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貪污的國有資金循環成個人股份並可終生世代享受,實際上是製造社會不公平,製造不和諧。
遼寧省鞍山市假民營企業鞍山塞諾達碳纖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惠龍(並同時是國有企業鞍山東亞碳纖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非法辟稅
為了引進美國年產200噸碳纖維設備及上千萬的商標,技術轉讓費等無形資產, 1993年由鐵東區投資1000萬元設立全民所有制企業鞍山東亞精細化工公司,當時允許政府辦企業。同時該企業與香港亞興公司(虛設的)合資成立鞍山東亞碳纖維有限公司。其實「碳纖維」也是國有的。碳纖維欠中行貸款7000多萬,精細欠工行貸款3400萬,共計1.25多億元。投資引進項目後,至2003年經營轉好,產品供不應求,當然效益與高額貸款利息相抵,看不出來。兩個公司總經理是一個人,直到2002年,為了帳務糾紛「虛擬」分開,但實質仍是「碳纖維」這邊的經理操縱負責,精細這邊經理是傀儡。所以03年9月兩企業經碳纖維總經理陳惠龍與股東12人「運作」,買去,於2004年1月設立私人公司:鞍山塞諾達碳纖維有限公司。
這裡的「運作」就是陰謀與實施將貪污的國有資金轉變成個人股份的過程。這裡的問題很多,如:
挪用碳纖維58萬元;將國外貨款以個人名義匯入國內再轉給陳購買資產;拍賣前精細調帳的問題;300萬購得的問題;塞諾達合法紀委為什麼扣它的錢頂陳貪的錢;陳的股份是國有股,為什麼他還繼續經營;分掉的200萬稅款為什麼不扣回;購增值稅發票為什麼沒罪;鐵東區為什麼現在還讓他們管理國有企業資產;現存的國有資產誰來追收;為什麼要增加註冊資本;陳樸為什麼要對掉股份,欠保誰負責,破產誰管;用轉換成股份的國資產生的效益來倒髒,算數嗎?這個股份交給誰,是國家的股份,用分掉的稅款來購違規走私的貨物,對嗎?
就幾個主要問題詳術如下:
問題一.2003年9月12日,鞍山中行以500萬對外拍賣兩企業資產。其中原因如下:
1.精細欠工行貸款,不欠中行貸款,為什麼將價值1個多億的精細與碳纖維資產一起評估做價為2000萬,原因是陳早已將碳纖維欠中行的貸款調到了精細的帳上,這樣就都可以拍賣了。那麼工行的貸款誰來還。
2.拍賣時沒有通知其他債權人。工行已將呆帳3400萬核銷了,這個債權並沒有拍賣,被陳的私人公司白白佔有了。
3.當時陳還是國企經理,有責任申請政府對企業破產清算後再拍賣。但他沒有。
4.據陳的朋友說,並不是500萬,可能是300萬拍得,這得查中行的某副行長,已調丹東,拍賣行的發票是真的嗎?,為什麼拍賣行要求以自然人的商行500萬的存摺過帳購買,而經查陳惠龍,樸成軍的商行存摺共260萬元,其中還有重疊數,300萬元購得最有可能。
問題二.以股分的形式將貪污的國有資金固定在自己名下。步驟如下:
1.用碳纖維國內資金58萬元和國外貨款24萬美元,購得兩公司資產。
2.尋找掩護人,讓樸成軍去簽字拍得的資產,後先以此部分資產90萬元及挪用碳纖維10萬元現金,註冊成立陳的私人公司塞諾達,共500萬:陳佔132萬,樸佔224萬,陳、樸私下有股份對掉協議,陳也將股份分點給其他人。 由陳控制公司一切。魚目混珠,別的人以私有股分,共同掩護貪來的股份。時間長了,分的紅,就說不清楚,到底是私有,還是國有。
3.為了拍賣一生產線,達到不上稅的目的,與某事務所勾結,增加註冊資本由100萬至1250萬元,以增加單個設備的入帳價值,使售價低於入帳價值,就不上增值稅及所得稅,達100多萬。現在塞諾達的帳面資產是1.7億元。這不就是原來兩公司的資產及貸款數嗎?
