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9-05 21:22:26作者:
銀川市興慶區公安分局勝利街派出所將28名賣淫女的像片當街曝光,路人紛紛駐足觀看。
昨日18時許,新消息報記者看到,該派出所在南橋東巷一治安整頓辦公室門前設置的宣傳欄中,有一塊「賣淫嫖娼人員曝光板」,上面張貼著賣淫女的正、側兩面像片。記者發現圖片只在眼部進行了簡單處理,其面目輪廓依然清晰,許多市民匆匆掃一眼便離去。
記者隨機採訪了10位市民,只有1人認為應當曝光,3人認為這樣不妥,6人認為不應當。市民管強說:「既然已經抓了,完全可以對其進行教育,曝光照片侵犯人權,有點像古時候遊街示眾的意思。」馬女士說:「我覺得賣淫行為可恥,但派出所這樣做,她們以後重新做人會很難。」記者就此事詢問該派出所孫所長,對方說不便於回答,再未接受記者的其他提問。
當街公開賣淫女照片的做法是否妥當?記者帶著此問題諮詢了銀川市正義達律師事務所朱岩炯律師。他說,當街公布賣淫女的照片,從人權和法律角度來說都不妥。賣淫行為本身只是違法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這種行為與殺人、強姦、搶劫等暴力犯罪及制賣假冒偽劣產品等性質不同,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對其進行罰款和批評教育即可。如果其行為直接被曝光後,她們可能連改過自新的機會都喪失了。目前全國也沒有一部法律或法規明確可以對賣淫女進行曝光,所以派出所的做法有涉嫌侵犯他人隱私之嫌。
另外,該律師還指出,此行為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是,對賣淫女的心理產生負面效應——報復或自卑。一旦她們懷著仇視的心理走上社會,可能還會產生危害性更大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