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法輪功女學員鄒如湘投書明慧網,講述她被湖南白馬壟勞教所迫害失憶致殘的經過。全文如下:
我叫鄒如湘,女,今年57歲,湖南省平江縣人。2001年到2002年6月,因我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湖南省白馬壟勞教所,被非人迫害,並強行送到精神病院,注射不明藥物,導致大腦失憶,幾近死亡。現在我控告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所有惡警、惡人。
由於失憶,許多白馬壟勞教所的惡警惡行,我已無法全部知道。2002年,我被丈夫背回家時,從一個原來一百二十多斤的正常人,折磨成了才只有五十來斤、全身癱瘓、失明失憶的植物人。四年多了,我的記憶力尚未完全恢復,視力僅為0、1,走路仍是一瘸一拐的。我只能從自己恢復的部分記憶中與他人口中知道一些我被迫害時的部分情況。
2001年夏天,我剛被非法送到白馬壟勞教所時,由於自己要求煉功,惡警就長期將我銬著、綁著,導致我一身疥瘡。然而惡警仍不鬆綁,把我衣服脫掉,塗上硫磺膏,繼續綁著,晚上也不准洗澡。我絕食反迫害,於是惡警七、八個將我連拉帶拖地架到醫務室按住,用削尖的竹筒強行插入口腔。這些惡警肆無忌憚、人性全無,抓住竹筒用力左右猛轉,然後灌入稀飯。當時,我的大牙被撬掉一顆,血水和著稀飯,也和著我被撬掉的大牙被強行灌下去了,弄得我一身血糊糊。
第二次灌食時,我又被撬掉一顆牙齒,當我聽到斷牙的響聲後,我心想一定要揭露他們的惡行,於是我發出強大的正念掙脫了他們,並拔出了竹筒,將染紅的稀飯、牙齒一起吐到他們的面前。這種野蠻的灌食在勞教所數百名大法學員身上發生過,造成許多人窒息,而被撬掉門牙、插傷胃、食道的比比皆是,還直接導致了長沙大法學員左淑純的當場死亡。
後來有一天,一名惡警將我帶到一個很大的空房內問話,不滿意,就從房間內出來三、四個先躲著的特警使勁打我上身,打得很痛,但身上不破皮也不腫。我說:「打痛了我,不要緊,對你們沒有好處。」可是一個特警說:「誰打了你,我們沒看見,我們這裡是不打人的。」另一個說:「送你去醫院檢查一下。」我不去,可是它們強行將我拖上車,開到醫院。我一看,是到了精神病院。他們把我拖到一個中間房,按到下鋪床上。這時我清楚看到地上有許多藥瓶、繩子和棒子,還有已經掛滿了藥水瓶的輸液架,可是一個醫生護士都沒有。
這些惡警直接綁上了我,然後我就被打昏了。不知過了多少天,我丈夫來接我時,我就已經成了一個雙目失明、失去記憶,並全身癱瘓的廢人。依稀還有一絲感覺,彷彿聽到丈夫叫了我一聲,又彷彿是睡在丈夫背上,再醒來時已在家中。
這時的我,全身不能動彈,剛開始一直以為是黑夜,不知道已失明,只摸到後腦有一個傷疤,估計是在精神病院被惡警用棍子擊昏時留下的。就是這樣,我一個完全健康的好人在一年多時間內就被白馬壟勞教所慘無人道的折磨成了一個瀕臨死亡的殘廢。後來有人告訴我:「你丈夫去接你兩次才把你接回來。可能是由於第一次你還清醒,怕你回來後揭露他們怎麼迫害你的,不讓他接你。這一次完全是看你已經成了一個植物人,眼睛分不清白天黑夜、口裡吐白沫、整個屁股都爛了,才讓你回來。而且它們並不想你活著回來,還希望你死在路上,免得他們擔心自己被曝光。」
我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被無辜殘酷迫害的親身經歷就是一部血淚控訴史。試問:誰不是爹娘父母所生,為什麼我修真善忍做好人,要遭受如此殘酷的非人折磨,這群人性全無的所謂執法者,竟然對我們這群無辜的老百姓下的了毒手?
在此,我要控告白馬壟勞教所惡警(因記憶喪失,不知其姓名)。我要求公正審判這群執法犯法、濫施淫威、嚴重侵犯人權、致人死殘的凶手們,要求它們對我造成的嚴重人身傷害負全部責任,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