4.隨著事情的平靜,陳、樸對調股分及法人代表。成為最大股東,由後走向前臺,以便名正順的將國有資產以股份的形式,固定在他的名下。
5.陳的500萬股份中,至少有200萬是國企資金,不管有人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錢入的股,都是在以小錢來瓜分1.25億元的國有資產,所以13人股東共同走進陳設計的貪污國有資產的圈套。
問題三.既然陳等中層13人的真實目的就是想貪污國有資產,那主管鐵東區為什麼至今還讓他們管 國企的人、財、務呢?企業現存資產如下。
企業現有餘下被陳等人侵佔使用的未拍賣的資產可以辦理所欠職工的養老、醫療等保險200多萬元及辦理破產買斷,我們每個人都欠一萬多元,實在太多了,超出了我們的承受能力。我們在此工作十年,對企業頗有感情,資產被不法之人竊取,希望得到領導的關懷。這一部分資產如下:
① 國外應收款;
② 無形資產中土地使用權總額1165萬元,其中已付土地局200多萬元;
③ 國有企業碳纖維貨幣資產在03年9月資產拍賣時尚有:85萬元,到04年1月私人公司成立,還有31萬元,這一部分錢哪去了;
④ 碳纖維設備:制氮機組並沒有拍賣,金額:20多萬元;
⑤ 東亞精細國有企業碳纖維存貨03年8月238萬元,04年1月為125萬元,也被他們無償使用。精細2000年資產1.27億元,2006年資產3400元。東亞精細所欠工行貸款,工行單方處理,此債權並沒有拍賣。也被他們佔有。
當然這是在沒算陳貪的股分,如果算,那沒有陳投入的一分錢,塞諾達也就不成立了。
問題四.私人公司的違規經營。
1.違規走私國企成品貨物20多噸到私人公司名下,國企、私企同一國外代理人索非亞,也是國企副董事長,也是此項目的發起人。就是將國企海外示售出的貨物退回,騙取海關批件,表面埋了,實際以私人公司名義發給代理人,這樣,可以平掉陳貪的碳纖維部分存貨,還可以增加私人公司收入。減少國家稅務收。
2.購買增值稅發票及其他發票,加大成本,減少增值稅,所得稅,騙回出口退稅。
3.將2中稅款提出200多萬私分,他決定減資,就是想減掉小股東。吃肉的狗,獨性。
4.用此分的稅款購房,購車。賄賂官員。
以上說明,陳如何的將價值1億多的資產運作到他的名下的。可有關部門是如何查的呢?
雖然2005年經群眾舉報,紀委扣走341萬元,但扣款的來源都是上文所說的國有資產產生的效益,根就在於他是用國有資金購得的國有資產,只要有股份在,他就有錢,但紀委沒有將他的股分還給國有企業。其中:
① 扣私人公司對公帳205萬元,這就是國有資產產生的效益。這部分款能用來頂陳貪污的24萬美元嗎?但現在陳說紀委就是用此款頂的。那麼,怎麼能用國資循環產生的效益來償還國資呢?這裡邊沒有陳的一分錢。
② 扣私人公司購增值稅發票套出的稅款20萬元,此類款總額為300多萬元,已分掉稅款200萬元,③中的款就是他們分得的稅款。此款是國家稅款,根本沒有陳的一分錢。
③ 扣上交倒髒違規走私的國企產品款116萬元(就是將國企貨退回,騙海關表面掩埋,實際以私人公司名義發到索非亞那裡過戶)。此款是用分得的稅款來購買國有貨物,同樣也是用國資循環產生的效益倒髒。這不是在照顧貪污的人嗎?從始至終,陳惠龍也沒有拿屬於他本人的一分錢,這樣的循環國資到個人名下,應該是詐騙。
從此3點說明,在沒有收到據說陳妻的賄賂前,紀委沒有追究款的來源。但有鮮明的轉折點,事實也是如此,紀委出爾反爾的要求索非亞出一次證明是貨款是函,一次是借款的函,為其開拖,並將一件挪用58萬元的事交到反貪局,沒有深究。
陳等人現在仍然一手國有,一手私營,調動剩餘國有資產到其公司。可國有企業職工欠保,買斷卻無人管,上訪主管鐵東區及市信訪,只是一拖到底,我們要書面答覆,他們不給。
下面是在稅收上的違法事實。請您調查:
第一、2003年9月12日,鞍山東亞精細化工公司及鞍山東亞碳纖維有限公司的債權人之一:中行鞍山分行(欠其4000多萬元)對這兩家公司的部分固定資產評估做價為:2000萬,後以500萬對外拍賣東亞碳纖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惠龍利用職權挪用貪污流動資金200萬元以上,以其個人名義投資購得了這部分資產。
第二、之後於2004年1月,陳惠龍以該資產註冊成立了鞍山塞諾達碳纖維有限公司,並成為了新公司的最大股東及董事長兼總經理。貪污款被其以股份的形式固定在其名下。
第三、由於有關政府部門對他這種行為的無做為:既不對他免職,也不清算國有資產,讓他有時間清除貪污上述流動資金的痕跡,並可以各種方式繼續侵吞、蠶食光國有公司的全部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存貨、國外應收貨款、無形資產其他銀行債權等)。
第四、陳在新公司的經營上欺騙國家稅收,最後將所有股東捻走,子子孫孫享受資產或移民國外,將來再找他得通過美國陳惠龍畫了一個貪污國有資產的園圈。
