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5-30 22:53:08作者:
官方《人民日報》29日長文披露深圳羅湖紅嶺工業區開發案,指該案涉及十億國有資產遭非法轉讓,職工權益受嚴重侵害。據瞭解,該案目前正由中紀委和監察部派人調查,預料深圳將有官員因此受查處。
案中紅嶺工業區位於羅湖區,面積四萬多平方米,當局上世紀90年代決定對該區改造,並對區內國企進行改組,最先把整體開發產權轉讓給茂名一家公司合作開發,利潤分享,但中途羅湖國資部門卻突然改變,將開發權轉讓給另一傢俬營公司,導致近十億國有資產流失。
國有資產轉讓沒有付款證明
《人民日報》報導,深圳市紅嶺工業區位於深圳市羅湖區,工業區內有羅湖輕紡實業發展公司、源通實業公司、紅嶺物業發展公司、五湖投資發展公司、銀河實業發展公司五家企業,以及以輕紡、源通、紅嶺等三家公司的部分資產成立的鴻寅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均為國有獨資,由羅湖區投資管理公司管理。羅湖區政府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決定對該工業區進行改造,並對區內國有企業一併進行改組。
羅湖區人民政府經過資信調查、資產評估、審計、公示,並經羅湖區五套班子聯席會同意,於2001年7月20日下發54號文件,「把紅嶺工業區內鴻寅、五湖公司整體產權轉讓給茂名乙烯產業集團,並由茂名乙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實施紅嶺工業區舊改工程」。
2001年9月1日羅湖區委書記湯錦森在紅嶺工業區主持召開了現場辦公會,再次明確由茂名乙烯公司負責組織舊城改造和企業改制「雙改」工作,並要求在沒有變更法定代表人前,鴻寅公司的任何工作未經茂名乙烯公司董事長黃志簽字或同意都無效。
然而,令人驚詫的是,羅湖區投資公司卻於2002年6月11日在未經黃志同意的情況下,把鴻寅公司的資產轉讓給深圳市振江公司,而不是深圳市政府、羅湖區政府確定的茂名乙烯公司。在這份只有一頁紙的協議中,羅湖區投資公司先把85%的出資轉讓給了振江公司,另外15%由於被法院查封需要分步辦理手續。深圳市工商局註冊分局隨即於2002年6月12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此後不久,剩下的15%也轉讓給了振江公司。
據曾擔任原鴻寅公司負責人並一直留任的楊亞隆反映,羅湖投資公司的轉讓行為根本沒有經過羅湖區政府和深圳市政府的批准。那振江公司取得國有資產有沒有付款?在深圳市工商局的登記檔案中,並沒有找到振江公司支付轉讓款的證明,也沒有羅湖區國資委的說明,更沒有相關機構的驗資報告。
但楊亞隆說,這次國有資產轉讓,只有茂名乙烯公司交付過六千萬轉讓款,振江公司沒有支付過任何轉讓款。在羅湖區投資公司2001年7月1日出具的收條以及鴻寅公司的財務資料上發現,六千萬元的轉讓款確實是茂名乙烯公司支付的,而不是振江公司。
十億國有資產遭非法轉讓
據鴻寅公司的賈俊營等職工代表反映,紅嶺工業區改造後的商住小區建築面積達26萬平方米左右,包括住宅樓和商鋪,即使按照當年每平方米六千至八千的市場價格,盈利空間也在十億元左右,此外,政府按政策返還改制企業拆遷補償金也有數億元。
而根據深圳市政府、羅湖區政府的規定,紅嶺小區改造是政府項目,政府要享有收益,分享小區改造的利潤。但據楊亞隆等知情者反映,振江公司以及鴻寅公司變更後的鴻翔公司並未給政府上繳過收益。
據周榮雄等職工反映,羅湖區政府當初將企業國有資產整體轉讓的一個條件就是收購方接受並妥善安置全體職工,但國有資產被非法轉讓後,新公司享受了地價減免和稅收優惠,對政府當初的住房安置承諾卻置之不理,致使百餘戶職工面臨居住危機,此外,職工的就業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造成了近兩百名職工失業。現在的狀況明顯背離了當初紅嶺工業區改造的目的。職工強烈要求有關部門查處這起國有資產非法轉讓案件。
