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蓋率97%*
1935年,美國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就在同一年,美國國會又通過立法,授權各州政府建立失業保險制度。在美國,失業保險是由各州自行管理,聯邦政府只是制訂一些政策和措施,鼓勵各州政府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本州的失業保險體系,並盡量在各州之間保持統一性。目前,失業保險體系涵蓋了97%的工薪階層。
*救急不救窮*
美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有兩項原則。首先,失業救濟只為失業者提供臨時性的經濟幫助,而不是解決長期問題。其次,失業者必須符合享受失業保險福利的法律規定,比如,必須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以及失業並不是由於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美國失業保險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減少貧困和推動重新就業,而有關失業保險的政策也根據這些原則進行調整。比如,美國經濟在2001年開始出現不景氣,於是美國政府提出一項新的失業保險措施,就是臨時延長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期。
*享受半年到20個月*
這一措施規定,失業者按照正常的失業保險規定,領取半年的失業金之後,仍然沒有找到工作,可以繼續領取13個月的失業救濟。另外,各州還可以根據本地的財政狀況,決定是否再延長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期,但最長不能超過20個月。
*授之以魚和授之以漁*
與此同時,美國政府還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對失業者進行再就業培訓,讓更多的失業者掌握新的技能,使他們擁有更多的就業機會。美國的失業保險制度為失業者的基本生活提供重要支持,從而遏制了貧困家庭數量的上升。在經濟處於低谷的時期,美國完善而靈活的失業保險制度對社會穩定起到了極大的作用。
美國的失業保險體系通過工薪稅來籌集資金。在大多數州,用於失業保險的工薪稅全部由僱主承擔。失業保險稅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稅率的高低取決於僱主解雇僱員的經歷,解雇率越高,稅率就越高。不過,一般來說,當企業面臨財政困難時,還是寧願通過裁員的途徑來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