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勝地案DSCN2975
2007年8月12日上午,由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主辦的《非法佔用耕地問題研討會——上海松江新城交通樞紐項目案剖析》,在北京香格里拉飯店一樓景閣1號廳舉行。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教授說出的「殺腐濟貧」4個字,很快成為與會人士的基本共識和整個研討會的主旋律之一。以下是筆者根據現場記錄所進行的簡單整理,如果有不夠準確的地方由筆者承擔全部責任。
王衛國教授在主旨發言中介紹說:「我私下講,過去看陳良宇案和周正毅案,一直搞不懂他們的利益來源,通過這個案例大致明白了:第一是農民的土地。第二是國家的利益。第三是市民的房產。第四是一部分商人正當的商業利益。……松江土地案的特點,第一是‘未批先用,用而不征’。松江官員邊開工邊報批,而且用的是農民的集體耕地,甚至開工4年一直沒有報批,直到現在還是農用耕地。第二是集體土地也可以‘招拍挂’。陸金寶(上海軌道交通九號線松江段常務副總指揮長)說集體土地也可以‘招拍挂’,稱得上是上海特例。……既然陸金寶已經說出來並且見諸報端了,這種集體‘招拍挂’在上海還有多少?!第三是明招暗劃,實價虛收。實際上已經開始賣房了,但是土地出讓金還沒有交上來。第四是政府主導,司法配合。談到這裡我就很不好意思了。我是教法律的,想不到我們的一部分學生學會了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中。寫在判決書上的判斷與他們內心良知上的判斷完全是兩回事。……我要問我們國家的依法治國還有多長的路要走?!……打掉一個陳良宇易,打掉上海的這個利益網要更難。我套用毛主席的話說:‘凡是腐敗的東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現在我們不是要殺富濟貧,而是要殺腐濟貧。我認為被腐敗分子掠奪的錢至少要有5000億。溫總理呀,你辦社保基金沒有錢怎麼辦啊。殺腐濟貧就是好辦法,它本來就是國家的錢,被腐敗分子搶去了嘛?!」
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在發言中指出:「王衛國教授講了,陳良宇他們是怎樣搞貪污腐敗的。這個案件5年中的博弈非常複雜曲折,最後的目的還是搞錢嘛。最後誰受了損失,最後誰賺了錢,這樣就把狐狸尾巴給抓住了。……有人說中國有最嚴格的土地政策,到底是誰在管理呢?是上帝管理還是魔鬼管理呢?我們都假設是上帝在管,可是我們的政府並不是上帝。你看看松江案就知道了,誰來監督監督者呢?不好辦。假如交給市場,誰是土地的所有者誰就可以對土地進行使用、出讓和開發了。中國的土地是公有,我們在座各位都是土地的主人,我們有發言權嗎?沒有!公有聽起來很好聽,實際上土地所有權交給了不明不白的人了。(松江案)就是把土地所有權交給陳國邦和他的兒子陳池這樣的人了。經濟學上非常簡單明白的道理,平等自由的兩個人達成的共識一定是兩個人都得利的,是能夠創造財富的。可是這個項目中政府權力的介入結果是搞不成了,損失了好多好多的錢啊!」
著名社會問題專家於建嶸在發言中指出:「中國這些年有6630萬農民失去了土地。……浦志強律師發給了我許多材料,我們感到很奇怪,找不到最重要的一方的聲音,農民在這樁土地爭議中卻沒有一點聲音。從農民的角度來看,從土地的所有者的角度來看,農民的利益哪裡去了呢?這個案件的關鍵,就是司法機關按照地方政府的利益來判案。我到政法大學演講時,王衛國老師告訴我說,現在的司法體制是政法委管案子、市長管票子、市委書記管帽子,司法機關本身沒有一點點自主權。我要說的就是這兩點,第一,農民的利益在哪裡?第二、審判權力是怎樣被地方化了?」
有「第一大律師」之稱的張思之先生在發言中表示:「我們應當要求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割掉上海的毒瘤。上海的反腐搞不好會影響全局的。蔣經國反腐失敗就是在上海。陳良宇給拿下來了,但是這樣就夠了嗎?……我可以負責任地講,3年前我到上海去過兩次,周正毅案不也是這樣嗎?拿不拿,敢不敢拿,該下決心了!!周(建和)老闆是港商,通過這件事盡快集中可以集中的力量向我們這個黨、向十七大獻個禮嘛!第二我畢竟是個律師,我覺得應該給莊勝的律師提一下:涉案人員違法了嗎?如果違法了,違了什麼法?究竟是誰在違法?違法的只是區政府嗎?市政府完全沒有關係嗎?……我提供一個線索,我覺得這個案件已經構成了合同詐騙罪,這個合同詐騙團夥涉及到各式各樣的人物。我對瀋偉得這個人深惡痛絕,他絕對構成了幫助犯罪。王(衛國)老師講了4個字‘殺腐濟貧’,我覺得非常好。作為莊勝怎麼樣把被動轉為主動呢?要舉報。……第一先舉報合同詐騙,第二是土地違法徵用的問題。……如果我是周老闆,第一我要找秘魯大使館舉報,你周老闆是秘魯籍的公民啊。第二我香港莊勝是香港企業,我要向港首舉報。……另外,北京莊勝也有講不清楚的事情,你佔用土地是不是完全無辜,如有過失就慷慨大度地承擔過失責任,把訴訟成功後所得的利益貢獻給上海的農民,這個姿態十分重要。我建議記者要宣傳一下王老師說的4個字‘殺腐濟貧’……」
接下來,清志強律師宣讀了香港學者郎咸平的書面發言《請警惕動搖國本的腐敗模式:公權力聯手私用》,其中說道:「公權力聯手私用的罪案層出不窮,因此,社會各界都不要覺得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只有緊盯這個案子,徹底搞清楚,搞透徹才能達到效果。這個案件,是難得的研究這種惡性腐敗的上佳例子,這種時候,最應該採取的方式就是‘以案明紀,以案說法’,由紀檢監察部門深入調查解剖這個案件,解開層層包裝的合法外衣,明示社會,以此來遏制公務員合謀犯罪這類惡性事件的發生,這才是國家和社會的福祉所系。」
