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紀委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多圖)

作者:李新德 發表:2007-01-19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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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打黑功臣到囚犯,原丹東市公安局「6·11」專案組副組長盧兆忠和李茂坤感覺到了身後有一隻無形的大手在揮舞著,把他們推進地獄,甚至嫌犯的2000餘萬財產也被返還。更令他們不能容忍的是,批捕在逃犯竟然能為死去的嫌犯弟弟申請獲准國家賠償30萬。

(圖一)王唯眾在全省紀檢監察工作座談會做報告

盧兆忠和李茂坤說,他們最後終於看清了這個幕後的操縱者,他就是分管政法工作的遼寧省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王唯眾。

襲擊外商 東窗事發

五年前的6月11日晚,一個叫周景珠的丹東人在娛樂場所打傷兩名來丹投資的日本客商。6月12日,丹東市公安局沿江開發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周刑事拘留。


被打傷的日本客商擬通過日本駐華大使館照會中國外交部,提出要保護在華經商人員的人身安全,同時提出對丹東司法機關處理此案不信任,要通過外交渠道解決此案。


日本客商在華投資的夥伴「丹東一洲集團公司」為此致信給剛到任不久的丹東市委書記蔡哲夫。


(圖二)公安部傳真電報將周景珠、程少武列入黑社會性質案件

市委書記蔡哲夫對外商被打一事做出批示稱「這不是一起送上門的涉黑案件嗎?請市公安局立即組成專案組,對周景珠違法犯罪問題進行徹底調查,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


市委責成時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保治督辦此案。


(圖三)原市公安局副局長、6.11專案組組長孫成偉接受電視臺記者採訪。


(圖四)周景珠偷稅漏稅已經被查實使的總數達700餘萬元,沒有執行。

6月14日,丹東市公安局正式成立「6.11」專案組。

2001年7月8日,專案組民警到寬甸看守所對周景珠進行宣捕時,周聲稱自己打日本人是有民族氣節的表現,不但不應被抓,還應當表揚他,還揚言:「公安局能把我怎麼樣?就是你們能判我死刑,到時肯定會有人來救我!」


2001年8月3日,通過一個多月的工作,警方基本查清周景珠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涉槍、重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事實,並將其同案犯大部抓獲。


周景珠曾流露出自殺、自殘跡象,周案團夥成員於春利帶著戒具從二樓跳下,周淑清則乘看護人員不備摔碎瓷杯割腕等現象。


警方對此倍感警覺,為保證周景珠安全,警方借鑒了市檢察院為保證人犯安全和審訊效果所安裝鐵籠子、審訊燈的做法,經請示局領導同意,在寬甸縣刑警隊留置室安裝了一個高2.25米、長1.5米、寬1.2米的鐵籠子。


寬甸縣地處北部山區,進入8月份早晚氣溫較低。為了預防看押審訊人員和周景珠著涼感冒以保證審訊工作的順利進行,警方同時在留置室內設置了具有取暖、照明、通風三種功效浴霸燈。

2001年8月13日,專案組對周景珠進行了審訊。周得知二姐周淑清及團夥成員均被公安機關抓捕,防線徹底崩潰。


周除交待了專案組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實外,還交待了指使他人殺害其未婚妻宮曉娟的犯罪事實。



(圖五)周淑清、周淑雲是周景珠的大姐和二姐

審訊前為了防止周自傷自殘而抗拒審訊,民警將其兩臂朝前銬在籠子的欄杆上。


由於在審訊期間來不及做審訊筆錄,此後幾天一部分民警整理其訊問筆錄,一部分民警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周殺害宮曉娟的犯罪事實。在做筆錄時,周景珠坐著單手銬在籠子的欄杆上,不做筆錄時,周或躺、或坐均單手銬在籠子的欄杆上。


丹東警方得知殺害宮曉娟的凶手張某逃至福州,市局領導決定派員到福州抓捕張某,並決定將周暫不送回看守所,有待於將張某抓獲後進一步核實證據。


8月20日,張某被抓獲並押解回丹。周則在8月22日被送東港市看守所羈押。


9月16日晚飯後,周景珠在監所內看電視時猝死。


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對周景珠做了法醫鑑定:「死前週身除手腕、踝部有帶戒具的痕跡外無任何人為形成的內、外傷,系生前患有化膿性膽囊炎,炎症擴散引起全身感染,因感染中毒性休剋死亡。」


