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的「誹謗領導大要案」

作者:選輯 小草民 發表:2007-04-26 12:3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核心提示:
1996年11月,福建莆田曾發生過轟動一時的「誹謗領導大要案」!是時任莆田的市委書記許開瑞、莆田縣委書記鄭海雄,直接導演驚天動地的大案!「案犯」是莆田縣梧塘鎮黨委書記林國奮,案由是舉報他倆的腐敗,判案結果是栽上「擾亂社會秩序、受賄、誹謗」等串罪名,判刑六年投進監獄。為死摀住莆田腐敗蓋子,此案受株連迫害的人數不少。

原由:1996年7月莆田梧塘鎮黨委書記林國奮向中央等有關部門舉報市委書記、縣委書記貪污腐敗等事實,附上當地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

作為全國上訪和舉報之鄉的莆田市,火速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為首,國安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紀委等有關部門領導的專案領導小組,秉承市委書記許開瑞旨意,查舉報、查流傳的民謠順口溜,作為重大政治案件辦,組織大批人馬對有關寫舉報信的「嫌疑人」進行盯梢、跟蹤、查筆跡、查向北京通電話的記錄、監聽電話等。

1996年11月6日是,林國奮抓進拘留所,就是3天3夜通宵達旦的審訊。以陣容強大的專案組成員輪番訊問,要他招出同夥、後臺、經費來源等。當林據理為自己的行為辯白時,辦案人員扔出了他們的殺手鐧:「別張狂,這是奉市委領導的命令抓你!」當林不按他們的旨意作答時,辦案人員就威脅說:「不配合就給你苦頭吃,叫你一天換一個號房,讓犯人來整死你!」

1996年12月27日,莆田縣檢察院指控為「對現實不滿、誹謗縣、市主要領導」,強加貪污、受賄、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提起公訴。當時政治高壓態勢使得當地幾乎無人敢站出來替林國奮說話。

莆田法律界的元老、70多歲的原市法律顧問處主任劉愷行和恆升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新雲替林國奮作了無罪辯護。指出:《起訴書》指控被告犯有貪污罪、受賄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擾亂社會秩序罪,有罪名無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指控誹謗罪之刑事訴訟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

1996年12月30日開庭這天,將他判刑6年的判決書已事先列印好了。

一個鎮黨委書記,因為舉報腐敗,竟被以羅織而成的種種罪名判刑入獄。在熬過了4年多不堪回首的鐵窗生涯之後,他又走上了上訪、申訴之路。

今年 5月24日,在本刊編輯部,這位名叫林國奮的中年人,向記者講述了近7年來他因舉報腐敗而招致的一連串遭遇。   

惹 禍   

1993年11月,時任莆田市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的林國奮被交流到莆田縣梧塘鎮任黨委書記。梧塘鎮是福建省有名的明星鄉鎮,眾多的外商投資企業使當地經濟十分活躍。   

然而,令林國奮意想不到的是,名聲赫赫的梧塘鎮實際上出現了財政虧空。林國奮在組織清財查賬時發現,鎮裡數百萬元的賬目一塌糊塗,還欠了一屁股債……此舉無意中觸動了一些人敏感的神經。   

給林國奮帶來直接影響的還有下面兩樁事:   

1994年,縣委書記鄭海雄的司機程秀傑,通過梧塘鎮政府某領導,欲以2萬元承包該鎮松東村200畝已成林的果林50年(平均每年每畝果林僅兩元錢)。村民們不服這種明顯以勢壓人、以權謀私的做法,紛紛上訪告狀。為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林國奮先後向縣市有關領導反映了此事,為此招來了一些人的切齒痛恨,並揚言要讓林丟官撤職。   

此外,本鎮楓林村3位村幹部違反計生政策,林堅持原則,沒有迎合縣裡某些領導的意圖而得罪了縣委主要領導。林國奮對官場一些不良風氣不以為然,認為自己心正身正,別人無法憑空陷害。   

然而 ,1994年8月4日,林國奮突然被莆田縣檢察院以一天一張《詢問通知單》的形式,連續羈押、審訊7天7夜,理由是有人舉報林「貪污受賄」。   

後因證據不足,無法立案,林才被放了出來。之後,縣委主要領導便以「在職不便查處」為由免去了林的職務。並將林不明不白地靠邊挂了28個月。這期間,林國奮多次找縣、市主要領導討說法,都被對方搪塞過去。後來,林向當時的一位省委副書記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這位副書記在林的報告上作了批示,省委辦公廳還以督查件下文,要求莆田市有關部門一個月內給予答覆。莆田縣紀委由此又對林的所謂問題正式立案,但一直沒有正式結論。   

