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洞頭縣是浙江省最南端的海島縣,縣城所在地北嶴(音拗)鎮的北嶴後二期填海佔地建設工程項目,總計佔用漁村的四千多畝沿海灘塗。村民們反映,縣政府四年前收地時決定只作有限賠償。二百九十一戶村民多番反對無效後,起訴縣政府行政不當。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希望官民協調庭外和解,目前雙方仍在膠著之中。而村民的代表林炳強在一月二十二日卻被縣檢察院以所謂涉嫌「偷稅漏稅」、「非法出版」批准逮捕。代表律師於一月二十八日、上星期五向公安局申請會見未被批准。林炳長的弟弟林炳強星期四接受記者的電話訪問:
林炳強:劉律師手續在事務所全辦好了,但縣公安局不讓他見(林炳長),一直推托是領導的事,公安局副局長又推說是政府的事,又找什麼碴了。
就此,記者致電洞頭公安局國保大隊進一步瞭解情況:
記者:請問是洞頭國保大隊?
警官:對。
記者:我想問一下林炳長為什麼被抓?
警官:你打錯了,我們這裡是外事科的視窗。
記者:你不是說謊嗎?
警官:你打錯了……你那個自由亞洲電臺,我們不知道你的問題。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海域管理處處長林洞勇在洞頭縣擔任縣委書記期間,正是洞頭展開收地之時。林洞勇星期四接受記者的訪問--
林洞勇:適當地追加一些補償也是可以的。現在的問題是每個人都想要補償,四千多畝地不僅是一個小三盤村,這邊要賠的話,那邊要鬧起來的,翹翹板一樣,擺不平的。
記者:你是說(政府)沒有那麼多錢?
林洞勇:一方面沒有那麼多錢,我不是說沒有錢,我的意思是四千畝如果每畝賠一千元,那麼其他三萬六千畝全部要賠一千,那政府是不可能拿出來的。
林洞勇表示,為了發展經濟,政府才大力開發建設用地,他承認其中有房地產開發,但表示不清楚有關計畫。而原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站長昝愛宗披露,這些被佔的海灘在填海造地之後每畝價格為九萬元,其中一千畝已賣給房地產公司商業開發,轉手就是九千萬元。而村民每畝所得賠償不足四百元。
至於土地開發之後,民眾有沒有、會不會從中受益,林洞勇說,要寄望將來---
林洞勇:我征了之後作為城市建設,今後發展第三產業,建設過程當中(有)工作(機會)你都可以做。
多位村民則表示,比如過去收入最低的家庭婦女,每年散採海鮮至少一萬元,灘塗被收走後,斷了這筆收入來源,又沒有補償安置,他們的生活明顯比過去差。散採村民陳翠霞表示---
陳翠霞:吃干飯也是吃,吃地瓜粥也是吃,吃一個好一個壞是這樣子講。不過,你國家用掉賠償,應和百姓村民講好嘛,你(讓村民)承包下來,(村民就有)私人產(使用)權嘛!
村民還透露,去年六月中旬,林洞勇的繼任者任玉明治下的洞頭縣,有三十多名老年人為了保護灘塗被打傷,有的至今還未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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