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深圳,今天上午開車跟同事去西鄉洲石公路富源工業城拿樣品,就在拿到樣品往西鄉方向的路上,10點10分,與一重型卡車發生碰撞。兩車立停,因我是私家轎車,自然更為心疼,於是在10點12分先後打122和95512報交警和保險公司。因洲石公路是單向兩車道,而且交通很繁忙,如不移動車輛,則堵住後面幾十輛車,時間一長,幾百輛也有可能。因此,我與對方司機協商移動車輛,讓後面車輛通過。
不到11點鐘,保險公司來到現場勘察,雙方雖有略微移動,但事故現場皆一目瞭然。於是,一切就等交警前來處理。
左等右等,前等後等,始終不見交警露面。倒是有一輛交警拖車聽說有事故,前來拖車。我知道交警拖車意味著什麼。前些日子,我們公司一輛車因被撞車黨撞,司機及時報警,撞車黨沒有得逞,但是車卻被交警拖到中隊去了,拖車費+檢測費+幾天的看車費=700元。因車輛行使並無問題,於是我們拒絕拖車,繼續等待交警前來。
始終不見交警出現,路上的車越來越多,一個通行車道顯然使得道路非常擁堵。到12點半的時候,交警還沒來,為了減少擁堵,我們協商再移動一下車,開到空閑處,讓公路恢復兩車道。
中間打122打過多次,我一直與西鄉中隊的電話接線人員溝通,讓交警盡快到現場。至下午2點時,終於有交警開警車到達現場,此時距報警時間已近4個小時。
於是我們找交警(暫不披露他的名字)述說事故情況,該W姓交警似乎很生氣,拒絕進行事故認定,理由是我們移動了現場。我說,我們不能影響交通,再說了,等你們來等了幾個小時,如果不移動,那麼可能會堵上千輛車。W姓交警堅持說,現場你們破壞了,沒法進行事故認定,如果要我認定,那麼就把你們的車拖到中隊,明天處理。很自然,我們都不想拖車,繼續進行據理力爭。W姓交警惡狠狠得說:‘你們是要拖車呢,還是要我處理?處理的結果就是給你們開張事實的描述書,不認定責任。你們要是不服的話,你可以投訴,可以到公安部投訴,到哪裡投訴我都不怕。’於是開車走了。
交警不出責任認定,那我們買保險都沒用啊,無論是誰的責任,車子都由保險公司呸,都在這裡等了4個小時了,總不等繼續等下去吧。我又聯繫該W姓交警,終於把他給請回來了。但他始終堅持,你們可以投訴,你們可以找交通法規的制定人修改,他都不怕。最終給我們開了個無責任認定的認定書。因為擔心保險公司不理賠,我開車到4S店諮詢,結果的確如此,無交警認定的事故書,保險公司不賠償。在4S店呆坐了半個小時,苦苦思索這個事情。於是有了如下的疑問和感慨:
1、前段時間深圳交警為解決交通擁堵,提出事故快速處理的辦法。為了交通通暢,我們移動了車輛位置,那現場如何保持?
2、等待交警查勘需要等待幾個小時,如何保持現場?
3、在等待的過程中,我們該不該持續打122聯繫交警盡快前來現場?
4、打122催交警盡快前來查勘現場,是否觸動了您(W姓交警)的威嚴?您是否需要以公報私怨?
5、如果W姓交警拒絕對事故認定責任,是否我該找交警中隊討個說法?
6、年關將至,W姓交警是想要打點或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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