在這段時間內,莆田老百姓反應強烈的一些問題也愈演愈烈。   

林國奮一直被「挂」著,他一邊參加中央黨校的函授學習,一邊蒐集整理有關貪官腐敗的線索,在眾多有正義感的領導和同志的支持下,他先後整理成《福建莆田圈地炒賣土地嚴重》、《莆田工程與買官交易內幕數例》、《莆田農民負擔問題調查透視》等材料,先後寄給了中央有關部門及新聞單位。   

一次,當他將一份舉報材料面交福建省委組織部有關信訪人員時,一位同志心情沈重地說:「關於莆田問題的反映很多,北京也轉來許多反映莆田腐敗的材料,莆田反映上來的也很多,有些問題一時半刻是無法解決的。你要有不怕打擊報復的思想準備!」當時,林國奮只覺得十分悲涼,卻沒有想到一張大網早已將他悄悄罩住。   

獲 罪   

1996年11月4日,林國奮接到梧塘鎮副鎮長的電話,郭向林提供了有關縣委主要負責人經濟犯罪的一個重要線索。僅僅兩天之後,林國奮就被抓進了拘留所。   

接下來是3天3夜通宵達旦的審訊。陣容強大的專案組成員輪番訊問,要他招出舉報的同夥、後臺、經費來源等。當林據理為自己的行為辯白時,辦案人員扔出了他們的殺手鐧:「別張狂,這是奉市委領導的命令抓你!」當林不按他們的旨意作答時,辦案人員就威脅說:「不配合就給你苦頭吃,叫你一天換一個號房,讓犯人來整死你!」   

林國奮心裏明白,某些人為了討好有關領導,昧著良心,什麼壞事都幹得出,自己如果不明不白地死了,將來連申冤的機會都沒有。他只好忍著滿肚子的冤屈,違心地按辦案人員的旨意作答或畫押。   

林國奮一案,當時在莆田是作為重大政治案件查辦的。在林被捕前,市有關部門已秉承主要領導的旨意,組織大批人馬對有關寫舉報信的「嫌疑人」進行盯梢、跟蹤、查筆跡、查向北京通電話的記錄、監聽電話等。但在具體辦案時,他們卻以查「經濟問題」為藉口,翻出3年前未作結論的陳年舊賬,強行把一些「經濟問題」扭曲或誇大,扣在林頭上,其中有許多證據竟是孤證。   

1996年12月27日,莆田縣檢察院指控林「對現實不滿、誹謗縣、市主要領導人」,並以貪污、受賄、擾亂社會秩序、誹謗等罪名提起公訴。   

庭審時,林國奮列舉大量事實,證明了莆田腐敗的存在,並力陳:對腐敗的不滿乃至反映、舉報,是正義之舉,是堂堂正正的行為,是每個有良知的黨員幹部應有的責任,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所謂「貪污受賄」,查了3年都無結果,現在不過是陷害的遮羞布,實為打擊報復而已!   

此時的莆田,其政治高壓態勢使得當地幾乎無人敢站出來替林國奮說話。但莆田法律界的元老、70多歲的原市法律顧問處主任劉愷行和恆升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新雲替林國奮作了無罪辯護。兩位律師鄭重指出:《起訴書》指控被告犯有貪污罪、受賄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指控被告犯有擾亂社會秩序罪,光有罪名而無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指控被告人犯有誹謗罪之刑事訴訟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然而,林國奮最終也未能逃脫不幸的命運。1997年12月30日開庭這天,將他判刑6年的判決書已事先列印好了。   

株 連   

俗話說:「一人犯法一人當。」可是,在林國奮一案中,受牽連遭迫害的卻大有人在。首當其衝的是林國奮之妻——莆田市城廂職業中專職工何玉香。林前腳被抓走,何後腳就被「請」進了拘留所。當何玉香憤怒地質問為什麼抓她時,辦案人員嚷道:「憑什麼?憑領導一句話就可以抓你!憑你們到處告狀就可以抓你!」   