另外一起黑惡勢力案件,讓周景珠猝死事件蒙上一層更深的陰影。


和周景珠一樣,程紹武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夥案件都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案件。程紹武的胞弟程紹貴也是該團夥的骨幹成員,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經營、強迫交易、傷害、聚眾毆鬥等犯罪,於2001年8月29日被丹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1年8月下旬,公安機關通過偵查掌握了程紹貴在重慶治肺結核病病的情報後,派員前往重慶對其實施抓捕。


為了確保訊問犯罪嫌疑人時的安全,警方讓黃海賓館將二樓的服務室騰出作為專案組的留置室,經主管專案的局長與專案組領導和有關人員研究,在留置室內安裝了一個高2.00m、長1.4m、寬1.0m的鐵籠子。


專案組已得知程患有開放性肺結核,專案組領導及時與負責抓捕程的李偉副局長通話 ,李稱他在重慶已徵詢有關醫生,醫生講程患的是開放性肺結核,與程接觸時一定要給程戴上口罩預防傳染。


2001年9月11日晚20 時許,看押審訊人員發現程神態異常,身體下堆,120急救人員來到後經搶救發現程已無呼吸與心跳。


市檢察院瀆職侵權處、技術處的人員迅速勘查了現場,利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對程的死因進行了調查並形成了卷宗和提取了程紹貴戴過的手銬、腳鐐。


應死者家屬的要求,市檢察院聘請了省公、檢、法及中國刑警學院的法醫對程進行了屍檢,結論意見為:程紹貴死於生前患有脂肪心、肺結核、胸膜粘連等疾病,在此基礎上因戴戒具長時間處於異常體位而使呼吸、循環功能發生障礙,最終導致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與專案民警審訊無關。

勾結嫌犯 陷害警察

王唯眾自90年代初至2001年初,先後任丹東市任市委副書記、書記。用當地的老百姓說,他整日只知「傍大款、交大腕、買官賣官以謀取私利」。


在專案組查處周景珠案件時,有的被害人和知情群眾對專案組的同志講,你們查不倒周景珠,他姐周淑清和王唯眾關係親密,周淑清到王唯眾家就像走平道似的,他(她)們經常來往,周淑清經常給王唯眾送錢送物。還有的群眾說,周景珠是王的「小舅子」,由此不難看出周家與王唯眾的關係非同一般。


查處周景珠的專案期間,王唯眾腐敗、以權謀私的一些問題傳到了時任市公安局局長朱文傑(2003年5月調到鞍山市任公安局長)的耳畔,而朱、王關係密切。


朱曾幾次將專案組領導找到他辦公室,嚴肅地對專案組領導講,凡是涉及到王唯眾的問題,你們一定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做好保密,不准擴散,誰講出去誰就要承擔政治責任,這也是個組織原則問題。


由於局長下了死令,在專案中和專案後凡知道王唯眾問題的民警均守口如瓶,以至身陷囹圄被迫害時也不願深談王的問題。


從下面的事實當中也許可以看出王唯眾周景珠黑惡勢力非同一般的關係。


(圖六)周景珠憑一紙協議書,侵吞了國家資產1000餘萬元。

1996年,周景珠在沒有經營許可和固定單位的情況下到商業銀行振興辦事處貸款遭拒絕,周當場辱罵了銀行的信貸人員。


次日,王唯眾在丹東市原商業銀行行長郭某某(現已被王唯眾調至瀋陽市某銀行任職)的陪同下親自為周景珠貸款784萬元,周用其中380萬元在丹東市郊區(三道溝)建了一處俱樂部。


落成前,時任丹東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廷耀親自為其題寫牌匾,落成慶典時親自前往剪綵。丹東市民議論紛紛,譏諷地說「周景珠一個地痞流氓靠王唯眾給辦的貸款,構建了一座‘流氓花拉子聚會的場所’。」


還有的群眾氣憤的說:共產黨的市委書記幫助貸款,市長為其題匾剪綵,這是幹什麼?他們怎麼不去關心一下咱們下崗職工的疾苦呢!


