣卓倫、丁有根窮凶極惡地報復陷害遵紀守法的公民,而沒有一絲一毫的自責; 嫌犯樂華、童繼偉、宣卓倫、丁有根大張旗鼓地造假、栽贓、誣陷, 2007年10月16、17日警察蔣春偉手機13805751114恐嚇騷擾 130次。恐嚇騷擾河南祥附律師事務所:陶文森律師5次。

腐敗行為不可能不被發現,然而現實社會中是發現的人多,舉報的人少。為什麼?害怕蕭山、杭州市公安局打擊報復。

貪官最怕舉報。反腐敗不僅僅是政府部門的事,全國的老百姓都應該參與。首先要增強國民的法律意識水平,對於身邊的腐敗行為要勇於鬥爭、敢於鬥爭,使每個人都知道:①對腐敗行為的舉報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②對舉報有功和舉報屬實的,會受到國家的獎勵和保護。只有通過舉報,才能抓住其違法事實。

反腐敗鬥爭能否全面、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充分、切實有效地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尤為重要。對舉報有功和舉報屬實的獎勵和保護不應該僅僅是停留在紙面上,要有具體的、切實可行的運作方案,貴在及時。

某地政府部門為舉報人投人身保險,這是一件好事,但總有讓舉報人笑不出來的感覺,而政府在這方面顯得有些被動,為什麼非要等到舉報人受到人身傷害的時候才去被動賠償?對腐敗行為要嚴懲,對貪官打擊迫害舉報人的行為更要主動出擊、從嚴處置,直至繩之以法,此乃防患於未然。形成那種百姓積極、踴躍參與對腐敗行為的檢舉、控告、揭發的社會氛圍;不是受到打擊報復,而是真正受到獎勵和保護。這樣,反腐敗鬥爭才能不是一句空話,才能真正有實效,才能被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腐敗官杭州市蕭山區公安分局,法定代表.樂華、童繼偉、宣卓倫、杭州市蕭山區紅山農場. 貪官丁有根最恨舉報人裘金友。瞭解貪官腐敗劣跡的多數是貪官的下屬,因此舉報人很容易受到貪官的打擊迫害。裘金友遭蕭山、杭州市公安局打擊迫害。國家應加大對舉報人的保護力度,對舉報人的打擊報復行為必須予以嚴懲。

老百姓違法,有人制裁。而執法者違法沒有人制裁,反而層層保護,所以制定的法律實質上是針對老百姓來的。叫老百姓如何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陶文森
2007年10月19日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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