但無論怎麼運作,也不能拿國家稅收做文章。下面是詳細說明:
一、購買增值稅發票,加大成本,免交所得稅,套取現金私分。
從2004年1月至今,陳已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500餘萬元,這些發票所開項目都是與生產無關的原材料(因為這家企業是進口來料加工企業根本不用國內的原料除了液氨電費外基本不用別的東西)並且付款都是付到帳外,而不是真正給了開票單位,這個非常好查,看付現金的原材料,工程費,還有其它,但也有用支票轉一圈回到別的名頭下再提到帳外的,最終在今年4月份,陳將積累的300多萬元的黑帳款私分。
二、欺騙山東煤礦,賄賂客戶及稅務人員,出賣詐騙拍得的生產線,做假,隱瞞稅收。
陳為了賣一套設備(國稅規定企業出賣舊設備價格比原值低就免增值稅,高就上增值稅),又將新企業資產評估增值到1200萬元(原企業資產的價值為1.25億元)以這個價值入帳,出售的設備價值就低於原值(陳以500萬拍得的資產,按每個拍品目錄所佔500萬的比例,這套設備的售價怎麼都高於原值)了,就免稅了,至於所得稅陳是鑽稅法的漏洞,認為資產評估增值,如果進了註冊資本,就不上稅了。該設備售價300萬元。這部分款用於新企業生產啟動獎金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將資產重新評估增值的真正原因。
三、還有其它一些普通發票,數額也不小,陳自己開了個50萬的諮詢票。
四、還有套出款直入到他們腰包的。
五、鞍山稅務部門已經查了很長時間據陳說稅務局已經擺平了誰收了賄賂誰壓下了陳的犯罪事實,這幾個人肯定是有的。而請市裡原諒我將信發到省裡,國家總局,是因為你們不查,也不將他們的犯罪交到法制部門,你們可能是和他們互相勾結起來了,為一已之私,而任其流失國家的稅收呢?。
[注]:索非亞女士是國有企業和私人公司的共同副董長及美國的銷售商。其發到美國的產品是這樣的:收到的國有產品—售出的國有產品(回款+陳安排何時回的款)=餘下的國有產品。此國有企業處於良性運轉中。索非亞女士的公司欠國有企業900多萬元。去掉24萬美元還應該有。另外她可以按陳的要求將國有公司國外資產調到私人公司或者回給陳個人,這邊國企是死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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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躍春:0412-8662517 高真偉13604227656 李福民0412-6411421 賈國威13841225361
龍曉飛:13898010681 解臣0412-6637690張立君04122327122解光0412-2410151 13842216605 等等.
股東
陳惠龍、樸成軍、原天強、陳井龍、張作楨、孫雅清 張君 邱洪生 王曉冰、馬洪臣、崔欣、 崔艷秋、 何文峰 這些人現是國有企業的中層,也是私企的中層和股東。到現在還控制著國有企業。做為中層幹部,他們不極積揭發陳等,還為其做掩護,同流合污。
職工: 龍曉飛 劉啟英 蘇義富 黃玉奎 王忠艷 莊嚴松 李景松 金奉顯施瑋 王玉寶 王興雯 曹恩寧 張勇 孫鐵軍 蔡政榮 李福民 許偉 張德海 王慶波 申其剛 徐躍春 張瑩 董墨森 孫曉光 範曉鳳 王澤偉 李擎 趙志安 關佐力 喻強 馬連寶 王洪偉(陳的妻子) 高真偉 解光 崔欣 薛啟光 楊靜松 樸成軍 範繼祥 曹剛 殷忠義 張立君 劉漢勝 金明 郭燕 馬寧 勒文勃 楊乃剛 李曉明 李文新 趙陳霽 夏玉岩 劉成華 楊秋 謝臣 胡剛 王立波 周軍 蔡春吉 孫洪彬(樸成軍的妻子) 賈國威 張雷 田青 虞立潔(原天強的妻子) 孫祥瑞、 康健 張佳剛 李秋實 金奉顯 張巍 楊昆楊玉東 杜江濤 邱國軍 丁立新 張強 劉波 鄭顯軍 李文有 王小那 廖振勇 路興剛 齊作宇 趙興江 劉蘭強 王文博 張鶴 李文有 潘小秋 孟曦 崔廣宇 郭興軍 柴萬國 姜洪偉 馬雲龍 王新力 孫剛 李祖強(原天強親屬) 趙恩順 王燦 楊森東 馬明智 金榮鵬 馬剛 張賀 劉新顏 閆海 戴魯寧 顧春晗 丁春華 李岩 徐武良 苗安祥 董墨森:0412-5543641 王澤偉13941244573 關佐力:0412-5535329 張瑩13304227362 莊岩松 周軍 13941246663 範曉風0412-6918191 楊乃剛 2888093 王璨 劉新然0412-6337628 兩口子雙回家 趙志安 孫曉光兩口子雙回家 張荔:0412-8211357 馬名智:130500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