1997年,周景珠將其價值380萬元的流花俱樂部抵頂貸款及利息900萬元,後又經市江城評估所將流花俱樂部評估為1500萬元,以此計算,除去貸款及利息,市商業銀行反欠周500多萬元。


當周去銀行找行長宋玉要這筆款項時,宋提出質疑並表示等等再說,周非常不滿。


事隔幾日,周便將裝有子彈頭的信封送至宋玉家,接著給宋玉家打電話,你不給我這筆錢好不了你,你的孩子在哪個學校上學走哪條路我都清楚,你小心點!迫於各種壓力,商業銀行不得不將這筆款無條件的給了周。


就這樣,周景珠輕而易舉地侵吞了國家資產1000餘萬元。


2001年6月12日,丹東市公安局沿江區開發分局以周景珠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其刑事拘留。周淑清即在丹東黨政和公檢法機關找熟人活動。


當得知此案是市委主要領導批示的案件後,周淑清於6月14日驅車來到省城找王唯眾商量如何將周景珠救出一事。王唯眾即打電話向丹東市公安局一位主要領導瞭解周案情況,這位公安局負責人隨即召見了專案組一位負責人,以瞭解周案為由探尋周景珠在審訊期間都講了些什麼,是否涉及到王唯眾。


2001年6月下旬,丹東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作證罪將周景珠二姐周淑清刑事拘留並經檢察院批准逮捕,先後羈押於鳳城、丹東市看守所。


在丹東市看守所羈押期間,周淑清怕同監舍人員看、聽到,用被子蓋著頭用手機多次與外界通電話。


2001 年9月中下旬,周淑清得知其弟周景珠死亡後,曾不止一次揚言,我非找王唯眾給我弟弟報仇不可,我弟弟要是沒有貸款這件事就不會死,我弟弟也不會犯事,他要不給我出這口氣,我就往他臉上甩硫酸,和他同歸於盡,我對得起他,他需要什麼我就給他什麼,就連他穿的高檔西裝都是我給他買的,他的孩子出國我給他拿了很多錢,為辦我弟弟的事,又給了他70萬元,他如果不給我辦這件事我就把他告進去……


不久,周淑清和其姐姐周淑雲(涉嫌毀滅證據罪被捕)以處理周景珠善後事宜為由被取保候審。


需要說明的是,周景珠未婚無子,身邊有一老母和四個哥哥三個姐姐姊妹8人,其兄弟姐妹均在丹東市居住,周景珠的喪事完全可以由其他的兄弟姐妹來處理,為何將已逮捕法辦的周淑清、周淑雲放出?


周淑清被取保候審後,在將近兩年的時間裏沒有對周景珠的死因提出異議,也沒有向任何機關指控專案組民警有違法辦案、刑訊逼供等行為。


有分析稱,周想通過王唯眾先要回公安機關扣押其弟周景珠的2000多萬元財產,並佔為己有。王心領神會,先找到丹東市公安局朱文傑局長商量,朱表示此案是市委蔡哲夫書記責成王保治書記督辦的,很多人知道此事,如他再下令把周的財產返回去,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若能通過省公安廳下一指令,他對上對下就好交待了。


根據朱的建議,王唯眾讓周淑清起草一份要求公安局返還周景珠財產的材料,其中沒有隻字提及丹東市公安局「6、11」專案組有任何違法辦案的事實。


知情者說,省公安廳主要領導迅速簽發遼公明發[2002]161號明傳電報,責令丹東市公安局返還周景珠被扣押的財產。


丹東市公安局接到省廳電報後,局長朱文傑即指示專案組將扣押的「周景珠的財產全部返還給其姐周淑清」,致使已查實的周景珠偷稅700萬元及罰款、滯納金等 1400多萬元沒有繳納,被周無辜砍成重傷的四名被害人沒有得到分文民事賠償。就連被周景珠無辜打傷的兩名日本人先前預付的醫療費,也被周淑清通過振興區法院全部要回。