浦志強在補充發言中表示,松江地案是最壞的資本主義與最壞的社會主義結合在一起的典型案例。莊勝董事長周建和先生已經明確表示過,他願意把這次打官司勝訴的錢捐獻給研究機構和上海的失地農民。
研討會結束前,一名女記者在發言中指出,上海的這種官商勾結的征地案件在北京也有,而且更加嚴重。她手裡掌握了6、70頁的證據,向檢察部門舉報卻得不到受理。莊勝有實力找專家,我們沒有實力又該怎麼辦呢?浦志強邀請這名女記者會後單獨交談。《非法佔用耕地問題研討會——上海松江新城交通樞紐項目案剖析》就此結束。
附一、張耀傑:上海松江官商勾結吸納國家利益
最近幾天,多家媒體公開報導了上海松江土地案,通讀相關材料,筆者感到震驚的是官商勾結所吸納的巨額國家利益。
上海松江土地案的故事情節並不十分複雜。2002年3月,上海市松江招商團赴港招商,與北京莊勝的母公司香港莊勝集團就松江新城交通樞紐項目達成合作意向。松江區政府提出在莊勝集團投資興建上海松江客運中心的同時,由區政府安排1200畝住宅用地供開發建設,以住宅開發收益補償對客運中心這個市政工程項目的投資。莊勝集團與松江政府握有幾千畝土地開發權的上海城通軌道交通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簡稱「城通公司」)以及一位從來沒有露過面的紐西蘭籍神秘客商林敏,合資成立上海莊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莊城公司」),由大股東周建和出任董事長。然而,始於2002年的上海地價飆升打破了既有的利益格局,松江方面的官商人士紛紛加入坐地分贓、吸納國家利益的行列。
第一個出場的是時任松江區主管城建的副區長陳國邦。2003年下半年,陳國邦為了「辦事方便」,將自己的秘書王曉群調往「城通公司」任總經理。當年9月,王曉群親自與董建和「商談」,要求將配套給交通樞紐項目的嘉松南路2號地塊中的230畝土地,通過一紙虛假的「土地置換備忘錄」,劃歸早已註銷不存在的「上海新華房地產發展公司」,再通過後續的幾次「操作」落入陳國邦的兒子陳池控股的民營企業上海永懋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第二個出場的是上海三湘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三湘公司」)老闆黃輝。2003年12月,「城通公司」安排由「莊城公司」委託大股東北京莊勝代投「嘉松南路2號地塊(388畝)」。北京莊勝「按計畫」中第一標,中標價為126萬元/畝。三湘公司中第二標。接下來,「城通公司」請黃輝出面,由與他私交甚密的上海房地產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朱文錦一手操作,把已經中標的北京莊勝排擠出局。如今,地處嘉松南路2號地塊的「三湘四季花城」住宅小區已經銷售部分樓盤。三湘公司用以開發該住宅小區的數億元資金,主要來自在2006年中卷入上海社保案的上海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上海市工業區開發總公司。
2004年2月,「大學城站2號地塊(323畝)」進入招投標程序。「城通公司」表示如再由北京莊勝中標會給人以操縱招投標之嫌疑,提出由上海莊城提供投標保證金給三湘公司,再由三湘公司代其投標。在「城通公司」的默認和安排下,中標之後的黃輝買通莊勝集團委派的「莊城公司」總經理瀋偉得,以欺詐手段將「大學城站2號地塊」倒手轉賣,最後落到上海城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下。上海城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兩大股東,竟然是「莊城公司」前總經理瀋偉得的妻子秦怡以及小股東林捷的妻子張根娣,這個公司號稱22500萬的註冊資金,絕大部分都是經瀋偉得之手挪用的「莊城公司」用於客運中心的建設資金。與此同時,客運中心因所謂資金不足而停工荒廢,參與客運中心建設的數千名農民工迄今沒有拿到應得的工資報酬,松江新城大學城7所大學、8萬名師生的出行難題也一直得不到有效解決。
尤為惡劣的是,經過公開招投標轉到三湘公司名下的「嘉松南路2號地塊(388畝)」和「大學城站2號地塊(323畝)」,中標價格分別為139萬元和126萬元,松江區政府卻私下裡把成交價格降到70萬元/畝。僅此一項,就把原本應該上交國庫存的將近5億元(700畝土地×差價70多萬元/畝)的土地增值收益,出賣給了三湘公司及其背後的秘密股東。松江區政府如此出賣國家利益,幕後自然掩藏著許多官商勾結吸納國家利益的黑色交易。
附二、上海松江土地門事件:沒有話語權的人最冤
2007年08月11日 05:59 經濟觀察報
笑蜀 時事評論員
這是一樁撲朔迷離的奇案,有人把它稱作「松江土地門事件」。
上海市松江區需要一個巨大的政府工程:松江新城客運中心。雖說是政府工程,政府卻不可能掏一分錢的銀子,只能市場化運作。於是引進戰略投資者上海莊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莊城投資興建客運中心,松江區政府則承諾,向上海莊城注入1200畝土地,其中客運中心用地初定350畝,以市政設施用地的名義劃撥,土地出讓金每畝25萬元;餘下850畝用於商品房開發,以協議轉讓的方式享受每畝38萬元的優惠地價,以此作為對上海莊城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