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北京,地鐵四號線施工造成居民的房屋塌陷。
2007年4月11日,受地鐵4號線施工影響,從今年1月底開始,海淀區大有莊南上坡地區,6名住戶的房屋先後出現大面積斷裂和塌陷,部分房屋已不能居住。
據京華時報報導,施工方提出將毀損嚴重的房屋拆除重建,但以時間緊迫為由拒絕辦理相關建房手續。而居民們擔心合法住宅重建後成違建房,要求加大賠償金額。雙方陷入僵持當中。
住戶房屋接連斷裂塌陷
2月4日晚上6時許,家住南上坡81號院的王先生正在家中休息,突然聽見屋內玻璃發出辟里啪啦的碎裂聲。「像地震了似的,眼瞅著地面一點一點往下沉。」王先生說,他跑到院子裡,看到院牆倒塌,地面斷裂,便趕緊將在前院居住的5名租戶叫出來。
王先生知道,這不是地震,是地鐵4號線在他房子下面通過,造成的塌陷。2006年,有工人來王先生家附近測量,他得知地鐵4號線20標段要從他家的院子下方通過。
1月底,與王先生家相距約50米的一家建材店內突然塌陷大坑。此後,附近一家紙廠、一家酒店的後廚和3戶民房相繼遭遇斷裂和沉陷。「每天我們都提心吊膽的,不知道什麼時候輪到自己家。」
王先生家塌陷後,他迅速通知了地鐵4號線20標段施工方中鐵一局。施工方負責人要求租戶們趕緊搬離,在搬遷的過程中,還不斷有地面坍塌,「一名租戶害怕得連桌子都沒要就走了。」王先生說,經過多名工人連夜搶修,向深坑內填進近百立方米混凝土後才將地面填平。
事後,施工方給每戶700元補償安置費。 繼王先生之後,2月6日,與王先生一牆之隔的另一住戶屋內也塌陷深坑;2月8日,該住戶房屋西邊院牆外地面塌陷;2月9日,住戶何先生家的前院多間房突然倒塌。 這些房屋,全部在地鐵4號線施工沿線上方。
施工方舊房重建遭質疑
直至昨日,雖然王先生家的地面塌坑地方已被填平,但多間平房的牆壁斷裂,屋內的水泥地面塌空,牆壁多處出現裂縫。而王先生更難接受的是,原來好好的房屋變成危房後,施工方的解決方案,卻是將其改成「違章房」。
受損居民們說,施工方提出的賠償方案,是對受損輕的房屋進行小的修補,受損嚴重的房屋則拆掉重新翻蓋,同時適當給予居民一些經濟補償,該方案遭到部分居民們的反對。
王先生說:「舊房有建設規劃許可證,但施工方負責人表示在重建新房時不會去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許可證,那樣建成的新房不是成了違章房?」
事發後,在王先生家租住的住戶基本都搬走。「我家每月損失近3000元收入。」王先生說,他提出要麼申請正規手續,要麼賠償10多萬元經濟損失。但施工方只答應修繕房屋後,補償5萬元。 大多數住戶都像王先生一樣,在賠償問題上與施工方僵持著。但居民何先生還是答應了施工方提出的重建新房的方案。
「現在管不了那麼多,只要房子建好,家人能回來住就行。」何先生說,房屋倒塌後,家裡6口人不得不在外邊租房住,而中鐵一局每月提供的2000元,都不夠租房費用。
賠償方案仍在協商中
「房屋壞了,我們給住戶按原樣蓋回來,其他的我們管不了。」中鐵一局地鐵4號線20標段項目經理部副總劉長海承認,他們給住戶重建房屋時確實沒有去相關部門申請手續。「如果去申請正常的手續,可能一年時間居民的房子都蓋不起來。」
北京市規劃委表示,受損房屋的重建需要申請人出具房產證,先到當地街道辦開具有關證明,再到區建委申請給房屋做危房鑑定報告,確認影響居住安全後,由申請人向規劃部門出具重建危房的情況說明和申報表,從規劃部門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才可以將危房拆掉重建,未取得相關許可證便蓋成的房屬違章建築。
劉長海說,事故是由於南上坡地帶的地質條件難以預料,導致施工時地面出現了裂縫、空洞,致使多戶房屋發生斷裂沉陷。事故發生後,公司積極與受損住戶進行溝通協商,提出給居民整修房屋,同時對居民各方面的損失予以補償,但個別居民提出的賠償金額高達數十萬,公司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