周淑清曾揚言,你們哪個敢頂著不辦?王唯眾就叫你們哪個在政治上永遠站不起來,專案組副組長谷某(東港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公開提出反對意見,不久便遭到王唯眾指派的省紀委人員歷時一個多月的審查。


周淑清得到其弟周景珠2000多萬元的資產後,便著手為其弟周景珠翻案,擬將「6、11」專案組民警打入監獄。周淑清讓王唯眾找丹東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將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三哥周景利、外甥孫勇龍(均系周景珠涉黑案團夥成員)等人留在丹東市公安局拘役所服刑(按監管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以上的不准留拘役所勞改,必須投送監獄)。


由於有高層的關照,這些人在拘役所執行勞改期間可以隨意回家,到社會上吃吃喝喝、尋歡作樂。


2003年3月下旬,在丹東市任何機關和部門都不知道省檢察院要來丹調查所謂「6、11」專案組民警刑訊逼供問題時,周的外甥孫勇龍在市公安局拘役所服刑期間來到市內海上明珠酒店與小兄弟喝酒取樂,席間他說,王唯眾告訴我二姨(周淑清),我小舅(周景珠)的案子就要平反啦,省檢察院馬上到丹東查這個事,凡辦我舅案子的民警都得進去。


果不出所言,2003年初王升任省委副書記不久,周淑清提出控告,稱周景珠被公安民警刑訊逼供致死。王指令省紀委、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丹東市打黑公安民警立案偵查。


兩名打黑有功民警被抓,撫順市望花區人民法院亦無法抗拒來自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的壓力,這起案件一時間成為丹東乃至整個遼寧省黨政和政法機關人員和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

偷梁換柱 借刀殺人

丹東的離退休幹部宋英偉得知王唯眾指示省紀委、省政法委、省檢察院聯合辦的這件案子,便打電話問他,王說沒有辦法,中央領導有批示。


(圖)新四軍老戰士宋英偉向記者李新德講述他所認識的王唯眾

有了王唯眾這樣的解釋,人們普遍認為這是一起通天的案件,兩名打黑民警「死定了」。


王唯眾果真是在執行中央領導的批示嗎


2001年9月11日,程紹貴被押解回丹,當晚在專案組留置室內猝死。程家聲稱程是被民警打死,並召集近百人打著橫幅到市委等機關前示威。


程妻子攜帶子女在省城和北京通過法制日報發表文章和撰寫內部情況匯報。此間,全國人大代表冷淑梅以其在社會上的名聲多方活動,將一封市檢察院一名中層幹部以「公安局知情民警」的名義起草的匿名信,送到李鵬委員長手中。


李鵬委員長於2001年10月28日將此信批給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羅干於同年11月21日批給遼寧省政法委。

11月29日,時任省委政法委書記的丁世發做出批示。


丹東市檢察院根據上級的指示,在調查和法醫鑑定的基礎上又組織有關部門對周景珠、程紹貴案件進行了調查,並於當年給省委、政法委寫了專題報告,並於2001年底將調查報告層報至中央領導和中央政法委。


1997年9月,王唯眾已擔任遼寧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盧、李兩民警稱,2003年4月,王唯眾升任省委副書記並主管全省政法工作, 借用了中央領導的批示假公濟私,陷害在打黑中知道他醜行的公安民警,與周淑清聯手人為地製造了這起案件。


中紀委轉給遼寧省紀委的材料是程紹武的父親程遠洪寫的,內容是舉報丹東時任市政法委書記王保治、公安局長朱文傑的問題。


無論是程遠洪的舉報信內容或是中紀委的函件,從頭到尾沒有提到黑惡勢力頭目周景珠一個字,但到了遼寧省紀委、省政法委的手裡竟加進了與原舉報主題無關「對周景珠死因進行複查」的內容。

中紀委來函讓查王保治、朱文傑違紀問題等問題的材料,而檢察院則根據上級的指示查周景珠的死亡問題。

周淑清曾經給王唯眾寫了一封惡意中傷丹東市委等有關部門領導的控告信,信中稱周景珠打傷兩名日本客商是一起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調查周景珠過去的一些犯罪已過實效,之所以把周案弄得這麼大,就是現任市委領導沒有得到周家的好處,蓄意報復。