案中紅嶺工業區位於羅湖區,面積四萬多平方米,當局上世紀90年代決定對該區改造,並對區內國企進行改組,最先把整體開發產權轉讓給茂名一家公司合作開發,利潤分享,但中途羅湖國資部門卻突然改變,將開發權轉讓給另一傢俬營公司,導致近十億國有資產流失。
國有資產轉讓沒有付款證明
《人民日報》報導,深圳市紅嶺工業區位於深圳市羅湖區,工業區內有羅湖輕紡實業發展公司、源通實業公司、紅嶺物業發展公司、五湖投資發展公司、銀河實業發展公司五家企業,以及以輕紡、源通、紅嶺等三家公司的部分資產成立的鴻寅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均為國有獨資,由羅湖區投資管理公司管理。羅湖區政府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決定對該工業區進行改造,並對區內國有企業一併進行改組。
羅湖區人民政府經過資信調查、資產評估、審計、公示,並經羅湖區五套班子聯席會同意,於2001年7月20日下發54號文件,「把紅嶺工業區內鴻寅、五湖公司整體產權轉讓給茂名乙烯產業集團,並由茂名乙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組織實施紅嶺工業區舊改工程」。
2001年9月1日羅湖區委書記湯錦森在紅嶺工業區主持召開了現場辦公會,再次明確由茂名乙烯公司負責組織舊城改造和企業改制「雙改」工作,並要求在沒有變更法定代表人前,鴻寅公司的任何工作未經茂名乙烯公司董事長黃志簽字或同意都無效。
然而,令人驚詫的是,羅湖區投資公司卻於2002年6月11日在未經黃志同意的情況下,把鴻寅公司的資產轉讓給深圳市振江公司,而不是深圳市政府、羅湖區政府確定的茂名乙烯公司。在這份只有一頁紙的協議中,羅湖區投資公司先把85%的出資轉讓給了振江公司,另外15%由於被法院查封需要分步辦理手續。深圳市工商局註冊分局隨即於2002年6月12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此後不久,剩下的15%也轉讓給了振江公司。
據曾擔任原鴻寅公司負責人並一直留任的楊亞隆反映,羅湖投資公司的轉讓行為根本沒有經過羅湖區政府和深圳市政府的批准。那振江公司取得國有資產有沒有付款?在深圳市工商局的登記檔案中,並沒有找到振江公司支付轉讓款的證明,也沒有羅湖區國資委的說明,更沒有相關機構的驗資報告。
但楊亞隆說,這次國有資產轉讓,只有茂名乙烯公司交付過六千萬轉讓款,振江公司沒有支付過任何轉讓款。在羅湖區投資公司2001年7月1日出具的收條以及鴻寅公司的財務資料上發現,六千萬元的轉讓款確實是茂名乙烯公司支付的,而不是振江公司。
十億國有資產遭非法轉讓
據鴻寅公司的賈俊營等職工代表反映,紅嶺工業區改造後的商住小區建築面積達26萬平方米左右,包括住宅樓和商鋪,即使按照當年每平方米六千至八千的市場價格,盈利空間也在十億元左右,此外,政府按政策返還改制企業拆遷補償金也有數億元。
而根據深圳市政府、羅湖區政府的規定,紅嶺小區改造是政府項目,政府要享有收益,分享小區改造的利潤。但據楊亞隆等知情者反映,振江公司以及鴻寅公司變更後的鴻翔公司並未給政府上繳過收益。
據周榮雄等職工反映,羅湖區政府當初將企業國有資產整體轉讓的一個條件就是收購方接受並妥善安置全體職工,但國有資產被非法轉讓後,新公司享受了地價減免和稅收優惠,對政府當初的住房安置承諾卻置之不理,致使百餘戶職工面臨居住危機,此外,職工的就業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造成了近兩百名職工失業。現在的狀況明顯背離了當初紅嶺工業區改造的目的。職工強烈要求有關部門查處這起國有資產非法轉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