何玉香前後被非法關押30余天。父母雙雙被抓走,年幼的孩子又驚又怕,在恐怖與擔憂中惶惶度日,從此性格變得孤僻寡言。   

莆田市計委綜合科幹部戴兆茹,只因為兒子轉學一事與林國奮有過聯繫,也被涉嫌「誹謗」而牽連進去。   

1996年11月12日凌晨,戴兆茹被一夥來勢洶洶的人從睡夢中驚醒並被強行押走。直至到了專案組駐地,辦案人員對戴說,這個案子市領導十分重視,開了幾次常委會,動用過安全、檢察、公安等政法部門……叫他認清形勢,坦白交待。戴仍然不清楚自己到底觸犯了哪條王法?辦案人員接著又問:莆田市計委送荔枝給省計委被省紀委扣留是誰舉報的?你知道這樣做市領導到省裡都抬不起頭,敗壞了莆田形象,領導十分惱火……接著又是一連串問題,問得戴一頭霧水,他只好如實回答不知道。   

在威逼之下,戴迫不得已寫下了3張「我的交待」的所謂「供詞」。然而「交待」並未使辦案人員滿意。他們接著對戴進行了更加頻繁的提審和折磨。出於無奈,戴只好屈辱地順從了辦案人員的意圖,完全按照他們的旨意「招供」並畫押。   

在噩夢般的刑訊提審中度過了50天之後,辦案人員仍不忘警告戴:「你出去不要亂說,亂說我們再把你抓進來。」當記者就上述事實向當年的主要辦案人質詢時,得到的是斷然否認。   

由於背上不明不白的「罪過」,戴被莆田市檢察院處以「免予起訴」處分,並先後背上了「行政撤職」及「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後經戴一再申訴,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撤銷了給他的「免訴」處理,但另兩項處分使他至今難以抬頭。   

因林國奮一案被牽連的還有不少無辜者,他們或因與林是黨校同學,或因是林的親戚,曾在經濟上接濟過林,就都被作為「涉嫌誹謗罪」而遭審訊、追查甚至處分,就連這些人的親戚朋友也未能倖免。   

調 查   

今年5月25日,本刊記者來到福建,採訪了部分對林國奮一案比較知情的同志,從而獲得了不少有關莆田問題的第一手資料。被採訪的人,目前大部分是仍在職的廳、處、科級幹部,他們提供的情況表明,林國奮所反映的問題決非「捏造誹謗」之類,大部分都是有事實根據和出處的,有些問題甚至比材料所反映的還要嚴重。   

一位在省裡工作的正廳級幹部直言不諱地說,莆田搞林的案子,並且整得如此厲害,說明有人心虛,所以要把舉報腐敗的搞倒……   

莆田縣一位曾參加過地下工作的離休老幹部,是看著林國奮長大的,他認為林「敢講話,直爽」,而莆田市投入安全、公安、檢察等幾大部門成立一個專案組,對老百姓反映的莆田那麼多腐敗問題不查,卻整一個小小的鎮黨委書記,實際上是抓住林的小問題作大文章,從而掩蓋他們自己的問題。   

莆田縣梧塘鎮一位已退休的村支書說得更是直白:「林國奮為什麼被打入監獄?因為舉報了縣市兩級領導,因而被打擊報復!」   

當記者在莆田擬採訪與林案有關的當事人時,卻發現他們中的大部分都已「不在其位」或去向不明。如林國奮舉報的兩個主要人物之一的原莆田縣委書記鄭海雄更是於2000年初與其子一道突然辭職,舉家離開了莆田。當年抓林案的有關負責人要麼已退休,要麼去了外地。   

記者隨後找到了莆田市委及市監察局、檢察院的有關負責人瞭解情況,得到的答覆要麼是他們當時不在其位,不瞭解情況,無可奉告;要麼是「莆田情況複雜,新官不便理舊事」之類。   

另一方面,許多知情者卻主動找上門來反映情況。他們認為,林國奮舉報的一些問題,在莆田早已是婦孺皆知,可多年來一直沒有人認真查過。   

而林國奮本人,在經歷了諸多坎坷、打擊、甚至不幸之後,仍然沒有改變他那執著的個性,他仍在不停地奔走、申訴、上訪,試圖替自己討回一點公道,也試圖將莆田那些被層層掩蓋的問題掀開一角。



来源:投稿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