在撫順市望花區法院開庭審理兩名民警的案子時,公訴人沒有出示周淑清的控告信,則出示了中央領導批示的複印件,審判人員並將此件裝入審判卷中。


有分析稱,周景珠的死是王唯眾希望所在,應當說是他高興的一件事,因為他與周互為利用、勾搭連環的一些問題無法澄清。


周景珠猝死於監所,丹東市公安局及「6、11」專案組全體同志甚為疑惑,因為市反貪局將在主管檢察長帶領下將在第二天調查周景珠貸款、「流花俱樂部」抵頂貸款等問題,為什麼周突然在這個節骨點上死了呢?


周景珠死後,他的妹妹周淑清花了近20萬元高價買了塊墓地為其修墓立碑,撰寫碑文,碑文的後兩句是:「生此當舍己,余志有人酬」。周淑清為什麼安慰其弟「舍己」,又為什麼告慰其弟「酬志」?


(圖)周淑清告慰弟弟,為其「酬志」樹碑立傳

「敢告王唯眾 要你狗頭」

宋英偉是丹東市離休幹部,原新四軍老戰士,他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李茂坤、盧兆忠的事情我很清楚,當時是干警來找我反映的情況,之後他們兩人也來找過我,為了瞭解事情的真相,我曾數次到公安局、政法委等部門找了很多認談話,證明了李茂坤和盧兆忠反映的情況是真實的,他們是被冤枉的。今年82歲的宋老對記者說。


回來以後,我把調查的結果寫成了舉報信,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了舉報,舉報信發出以後,我一直等待好消息,可是好消息沒有等到,卻等到了黑社會的恐嚇,我的舉報信怎麼會落到他們手裡去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呀,是誰向他們透了風聲?


我以前曾經8次進京,找過10位中央委員反映原省政協主席孫琦包庇省政協常委張一立(原丹東市永利大廈董事長),這個張一立騙取國家貸款一個多億,在我的告發下,他最終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為國家挽回了一個多億的損失。這也是大家為什麼對我這個已經離休,80多歲老人信任的一個重要原因。


周景珠、程紹武兩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系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案件,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在組織查辦周、程兩起案件中不存在任何問題。李、盧是按照上級的部署履行警察職責的,必須執行決定和命令,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規定,如果造成了後果「由作出決定和命令的上級負責」。況且李茂坤和盧兆忠不是第一線的干警,更不是案件的主要領導人,他們在專案中只是一個副組長,即便有問題也不能追究到他們頭上。那為什麼非要找他們的麻煩呢?就是因為王唯眾拿了黑惡勢力人員的錢,就得給人辦事,否則黑惡勢力人員就要把他告進去。對於處理李茂坤和盧兆忠兩人,丹東當地群眾很不滿意,市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4個不滿意,為什麼我們的領導在處理問題的時候不聽取這四個部門的意見。


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把他們抓起來以後,他們搞了一個陰謀詭計,他們把李鵬委員長的信當作私貨塞了進來,拉大旗做虎皮,來整李茂坤和盧兆忠兩名民警。


我為了此事曾經給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王唯眾寫過信,內容是群眾反映你和黑社會有勾結,他沒有給我回信。
一次去瀋陽,我找到王唯眾,王唯眾問我丹東對他有什麼反映,我告訴他目前丹東對他有三個反映,一是丹東化纖公司總經理安福江攜款外逃和你有關(安福江系全國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說是你幫助他辦理了護照。王唯眾回答說「沒有那麼回事。「二是丹東原商業銀行行長郭心敏,他有經濟問題,當丹東市委準備查他的時候,結果你幫助他調到了瀋陽光大銀行當行長去了,對此王唯眾的回答是:「那是他自己活動的。」三是有人反映黑社會頭頭周景珠的貸款是你王唯眾幫的忙。對於這個問題王唯眾沒有反駁,他解釋說:「商業銀行就是給個體戶貸款的。」


對於王唯眾,宋英偉老人向記者談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物。」


宋英偉老人告訴記者說,其實我和王唯眾的關係原來很好,丹東政界知道內情的人都瞭解我和他的關係,他在丹東市委當副書記的時候就很重視我的意見,記得一次關於組織部長的任免問題,我找到了他說李某不適合擔任組織部長職務,一是他文化不多,二是文革期間整過人,為了這個問題,王唯眾又專門到我家裡徵求意見,結果把這個組織部長給調整了。


那個時候,王唯眾剛來丹東,基於我在丹東的威信,他對我很好,我的意見他基本上都是聽的,每逢過節他都來看我,做為禮尚往來,我也去看過他。但後來,他漸漸的變了......


