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3-07 12:16:30作者:
北京政變後,馮玉祥電請孫中山先生北上,共商民主建國大計;他改編自己率領的部隊為國民軍,表示擁護民國;他提出修改清室優待條件,迫使溥儀出宮。
黃郛攝政內閣是1924年11月2日成立的,4日開會決議:修改清室優待條件,要遜帝溥儀即日遷出故宮。
執行這一任務的是國民軍將領、北平衛戍總司令鹿鐘麟、京師警察總監張璧和國民代表、社會名流李煜瀛。
11月5日清早9時,鹿鐘麟、張璧率領40名警察、20名軍士,與李煜瀛一起,離開設在天安門內兩廡鹿鐘麟的司令部,來到故宮北門神武門。
他們迅速行動,一面派出軍士監視神武門值崗衛兵,不許走動,一邊派員諭令駐在神武門外營房裡的四隊警察約480人繳出軍械子彈,撤離神武門,聽候改編。跟著,他們便率領其餘軍警進入神武門,經英華殿東側的東筒子,繞過啟祥門,直奔設在隆宗門外北側排房開頭三間的內務府值房,找到遜清皇室內務大臣紹英、耆齡、寶熙及侍衛大臣——婉容之父榮源,向四人宣布黃郛內閣修正清室優待條件及遜帝溥儀即日遷出故宮的命令,要紹英等立即通知遜帝溥儀。
內閣議決的修正清室優待條件五條:
1.大清宣統帝自即日起永遠廢除皇帝稱號,與中華民國國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權利。
2.自本條件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補助清室家用50萬元;並特支出200萬元,開辦北京貧民工廠,儘先收容旗貧民。
3.清室應按照原優待條件第三條,即日移出宮禁,以得自由選擇住處,但民國政府仍負保護責任。
4.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禮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
5.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國民政府所有。
決議上另有幾筆:「執行之者,衛戍司令鹿鐘訊麟、警察總監張璧,並以李煜瀛為國民代表,會同辦理。」
鹿鐘麟跟著向四人講明三點:
1.原來的優待條件不合理,如今改成五條,對清室仍屬破例照顧,清室必須不折不扣執行;
2.遜帝即日移出宮禁;
3.盡快遺散大監,宮女,但可留下少數看守宮殿。
宮廷內外一清早發生的這些情況,一直在養心殿裡準備召開「御前會議」的溥儀毫無所知,只是久等之後不見紹英等四人前來,他派出去催四人前來開會的太監又在順貞門被軍警攔住,不得不折回之後,他才知道情勢有變,連忙找來婉容、文繡商量。及至四人匆匆趕到養心殿,稟報了真相之後,溥儀才明白,他一向擔心、緊怕發生的事終於發生,他既然違抗無力,回天乏術,也只能認可修正後的條件了。
溥儀與紹英、榮源、婉容等商議後,認為馬上遷出有困難,要求寬限三個月再搬出,要紹英等與鹿鐘麟商量。
鹿鐘麟聽完紹英、榮源等人要求寬限三個月再搬的回話後,指出兩點:「第一,既然你們上頭認可修正條件,就要全部照辦,即日廢除帝號,交出國璽、宮禁,遷出故宮;第二,不能遷到頤和園,頤和園也要收歸國有。溥儀究竟移居哪裡,由溥儀自己拿主意!」
紹英等四人於是第二次去見溥儀。
兩個鐘頭後,紹英等四人趕回來回話,表示即日遷出有困難,同治皇帝的兩個老太妃寧死不搬,瑾貴妃尚未出殯,搬到哪裡一時也定不下,都需要時間才能辦妥,最後提出:遷出期限,可從三個月縮短為一個月。
