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個「前科」,高一青從此不得安寧。1959年反「右傾」時,被拉出來晝夜批鬥;1962年機關又以精減機構為名,命令他響應號召,「自願」申請退職回家務農;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即被打成「現行反革命」,被抄家,旋即家破人散……。好容易熬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中共四川省夾江縣委組織部以 (83)44號文件改正了他1957年降兩級工資的問題,恢復其原工資行政20級。
看來一切都好了。年過半百的高一青終於可以在政治上不受歧視,生活上有了保障,可以為國家建設發揮余熱……,然後安度晚年。完全沒有想到事情的發展並不如善良的人們所想像的那麼簡單:只要中央有政策,上級有文件,下面就沒有阻力了。結果夾江縣稅務局接到縣委組織部通知,查閱當年對高一青的處分決定,上面寫的居然不是「中右」,而是「中中」。這顯然是當年辦事人員粗心的筆誤所致。因為「中中」這樣的政治結論,在當年對右派的處理文件上找不到。
刑法、民法或治安管理條例也找不到這樣的罪名。但該單位的負責人堅持認為他「57年內定是‘中中’,不是‘中右’。無‘右’字,就和落實政策挂不上號,不屬於落實政策的範圍。」最後念他是建國前的老同志,每月給他40元生活費,叫他算了。
他怎麼可能算了呢?於是找到單位領導申辯,說他1957年正是因為被內定為 「中右」,才給的降工資的處分,單位人事股長和一位副局長都可以證明,怎麼又變成「中中」了呢?該單位負責人答覆說,他們證明「中右」是口述,「中中」才是處分決定上的「白紙黑字」。高一青要求看一下當年的處分決定,並問「中中」是什麼性質的東西?該負責人說這是「黨內秘密,無可奉告」。
此事一拖數年,政治上的「中右」並未改正,工資不但沒有恢復,反而降了(按當時40元,只相當於行政24級,比原來的處分還多降了2級),他在縣上哭告無門,只好越級到地區、到省、到中央上告,結果惹惱了單位和縣領導,罵他 「一個小小國民黨兵,竟敢如此放肆,給你發生活費也算是落實政策,你還要怎樣落實呢?那你當時何不跟國民黨到臺灣去,今天回來我們當以貴賓接待。」並說 「越級告狀是擾亂社會治安,給黨抹黑,是罪上加罪……」於是,他生病住院單位也不管了,醫藥費不予報銷,連糧價補差也倒扣了。弄得他常常處於無米下鍋的窘境。
此事後來終於驚動了地委書記、專員、人大、政協領導和軍分區司令員,他們迅速作出批示,要求當地政府和單位按中組部等五部門(1979)143號文件十條處理,或參照川委辦(84)26號文件給予從寬了結為好。
讀者讀到這裡,可能會鬆一口氣,以為高一青同志的問題,該有個圓滿的結局了。殊不知該縣有關部門於1997年5月召開會議,做出了一個令人哭笑不得的決議,仍然認為1957年反右時期給高一青降兩級工資的原因,不是「中右」,而是「中中」。並解釋說「中中」是幹部分類排隊工作常有的事,不屬政治結論。於是,只對高一青的醫藥費做了可以報銷90%至95%和生活費由135元提高到300元的決定。並要高一青同志在該會議紀要上簽字。「從此息訴,不再上訪」。
對高一青問題的最後結局,筆者也深感意外:不是「中右」,是「中中」這樣一個「幹部分類排隊」的問題,又怎麼能構成降兩級工資的行政處分呢?筆者50年代也在財政部門幹過一段時間人事工作,從來沒有聽說過幹部分類排隊有「中中」這樣的類別,更沒有因此要降工資的規定。現在高一青已年滿八十,患腦血栓,且耳聾,但他表示:他的冤枉不澄清,死不冥目,要他的兒子兒孫將「申冤」進行到底!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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