自從我舉報以後,遭到了來自黑社會的恐嚇,他們一共給我打過3次電話,一次是1月11日,一次是2月8日,第三次是3月11日。


記得1月11日下午2點55分左右,來電話的人惡狠狠的說:你是宋英偉嗎?我只給你說一句話,你告王唯眾,我就要你的狗頭!


我今年82歲了,解放前打仗沒有把我打死,文革沒有把我整死,這麼大年紀了,我還怕死嗎?死就死吧,我寫了一首詩回敬了他們:幾經疆場頭猶在,不期惡棍要我頭;頭顱遲早九泉去,怎容惡棍狂自由。


說完,宋老哈哈的大笑起來。


宋老還告訴記者說,王唯眾是清華大學畢業生,記得有一年,已經就任丹東市委書記的王唯眾要去參加清華大學校慶。丹東城市銀行副行長馬樹聲說,王唯眾安排他們銀行的郭心敏行長拿出30萬給他參加校慶,「這30萬是否給了清華,給了多少,誰也不知道」。


「另外就是和周景珠姐姐的關係問題,他們在一起「胡鬧」(指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他們之間的關係我是在晨練的時候瞭解到的,他和周景珠姐姐的關係在丹東市可以說是家喻戶曉,很多的人可以證實,消息來源出自周景珠的司機。在王唯眾調到省裡工作以後,他只要來丹東(王唯眾在丹東還有一處房子)大都是周景珠的司機去接送,周景珠的司機曾得意的私下說,我們老闆的姐姐和王書記(王唯眾)可鐵了。」


記者在採訪盧兆忠和李茂坤時,他們說,「我們深知自己位卑勢單,鬥不過在手握重權的王唯眾。但多年黨的教育使我們明白了真理只有一個,為了堅持真理我們不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不怕離婚,不怕坐牢,不怕被殺頭」。


丹東市20餘名省人大代表得知兩名打黑民警的遭遇後,擬在2004年初省人大(2月下旬)召開年會時提交議案,建議(已寫好建議並簽名)省高級人民法院直接提審此案,改判兩名打黑民警無罪。


王唯眾等人得知此事後,匆忙派省公安廳領導等人到丹東市公安局瞭解情況,做駐丹省人大代表工作,將20餘名省人大代表的提案扼殺在搖籃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3月底,全國人大領導接到李茂坤、盧兆忠的控告材料之後,派人大信訪局賈副局長等二人專程來遼寧,對其控告進行調查核實,並在獄中會見了盧、李二人。但周、程親屬不知通過什麼渠道得到他們來丹東消息 ,他們先是組織近20人先期住進賓館,待全國人大調查組剛剛入住便進行圍攻。

諸多謎底 有待解答

1.周景珠案是一起典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為什麼在起訴書和判決書中卻極力迴避這一事實?其目的何在?


2.涉嫌妨害作證和毀滅證據罪2001年8月間已被批捕的周淑清、周淑雲為什麼至今逍遙法外?


3.周景珠沒有妻室兒女,但有母親及四哥三姐,為什麼偏將被丹東市公安局扣壓周景珠非法所得的2000餘萬元財產返還給周淑清?


4.已查實周景珠偷稅700餘萬元,加罰款滯納金等1400餘萬元,為什麼分文不予繳納?造成重傷害、輕傷害多人的民事賠償責任為什麼不承擔?


5.省檢察院為什麼製作虛假的案件來源?把本是周淑清捏造事實進行的虛假控告,而說成是程紹武之父程遠弘的控告,程遠弘與周互不相識,無任何親情,風馬牛不相及,怎麼會控告公安機關在審訊時對周景珠刑訊逼供呢?開庭時省檢察院為什麼不敢出示周淑清捏造事實的虛假控告?


