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位朋友的姐姐,在中國大陸某省會城市的一家大酒店做部門經理。據她講,這家大酒店的一部分樓層租給了某夜總會。這家夜總會兼營「皮肉生意」,養了很多小姐(即妓女)。每位「上崗」的小姐,要先交5萬塊的抵押金才允許在該夜總會賣淫。因為只有交了5萬塊以後,公安以及這個夜總會,才會給妓女們提供保護。
我驚訝於這個數字,問那位朋友的姐姐,有人去花5萬塊做妓女嗎?那位朋友的姐姐回答我說,有,而且人數還不少。因為這個夜總會的小姐們,很多都收入頗豐。
我一時失語了。 嗚呼,做妓女都要交5萬塊!
如果給那些失學的兒童每人發5萬塊,那些孩子都有再受到「九年義務教育」的機會(天知道,義務教育還要收那麼高的學費)。如果給那些下崗失業的工人,那些失地的農民每人發5萬塊,就能解決他們家庭的溫飽問題。如果給正在飽受病痛折磨,卻無錢醫治的國人每位5萬塊,他們當中相當一部分人會因為有了這些錢,而能及時得到醫治。會減輕病痛,甚至會治癒他們的疾病。
然而,這5萬塊,卻成為某些女同胞們做妓女的抵押金。我不知道自己該對這件事情發表什麼樣的看法。 共產黨的和諧社會,連做妓女都要交出5萬塊。 恐怕有很多人想去淪落風塵,想去賣笑,都拿不出那五萬塊。沒有5萬塊錢,連妓女都做不起。
這是一個什麼社會呀?是和諧還是喝血?這恐怕不止是喝血的問題了,吃人都不吐骨頭了。這一定是中共天天吵嚷的和諧了,收5萬塊才能做妓女的和諧。
我突然想起了中共政治打手活著羞(何祚庥)院士的那句話,那句經典的,被網友們傳罵的那句話:「誰叫你不幸生在中國」。不過,我想了一下,這話並不完全正確。
香港也是中國,澳門也是中國,臺灣還是中國。港、澳、臺地區的人,為什麼他們就不用過許多中國大陸民眾那樣生不如死的日子呢?他們不會被強佔土地,也不會因修煉法輪功而被捕入獄,更不會因為維權而被屠殺。他們不用偷渡,不用流亡,沒有那麼多政治犯(良心犯),不用像李元龍、鄭貽春們一樣會「因言獲罪」……
同樣是中國,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別呢?原來,就是因為那裡沒有共產黨的統治。很羨慕活在港、澳、臺的人們。他們有的民主、自由,我們統統都沒有。我為中共國而恥辱,而難過。我們連在網上說句話都要提心吊膽、小心翼翼。
難過之餘,突然想到,活著羞院士的話應該給改一下了,應該改成:「誰叫你不幸生在中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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