榮源也隨著祈求:「小戶人家搬家,尚需幾天,何況清室這一大攤子人員、物件,絕非立時三刻就能辦到。務請寬限。」
鹿鐘麟堅決不答應,指出:外面局勢動盪。如果溥儀等今天不搬,明天他馬上撤走軍隊、警察,不再負保衛故宮之責。
紹英於是退一步,又要求容他們七天之後搬出,被鹿鐘麟、張璧等拒絕。
紹英等人第三次入見溥儀回來,又要求寬限到第三天晚上再搬出。
鹿鐘麟不答應,說:「廢帝今日必須出宮,此點不容商量。至於兩位老太妃,可以稍後幾天出宮。」
李煜瀛說:「凡屬私產,可以先不收拾。門上貼上封條,日後來取。宮內所藏歷史文化物品,均系國寶,只能封存宮內,不能歸愛新覺羅一人一姓所有!」
紹英、榮源正在左右為難,忽然溥儀之父、醇親王載灃來了。
載灃是在得知宮中有變,從後海北岸醇王府家裡匆匆趕來的。入神武門時,看見軍警荷槍實彈,圍守故宮,十分惶恐,唯恐對溥儀不利;看到隆宗門外內務府大臣值房前也是軍警密集,更加吃驚。及至他與紹英、榮源等人趕到養心殿,見到溥儀,看過修正條件,問明情況後,感到再堅持不搬已不可能,且有風險,於是力主溥儀立即出宮,移居後海醇王府,交出國璽、宮殿,遣散無職守的太監、宮女。
載灃到後一個多小時,紹英、榮源等四人回到隆宗門外值房,向鹿鐘麟交出了兩方玉璽,一是「皇帝之寶」,一是「宣統之寶」,答應立即出宮。
4 時10分,溥儀及其妻、妾、載灃等在前,紹英、耆齡、榮源、寶熙、太監、宮女等在後,走出御花園,登上先就停在順貞門外的五輛汽車。鹿鐘麟、李煜瀛乘第一輛,溥儀、載灃等乘第二輛,溥儀妻、妾及宮女等乘第三輛,張璧等人乘第四輛,紹英等人乘第五輛,依次駛出神武門,直赴醇王府。
從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元月之日起就掛在宮內,逐日按宣統紀年填寫日期的牌示,摘下來了。牌示上填寫的正是這次溥儀出宮的日期:
「宣統十六年十月初九日」。
黃郛攝政內閣是1924年11月2日成立的,4日開會決議:修改清室優待條件,要遜帝溥儀即日遷出故宮。
執行這一任務的是國民軍將領、北平衛戍總司令鹿鐘麟、京師警察總監張璧和國民代表、社會名流李煜瀛。
11月5日清早9時,鹿鐘麟、張璧率領40名警察、20名軍士,與李煜瀛一起,離開設在天安門內兩廡鹿鐘麟的司令部,來到故宮北門神武門。
他們迅速行動,一面派出軍士監視神武門值崗衛兵,不許走動,一邊派員諭令駐在神武門外營房裡的四隊警察約480人繳出軍械子彈,撤離神武門,聽候改編。跟著,他們便率領其餘軍警進入神武門,經英華殿東側的東筒子,繞過啟祥門,直奔設在隆宗門外北側排房開頭三間的內務府值房,找到遜清皇室內務大臣紹英、耆齡、寶熙及侍衛大臣——婉容之父榮源,向四人宣布黃郛內閣修正清室優待條件及遜帝溥儀即日遷出故宮的命令,要紹英等立即通知遜帝溥儀。
內閣議決的修正清室優待條件五條:
1.大清宣統帝自即日起永遠廢除皇帝稱號,與中華民國國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權利。
2.自本條件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補助清室家用50萬元;並特支出200萬元,開辦北京貧民工廠,儘先收容旗貧民。
3.清室應按照原優待條件第三條,即日移出宮禁,以得自由選擇住處,但民國政府仍負保護責任。
4.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禮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
