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2-03 23:13:09作者:褚盧生
洛杉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魏武煉表示,經過長達六個小時的討論,王又曾已在洛杉磯時間二日下午六時五十五分,由美國移民局官員帶離機場,送往聖塔安納移民局拘留。相關官員指出,按照程序移民法庭將在七天內開聽證會。
辦事處秘書表示,在處理王又曾案,臺美雙方人員就三個可能性作深入討論:第一是代表處希望美方能將王又曾遣返臺灣;第二是王又曾請求交保候傳;第三是美方表示,依慣例留置交保候傳,送往市中心的移民局拘留所,或是送往聖塔安納 (Santa Ana)的拘留所。
據瞭解,在臺美雙方協調過程中,洛杉磯辦事處人員不斷向我駐美代表處回報會談情況。現場媒體則在等候長達六個小時之後,表達希望代表處能對協商過程加以說明。
辦事處秘書表示,在處理王又曾案,臺美雙方人員就三個可能性作深入討論:第一是代表處希望美方能將王又曾遣返臺灣;第二是王又曾請求交保候傳;第三是美方表示,依慣例留置交保候傳,送往市中心的移民局拘留所,或是送往聖塔安納 (Santa Ana)的拘留所。
據瞭解,在臺美雙方協調過程中,洛杉磯辦事處人員不斷向我駐美代表處回報會談情況。現場媒體則在等候長達六個小時之後,表達希望代表處能對協商過程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