6.作為承辦此案的省檢察院為什麼在庭審時不敢出示立案報告書和盧、李刑事拘留、決定逮捕報告書?


7.作為黨的省級紀委書記、省級政法委的要員、省級執法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為什麼不相信諸多打黑民警的真實述說和出示的原始記錄,而相信一個犯罪嫌疑人(周淑清)的信口雌黃?


8.作為省檢察院的中層幹部又是聯合調查組的負責人,為什麼不依法收集證據,單獨詢問證人並在詢問筆錄上署上兩個人的名字?


9.丹東市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於程紹貴死亡的報告後迅速介入並立案偵查,形成卷宗,認定程的死亡與專案組民警審訊無關。省檢察院為什麼時隔近兩年輕而易舉地推翻了市檢察院的結論?


10.既然檢察機關在起訴意見書中認定兩個專案在留置室內設置的鐵籠子為刑訊逼供的工具,為什麼不在庭審時出示鐵籠子的尺寸和周、程的身高?1.78m身高的人(周景珠、程紹貴均身高1.78米)如何能夠在1.2m、1.0m的寬度內形成「大」字型?


11.省檢察院在庭審時為什麼拿不出盧、李故意犯罪的證據,還強行認定盧、李為共同故意犯罪呢?周、程死後經法醫鑑定週身無任何人為形成的內、外傷,怎麼能認定專案組在審訊時對他們施以肉刑或變相肉刑了呢?


12.省公安廳在丹東市公安局查處周案時從未派員來丹指導,省廳主要領導在不瞭解周景珠案情的情況下,為什麼為共同簽發明傳電報,責令市公安局將扣押周景珠的財產全部返還給周淑清?


13.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公開審理盧、李涉嫌刑訊逼供案,為什麼限制參加庭審人數(盧、李單位限10人、家屬限3人)?


14.開庭前審判長帶領審判員分別提審盧、李,讓他們開庭時不要講到保護傘和高層領導的問題,並用要挾的口吻對他們說,講這些話對你們沒有好處。庭審當中盧、李幾次講道保護傘和高層領導問題時馬上就被打斷,這又是為什麼?


15.丹東市公安局「7.21」專案組民警在審訊程紹貴時,程大喊大叫,並用頭撞擊鐵欄杆,咬舌頭,有明顯的自傷自殘跡象,起訴書、判決書為什麼不予以認定?

王唯眾簡歷

王唯眾,1945年11月生。山東黃縣人,男,漢族,1970年畢業於清華大學動力機械系,大學文化。1973年8月加入中共。瀋陽市東北製藥廠技術員、秘書;1978-1983遼寧省委組織部、省紀委工作;1983-1987遼寧省紀委檢查二處副處長,調研室副主任、主任,遼寧省紀委常委;1987- 1988遼寧省丹東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988-1993.2丹東市委副書記;1993.2-1997.9丹東市委副書記、書記,丹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7.9-2001.4遼寧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2001.4-2006.2遼寧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2006.2遼寧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委黨校校長。十五屆、十六屆中紀委委員。

說明:上述文章中所有文書圖片均來自於公開審理以後的法庭卷宗。

【作者簡介】
中國輿論監督網由李新德創辦於2003年10月,2004年首發「下跪副市長醜行錄」一文而聞名,從而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註:《民間反腐網站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長》(城市快報)、《他們最害怕光》(中國青年報)、《中國網路自由飛翔的雄鷹》(路透社)、《網際網路改變中國政治版圖》(紐約時報)、《每個貪官的背後至少一個情婦》(世界日報)。


近期報導了遼寧阜新「退休高官」王亞忱案件、遼寧鞍山國稅局李文娟舉報案件、河北國投公司董事長梁雲才雙規致死案件、黑龍江富錦市57萬畝土地案件、天津塘沽區政府「腐敗樓」事件、「兩頭通吃」的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湖南省)等文章,導致多名廳級以上高官落馬,創造了網站輿論監督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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