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有原黨統治集團中人(這裡不討論非黨者)叛黨逃出,一定會出現如下現象:
有一批人極盡所能把他抹黑搞臭。抹黑搞臭手段不外是貪污腐敗、道德敗壞、腐化墮落、叛逃作假、共產黨所有罪行他都有分等等。一些很善辯的人不著痕跡地把凡同情營救者說成是蛇鼠一窩,助惡幫凶。所以,不但反對外界對他的營救,還主張痛打落水狗;非把他置於死地不可。最低限度也應該做到不同情,不營救。陳用林郝鳳軍韓廣生叛逃如是,這次賈甲叛黨外逃,當然也不例外。
這些抹黑搞臭主角,當然是一共產集團負有責任者,加上一些憤老中青、義務御用文人,還少不了一些「獨知」。本文把這些傢伙撂在一邊不評論。我在這裡是和那些對獨裁專制疾惡如仇讎的朋友談的。
要維護剝奪我們權利者的權利、要維護殺人者的生命權,叫人怎麼願意?我完全理解這些朋友的感受,因為我也是這樣的過來人。
但是,感情歸感情,理性告訴我們,若按感情行事,結果是我們的權利永遠得不到保證;只有違背我們的感情和意願按理性行事,我們的權利才有保證。
曾有一民主國之總理向別國求情不要處死他的毒犯國民。這到底對還是錯?對在哪裡,錯在哪裡?這個總理的思想行為不但沒有錯,還充分體現了「維護壞人的權利的自由和民主原則」;何錯之有!以下就是以這種的精神解答為什麼要營救賈甲。
(二)、從賈甲叛黨說到理性計算
理性計算就是尋找以最小代價達到目的手段(方法、路徑),並實現之。
要不要營救賈甲、要不要維護賈甲的權利,是一種政治行為;是民主與專制的政治搏弈。
很明顯,凡是黨成員離黨、反黨、叛黨都對專制黨有害無利,對民主有利無害,所以,現在反對支持鼓勵賈甲叛黨外逃的統治集團中人、憤老中青、義務御用文人、「獨知」所為者應有之義;他們做的就是堵善促惡。我們就應該針鋒相對,支持鼓勵專制黨成員離黨、反黨、叛黨。這是民眾,尤其是民運人士必須做的事。倘若我們因為感情上轉不過彎來,以黨官曾經作惡為理由反對他們改邪歸正,這是正面的感情和理由做出負面的事。其客觀效果只有一個:從外部消除專制黨的離心力量,堵死了中共陣營內叛變者之路,加固專制黨的團結,加強了專制勢力;相對地是削弱自己的力量。這麼一來,我們也是堵善促惡;也就是增加我們反專制實現民主的成本。我們怎麼可以做這種利敵害己的非理性的蠢事?
如果我們支持和鼓勵他們如是行為,就會像魏京生所說的:「我想這樣退下去,慢慢大家就越有膽量,中共就支離破碎,就等於我們幫他們擺脫被中共綁架的狀況。」這是破專制利民主的行為,我們為什麼不做?網友草蝦說得好:「只要離開匪共體系,就該獲得我們的幫助」;「如果陳良宇叛逃,我們也要營救!」這些朋友的觀點體現了自由民主精神,是正道。
(三)、從賈甲叛黨說到道義責任
按照我們的共同認定,專制獨裁是沒有道義的;專制獨裁黨做的就是背義缺德的事,其執事成員就是背信棄義傷天害理者。對一個背離傷天害理的人,我們有支持和鼓勵他們的道義責任。中國的正面文化傳統是「浪子回頭金不換」──支持和鼓勵周處棄惡從善。對專制統治集團中的「周處改邪歸正」,我們有什麼理由不支援不鼓勵?
期望中國實現民主的人,尤其是民運人士到底應該不應該這麼做?
(四)、從賈甲叛黨說到不維護壞人權利的民主等於專制
我寫了數以十計篇「好人壞人都有同等人權和民主權利」、「不維護壞人權利的民主等於專制」觀點的文章;反對者眾,支持者寥若晨星 .「好人壞人都有同等人權和民主權利」、「不維護壞人權利的民主等於專制」是自由和民主基本原則之一;不理解或不認同這些原則的人,可以說還沒有踏入自由民主之門。
在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一位叫馬丁 -尼莫拉的德國新教 牧師留下的發人深省的 墓誌銘:「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 --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認同自由民主的人士大概不會有人反對這些話的。我只要稍改動一些片語(其邏輯和道理是一樣的),你就會看到「不維護壞人權利的民主等於專制」的道理:「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 -- 因為我認為共產主義者是壞人;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認為猶太人是壞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認為工會成員是壞人;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壞人;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請注意,共產黨初始只是斗批殺殺國民黨反革命分子的,接著是斗批殺地主富農,接著是斗批資本家,接著是斗批殺右派、修正主義分子、走資派、林彪黨、四人幫、造反派、六四動亂分子、「邪教」分子、顛覆分子、民運人士、反掠地的「刁民」、維權人士…現在我在說他們正在斗批殺叛黨的賈甲。希特勒只能做到,讓人們認為他追殺的只是不屬於自己的人,共產黨卻能做到,你認為他們追殺的是壞人,在毛澤東末期更做到了只要被追殺的你就必定認為他是壞人。
共產黨曾經做到了對任何受共產黨逼害的人「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的程度;經過長期的回氣,付出了沈重的代價後,到近年才有人敢站出來說話。接受了歷史經驗教訓,我們必須珍惜的機會和保持為賈甲說話勇氣;我們必須堅持維護賈甲的權利!──否則的話,連海外、臺、港也要進入「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的年代了。
可以「壞人沒有權利」,就可以少數人沒有權利,可以少數人沒有權利,則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列為少數人而被剝奪權利。自由和民主就是這麼一回事,只要有人有權劃定某一些人是壞人,壞人沒有權利,不論是邏輯推論還是事實演變的結果都是一樣:自由終結、民主終結!
不管你感情如何,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只要你認為「壞人沒有權利」,特別是當你把這種「認為」付諸行動時,最終的結果是「你自己沒有權利」!這就是為什麼要維護壞人的權利和「不維護壞人權利的民主等同專制」的理由所在。
以上是從理論和邏輯說明「不維護壞人權利的民主等同專制」命題成立。但是,「不維護壞人權利的民主等同專制」還有更重要的理由:這就是權利。尤其是其中的人權,是人生而具有的,是所有人平等地擁有的。壞人剝奪好人的權利(中國現實)固然不合理;同樣,好人剝奪壞人的權利也不合理。總之是任何人剝奪他人的權利都不合理。
另外,還有一層,民主的「元原則」是平等;不給壞人權利,則是破壞民主的元原則,民主就沒有了根基。失去了平等「元原則」根基的民主,必定是「有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更民主」的民主,民主也因此而必然變質成為專制。
賈甲既然在行動上叛黨外逃,不論在道理上、在道義上、在感情上都理應視他為好人,所以我們應該支持和鼓勵他的正義行為。即使退一步說,他是壞人,我們從理性計算、從民主原則出發,都應該支持和鼓勵他這樣做;維護他的權利。
有人說,我們都應該提高識別能力,分清好人壞人。對好人就應該維護他們的權利;對壞人,不但不應該維護,還要反對。這是大錯特錯了。
20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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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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