5.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國民政府所有。
決議上另有幾筆:「執行之者,衛戍司令鹿鐘訊麟、警察總監張璧,並以李煜瀛為國民代表,會同辦理。」
鹿鐘麟跟著向四人講明三點:
1.原來的優待條件不合理,如今改成五條,對清室仍屬破例照顧,清室必須不折不扣執行;
2.遜帝即日移出宮禁;
3.盡快遺散大監,宮女,但可留下少數看守宮殿。
宮廷內外一清早發生的這些情況,一直在養心殿裡準備召開「御前會議」的溥儀毫無所知,只是久等之後不見紹英等四人前來,他派出去催四人前來開會的太監又在順貞門被軍警攔住,不得不折回之後,他才知道情勢有變,連忙找來婉容、文繡商量。及至四人匆匆趕到養心殿,稟報了真相之後,溥儀才明白,他一向擔心、緊怕發生的事終於發生,他既然違抗無力,回天乏術,也只能認可修正後的條件了。
溥儀與紹英、榮源、婉容等商議後,認為馬上遷出有困難,要求寬限三個月再搬出,要紹英等與鹿鐘麟商量。
鹿鐘麟聽完紹英、榮源等人要求寬限三個月再搬的回話後,指出兩點:「第一,既然你們上頭認可修正條件,就要全部照辦,即日廢除帝號,交出國璽、宮禁,遷出故宮;第二,不能遷到頤和園,頤和園也要收歸國有。溥儀究竟移居哪裡,由溥儀自己拿主意!」
紹英等四人於是第二次去見溥儀。
兩個鐘頭後,紹英等四人趕回來回話,表示即日遷出有困難,同治皇帝的兩個老太妃寧死不搬,瑾貴妃尚未出殯,搬到哪裡一時也定不下,都需要時間才能辦妥,最後提出:遷出期限,可從三個月縮短為一個月。
榮源也隨著祈求:「小戶人家搬家,尚需幾天,何況清室這一大攤子人員、物件,絕非立時三刻就能辦到。務請寬限。」
鹿鐘麟堅決不答應,指出:外面局勢動盪。如果溥儀等今天不搬,明天他馬上撤走軍隊、警察,不再負保衛故宮之責。
紹英於是退一步,又要求容他們七天之後搬出,被鹿鐘麟、張璧等拒絕。
紹英等人第三次入見溥儀回來,又要求寬限到第三天晚上再搬出。
鹿鐘麟不答應,說:「廢帝今日必須出宮,此點不容商量。至於兩位老太妃,可以稍後幾天出宮。」
李煜瀛說:「凡屬私產,可以先不收拾。門上貼上封條,日後來取。宮內所藏歷史文化物品,均系國寶,只能封存宮內,不能歸愛新覺羅一人一姓所有!」
紹英、榮源正在左右為難,忽然溥儀之父、醇親王載灃來了。
載灃是在得知宮中有變,從後海北岸醇王府家裡匆匆趕來的。入神武門時,看見軍警荷槍實彈,圍守故宮,十分惶恐,唯恐對溥儀不利;看到隆宗門外內務府大臣值房前也是軍警密集,更加吃驚。及至他與紹英、榮源等人趕到養心殿,見到溥儀,看過修正條件,問明情況後,感到再堅持不搬已不可能,且有風險,於是力主溥儀立即出宮,移居後海醇王府,交出國璽、宮殿,遣散無職守的太監、宮女。
載灃到後一個多小時,紹英、榮源等四人回到隆宗門外值房,向鹿鐘麟交出了兩方玉璽,一是「皇帝之寶」,一是「宣統之寶」,答應立即出宮。
4 時10分,溥儀及其妻、妾、載灃等在前,紹英、耆齡、榮源、寶熙、太監、宮女等在後,走出御花園,登上先就停在順貞門外的五輛汽車。鹿鐘麟、李煜瀛乘第一輛,溥儀、載灃等乘第二輛,溥儀妻、妾及宮女等乘第三輛,張璧等人乘第四輛,紹英等人乘第五輛,依次駛出神武門,直赴醇王府。
從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元月之日起就掛在宮內,逐日按宣統紀年填寫日期的牌示,摘下來了。牌示上填寫的正是這次溥儀出宮的日期:
「宣統十六年十月初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