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的中國共產黨漢川市委員會的招牌被加貼「腐敗」二字的形式塗改為「中國共產黨漢川市腐敗會」,引來公眾眼球獵奇。(網路圖片)
9月13日國家預防腐敗局正式揭牌成立,這也算是紅朝末年的荒唐事了。說它荒唐,原因有三:
一、總所周知,中共已經腐敗爛到極點,在這樣情況下,還用預防嗎?譬如一個人已經到了癌症晚期,這時候有人鄭重其事的告訴他:你得如何如何預防癌症,這個人一定哭笑不得。
二、預防腐敗局並沒有調查權,沒有執法權。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向媒體介紹,國家預防腐敗局主要職能是進行宣傳、教育,進行制度的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以及在反腐敗上抓一些源頭性的工作。看來這個預防腐敗局屬於"參謀"的角色,部級的參謀啊,好大的架勢。其實,怎麼反腐敗是很明顯的事,還用中共專門設立一個部級機構來研究嗎?國際通行的做法,只要將所有的政府收入納入預算,預防方案經過議會監督,並公諸媒體,讓人民監督。保證至少減少90%的腐敗。要反腐有效果,必須加強民主和人民監督,這些根本性的反腐措施根本不會為中共所接受。所以預防腐敗局的下場只能是反腐花瓶。
三、陷入了行政權力反腐的怪圈。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沒有權力也就不會產生腐敗。腐敗就是來自於失去制約,監督的權力。用權力去監督權力,是一種變相的自我監督,這有效嗎?俗話說,官官相護,這是中國的老百姓幾千年的智慧,中共能忽悠誰啊。真正有實效的監督是異體監督。
中共的反腐也高調喊了很多年,因為腐敗是中國老百姓最痛恨,它不喊也不行。喊的調子越高,好像越被老百姓擁護,中共每一屆的總理都有自己的本事,前總理朱的本事之一就是高喊反腐,什麼地雷,棺材都出來了。當時,還真有不少人對其大加讚賞,可是結果呢,這些人再次受到了黨的教育。
近年來,胡記反腐成了海外關注的熱點。一時間裏海內外對其頗多殷切期望。拋開懲處的大員不談,任何時候都有內鬥犧牲品和不走運的傢伙。但從胡反腐的方法上來看,主要是依靠紀委。而胡的得力干將中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與現今設立的預防腐敗局恐怕不無關係,這也是一脈相承的戰略吧。查處京津滬三地的一系列大案,就是紀委派出了龐大的調查隊伍。並且趁機改革了紀委的機制,這些措施包括:
1.從中央空降紀委書記。對於調整京津滬紀委書記,直接從中央派員出任三大直轄市紀委"一把手",打破紀委書記由地方黨委提名的局面。這個措施是掀起京津滬三地反腐風暴的重要因素。
2.不僅直接從北京"空降"要員到地方任職,省區紀委書記的異地任職也是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廣東、浙江、安徽、河南、山西、福建6個省紀委書記均是異地官員擔任。這些無一例外地均由中央提名。
3.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派駐人員的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派駐幹部的考核、調動、任免不再受制於所派往部門,而由上級紀委全面領導。
將紀委接受同級黨委領導的機制逐漸轉向中紀委獨立系統,無疑,這種垂直管理模式的監督力度大大加強了,效率大大提高。但是它讓我想起了明朝的廠衛制度。我們先來看看中共反腐系統的組成:
中共反腐的主要機構有檢察院、紀檢、監察部,其中紀檢是黨內機構,它的最高一級就是最近大出風頭的中紀委,主管黨內的腐敗,地方紀委監督下一級黨委。監察部,屬於國務院直屬部門,負責查處行政系統的腐敗。現在地方上紀檢和監察一般合署辦公。監察部內部設有反貪污賄賂局,現在設立的預防腐敗局,在內部上是監察部下屬機構,但特例提高級別。因腐敗而涉嫌犯罪由檢察院管。檢察院屬於另一套黨內機構管轄,叫做政法委,它主管公檢法司,屬於國家司法系統,應對於各種犯罪。
再來看看明朝的反腐機構:
明清兩代的國家傳統司法機構為刑部、大理寺、督察院。刑部作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覆核,共為"三法司制"。皇權膨脹,公共機關哪如自家爪牙好用,於是朱元璋提高錦衣衛權力,開始了有明一代的特務統治。
明朝自洪武十五年設錦衣衛,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成為皇帝的耳目爪牙,監視和督察全國官吏和民眾。
明成祖於永樂十八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宦官提督擔任,只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宦官干政之端。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姦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由於是皇帝身邊人掌管,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
明憲宗時為加強特務統治,於明成化十三年設立西緝事廠(簡稱西廠),由大宦官汪直提督廠事,其權勢超過東廠。
明武宗時大宦官劉瑾專權,乃設大內辦事廠,即大內行廠,簡稱內廠,由其親自統領,東廠,西廠,錦衣衛皆劉瑾死黨,以致廠、衛合勢,國事不可收拾,終壞明朝國基。
古今國家有別,可比較中共的紀委和明朝的廠衛,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一個是皇帝的家奴,一個是黨家的家奴,以家奴的身份,而掌一國之司法公器,以一家一黨為天下,予取予奪,豈有此理!
誠然,中紀委並非到了廠衛的程度,可不斷加強的趨勢與其黨家奴的本質令人擔憂。國內外的同胞對於腐敗恨之入骨,海外也有人對胡加強紀委這樣的國家司法系統之外的私器用於反腐敗大有歡迎之詞。但是這與真正的反腐之道是背道而馳啊。腐敗來自無法制約的權力,而用不斷加強的權力反腐敗,只能是抱薪救火,薪愈多而火愈烈。腐敗來源於司法不能獨立,而不斷加強紀委權力,正是不斷削弱國家司法權力,破壞司法獨立。
有人以香港廉政公署為例為胡加強中紀委辯護。沒錯,香港廉政公署的獨立於任何機構,超越其他機構的執法權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但是香港與大陸不同,是司法獨立的,而中國的司法則由另一套黨家奴系統,政法委掌管,一個政黨分機構掌管國家公器,多麼荒謬。
在香港,無論廉政公署的權力再大,怎麼抓人,但是最後定罪必須由法庭公開審判,而法庭是完全獨立的。任何人均不能對法官和陪審團施加影響。而紀委政法委都是一家,都是聽命於黨中央,所有的調查,執法,定罪都是它們一家說了算。因此,在大陸沒有司法獨立的情況下,紀委向廉政公署學習,對於反腐是南轅北轍,最終只能成為用於加強維護黨中央權力的工具。
綜上所述,只有建立將統治者關進籠子裡的民主憲政體制,建立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體制,建立在言論結社信仰自由基礎上的民間輿論監督體制才能從根本上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